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九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01:01:07 中财网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公司”或
“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证监会令第9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券业协
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各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2、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
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发行人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同日刊登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


制造业。截至2014年10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医
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8.1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
发行价格14.3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0.0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3,111万股,其中新股发行2,443万股,老股转让668万股,本次公开
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668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30,00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32元/股、发行新股
2,443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83.76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
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8万元。按照老股转让668万股、14.32元/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9,565.76万元,老股东
承担的承销费用为1,030.665381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
8,535.094619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九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九强生物的股票代码为300406,该代
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0日(T-3日)完成。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39家,申购总量为521,690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279.43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
致决定将报价为14.74元/股及以上,报价为14.7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2,000万
股(不含),以及报价为14.73元/股、申购为2,000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2014年
10月17日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对
应剔除的申购量为66,6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2.78%。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8.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0.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3,111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2,443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668万股(即本次
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668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67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44万股,为本次发
行总量的39.99%。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8,3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
倍数为90.14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87,550万股。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
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4年10月16日(T-5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0月23日),投资者只能选
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
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
分为无效申购。


10、回拨机制

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初始发行总量的60.01%,按发行
总量上限3,111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867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
资者的初始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
见2014年10月27日(T+2日)刊登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向网下回拨

如出现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但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
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锁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
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8


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有效报价投资者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
单里的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拟申购数量的乘
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初步询价结束后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0月23日(T日)9:30-15:00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
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
请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3)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是
否被确认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
购。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
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明细账户及新股代
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406”。申
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银行
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
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
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拟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缴款;有效报价对象申购缴款未达到拟申购数量对应缴款金额的,为申购资金
不足。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
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


无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
异常情况。


(6)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
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
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2014年10月23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
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8)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
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1,867万
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2014年10月27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包括两种限售期安排:无限
售和自愿设定限售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日)9:15~11:30、13:00~
15:00。


(2)网上申购时间(T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2014年10月21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
得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10月21日(含
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
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
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
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
千分之一(12,000股)。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①
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
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本次发
行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5)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2,000股
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
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
理。


(6)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
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
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2014年10月21日(T-2日)确定的网下


发行股票总量;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
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的情况。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九强生物

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

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111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包括新股发行2,443万股,以及老股转让668万股)
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668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
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数量之行为。老股转让所
得的资金归转让老股的公司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
价格初始发行1,8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定
价初始发行1,2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拔,
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拔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已在2014年10月16日(T-5日)12:00前按照《备案管理细则》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平台重新备案并补
充相关资料、已开通CA证书并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配
号、在2014年10月15日(含T-6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
A股日均市值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者

公募基金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有效报价对象

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报价条件的投资者,按
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报价最高的部分按照不低于10%的拟申购总
量剔除后,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或
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
他条件的全部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
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14年10月23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在2014年10月17日(T-4日)至2014年10月20日(T-3日)的初步询
价期间,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
初步询价。截至2014年10月20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39家投资者管理的418支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
息,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一。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全部139家投资者,除无需提交核查材料的公募基金及社保基
金外,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核查材料,并均通过核查。全部
投资者报价区间为10.77元/股-28.14元/股,申购总量为521,690万股,整体申购
倍数为279.43倍。


全部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4.3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4.32元/股;公
募社保类报价的中位数为14.31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4.43元/股。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
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申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直至满足剔除
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为14.74元/股及以上,报价为14.73元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2,000万股(不含),以及报价为14.73元/股、申购为2,000
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2014年10月17日的部分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
剔除部分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66,6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2.78%。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4.29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4.24
元/股;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募社保类报价的中位数为14.30元/股,加权平均数
为14.38元/股。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
业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参考了中证指数
网发布的各子行业市盈率情况。截至2014年10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网
发布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8.11倍。本
次发行价格14.32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0.07倍,低于医药制造


业平均市盈率。


从细分行业看,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C27医药制造业中包括4家公司,
科华生物、达安基因、利德曼、迪瑞医疗。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10月
20日(T-3日)股票收盘价计算,上述4家可比上市公司的2014年10月20日
前20个交易日静态市盈率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2014年10月20日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2013年摊薄EPS

(元/股)

2014年10月20日前20
个交易日

静态市盈率

(倍)

