[发行]招商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四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8 月6 日《关于核准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1048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 年8 月20 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提供保 本的保证,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 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20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4年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 年9 月2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八、基金的保本及保证.................................................................................................................51 九、基金的投资.............................................................................................................................63 十、基金的业绩.............................................................................................................................82 十一、基金的财产.........................................................................................................................8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5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8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1 十五、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93 十六、基金的会计和审计.............................................................................................................9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96 十八、风险揭示与管理...............................................................................................................10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5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4 二十五、备查文件.......................................................................................................................15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为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担 保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机构 保本义务人: 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 (第一个保本周期除外)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基金合同》: 指《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安盈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 修订 《基金法》: 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 年3 月15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7 月7 日颁布、同年8 月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 金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八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构 直销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 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3 个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保本周期: 指本基金的保本期限。本基金原则上每3 年为一个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 日起至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 前公告下一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 所指,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保本周期起始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保本周 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保本周期到期日: 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 本周期届满日 持有到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一直持有其所认购或过渡期申 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至当期保 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 过渡期: 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 定的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不含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至下 一保本周期开始之前不超过30 天的一段期间 过渡期申购: 投资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在 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 申购 折算日: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 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基金份额折算: 在折算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 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持有人在上一保本周期结束后选 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 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投资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投资 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届满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认购保本金额: 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基金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 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届满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 赎回金额: 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即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到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 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在当期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 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 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 二十个工作日)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 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 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 金管理人、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或《风 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保证: 指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 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保证期限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 六个月 保证合同: 《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指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期担保人签署的《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证合同》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 在形式: 指保本周期届满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是 否发生变化,对本基金的类别所做的变更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 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 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 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 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 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 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T+n 日: 指T 日后(不包括T 日)第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如无特指,则不包括根 据本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在限定期 限内进行的过渡期申购 赎回: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 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 换行为 转换转入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转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 入基金)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 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 年12 月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 000,000 元)。 2007 年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 年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 年4 月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 年4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 2006 年9 月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 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四十一只共同基金,包括: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含招商安泰股票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招商安泰债券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大盘蓝筹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商深 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消费8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上证消费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标普 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电子信息传 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优 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 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理财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央视财经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 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招商沪深30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可转债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行业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 2007 年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期间于2004 年1 月至2005 年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许小松,男,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 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 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 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 年07 月――1988 年8 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 门任职;1983 年11 月――1988 年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 年 08 月――1994 年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 年11 月――2006 年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年03 月――2009 年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 察总审计师;2009 年04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 年2 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 年2 月至2006 年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2007 年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7 月至2008 年11 月任招 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 年11 月至2010 年6 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2010 年6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9 月起任招商银 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勇,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 年北京师范大学任教;1996 年国际商报跨 国经营导刊副主编;2003 年中国金融家主编助理;2005 年钱经杂志主编;2008 年加入招商 基金,现任市场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 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 1997 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 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 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 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9 月至2010 年3 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吕一凡,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0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年进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从事研究、产品设计、基金投资等工作,曾任基金 开元、基金隆元(南方隆元)、南方高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全国社保投资组合投资经理,2013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招商先锋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国强,男,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分析师、债券销售交 易部经理、产品设计主管、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2009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兼任招商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 年4 月至2004 年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孙海波,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南开大学计算中心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1999 年加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投行部、债券投资部及自营部; 2004 年起先后任职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天同基金)及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华 夏基金)的投资管理部,均从事证券投资相关工作;2007 年加入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业务;201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现任副总监。曾任招商理财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2 年12 月7 日至2014 年3 月11 日),现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2 年8 月30 日至今)、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管理时间:2012 年12 月6 日至今)、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2013 年10 月19 日至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 间:2014 年7 月31 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吴昊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 年8 月20 日至2013 年9 月12 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吕 一凡、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张国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负责人袁野、 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投资 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基金经理陈玉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中的(1)-(6)项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 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 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或发 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 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 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1)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①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 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 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②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③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 第三道监控防线。 2)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3)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1)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2)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3)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 年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 人,平均年龄30 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 年6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 年六次 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 号)审 阅后,201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 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 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 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 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 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 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 理人限期纠正。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7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 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3 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3 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王均山 5.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6.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高阳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9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8.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9.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10.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1.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2.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3. 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 联系人:曹晔 14.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5.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16.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7.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18.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19.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20.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1.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22.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3.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4. 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25.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26.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27.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8.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9.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0.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1.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32.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4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3.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4. 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5.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6.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37.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5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8.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 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39. 代销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 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40. 代销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4974437 传真:0471-4961259 41. 代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 汤漫川 42. 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6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43.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44. 代销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8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楼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45.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46. 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7 47.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卢珊 电话:010-83561072 传真:010-83561094 48.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49.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院5 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50.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583 传真:0755-25831718 51.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电话:0755-8300715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8 传真:0755-83007034 联系人:吴尔晖 52.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座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 王鑫 53.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54.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55.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56.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57.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58.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59. 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1 幢11 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60.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61.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0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 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 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 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成立日期:1993 年12 月4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2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法律、法规所不禁止的、公司能够从事的一切不违法行为或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担保;担保及担保的评审、培训、策划、咨询服务;实业项目的投资;投资 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 发、生产和产品销售;技术成果及展览;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等;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28 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1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 - 2547 1000 传真: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蔡正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2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2〕1048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募集期从2012 年8 月15 日起到2012 年8 月15 日 止,公开发售,共募集4,560,080,069.9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0,332 户。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 年8 月20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其中,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渠道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代销渠道名单以《份额发售公告》为 准。直销及代销机构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酌情增加或减少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2、投资者应当通过销售机构指定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如传真、 电话或网上交易等形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期及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的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赎回开始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基金管 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 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人在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确认的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先 赎回; 4、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基金投资者交付款项后,申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4 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有关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 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实际操作中,以各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投资人参加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 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 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 交。 3、申购、赎回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 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基金投资者可在T+2 日(包括该日)后到销售机构网 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5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申购、赎回款项支付: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 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 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发生延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份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M<500 万 0.8% 500 万≤M<1000 万 0.4%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 2.0% 1 年(含)至2 年 1.6% 2 年(含)至3 年 1.2% 3 年(含)以上 0% (注:1 年指365 天,2 年为730 天,依此类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6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 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交易 包括www.cmfchina.com 网上交易和400-887-9555 的电话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 准的调整请查阅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及公司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 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在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 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在不迟于促销活动开始日前公告。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总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7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该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 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八)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 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 (九)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或某些申购。 (6)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6 个月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6、7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