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亚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于 2014 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 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 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1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9月9日公开发行A股股票7,200万股,发行价格 20.49 元/股,共计募集资 金人民币147,5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44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4年9月2日,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4)00075号《验资报 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投入及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2014年9月29 日,江苏亚邦染料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 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 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武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钟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4-006)。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止 2014 年9月 1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8,919,828.38元。2014 年 10 月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8,919,828.3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8)。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可能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资 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 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 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和募集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截止目前,公司的投资理财余额为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 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江 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亿元 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及《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3亿元 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亚邦股份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 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亚邦 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 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短 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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