科华生物

26.46

0.59

44.85

达安基因

25.37

0.29

87.48

利德曼

32.45

0.72

45.07

迪瑞医疗

82.56

2.03

40.67

平均值

44.96

注:根据2014年10月20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96倍,剔除市盈率过高(50倍以上)的达安基因以及近一个月股价波动较大的迪瑞
医疗后计算。




资料来源:Wind资讯

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
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4.32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剩余报价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
申购数量由大到小、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排
序。出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申购时间都相同的情况时,则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剔除的部分,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8家,对
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8,3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90.14倍,其中
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申购量为87,550万股。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配售
对象均可参与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并按照其拟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缴款。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最终确定为3,111万股,网下发行总数量调整
为1,867万股,因此有效报价对象可申购数量上限由2,000万股调整为1,867万
股;拟申购数量未达到1,867万股的有效报价对象可申购数量即为拟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拟申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1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7

2,000

12个月

2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72

1,800

-

3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2

2,000

12个月

4

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9

2,000

12个月

5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14.73

2,000

-

6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渤海分级汇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14.32

850

-

7

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2

2,000

12个月

8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4.34

1,000

-

9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37

2,000

12个月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马钢企业年金计划

14.37

760

12个月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37

1,560

12个月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37

2,000

12个月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14.37

500

12个月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14.37

390

12个月

15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4.36

2,000

-

16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产品

14.36

2,000

-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14.37

1,110

12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3

2,000

-

19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
体分红

14.73

2,000

-

20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72

500

12个月

21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72

2,000

12个月

22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14.72

270

12个月

23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网下配售资
格截至2017年7月5日)

14.72

500

12个月

24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500

12个月

25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200

12个月

26

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14.71

1,200

12个月

27

上海电气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4.38

2,000

-

28

中国电力财务有
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5

2,000

-

29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

14.72

2,000

-

30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4.72

2,000

-

31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72

2,000

-

32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4.72

2,000

-

33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14.72

2,000

-

34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72

300

-

35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72

200

-

36

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博时基金灵活配置3号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14.72

670

-

37

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500

12个月

38

长城基金管理有

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500

12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限公司



39

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4.72

200

-

40

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1,040

-

41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37

2,000

12个月

42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14.37

2,000

12个月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14.37

450

12个月

44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贵宾定制2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14.37

2,000

-

45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14.37

1,000

12个月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14.32

1,830

-

47

上海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4.72

210

12个月

48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

14.73

2,000

-

49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

14.73

2,000

-

50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普保产品

14.73

2,000

-

51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险产品

14.73

2,000

-

52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4.36

2,000

-

53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4.36

2,000

-

54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2,000

-

55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4.7

1,000

12个月

56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


14.7

2,000

12个月

57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4.37

2,000

12个月

58

诺安基金管理有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14.37

2,000

12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限公司

59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37

2,000

12个月

60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37

800

12个月

61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基金-光大银行-增利1号资
产管理计划

14.37

210

-

62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37

700

12个月

63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诺安基金分红险股
票型组合

14.37

800

12个月

64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37

1,600

12个月

65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4.69

2,000

12个月

66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69

2,000

-

67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69

2,000

-

68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69

1,200

-

69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14.69

340

12个月

70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4.69

600

12个月

71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69

2,000

-

72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特定策略19号特定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

14.69

550

12个月

73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稳进1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

14.69

690

12个月

74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14.72

680

-

75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4.72

600

-

76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700

-

77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14.72

2,000

12个月

78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14.72

2,000

12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79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4.72

400

-

80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1,000

-

81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4.72

2,000

-

82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72

2,000

12个月

83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2,000

-

84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2,000

-

85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基金-稳健收益1号资产管理
计划

14.72

200

-

86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


14.72

1,600

12个月

87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基金-建行-招商信诺锐取委
托投资组合

14.72

1,600

-

88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灵活配置3号资产管理
计划

14.72

270

-

89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基金-前海人寿投资组合资
产管理计划

14.72

200

12个月

90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1,050

12个月

91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基金-合利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

14.72

370

-

92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72

730

12个月

93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72

1,000

-

94

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

14.72

300

-

95

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健康优质生活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2

500

-

96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32

2,000

-

97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4.32

2,000

12个月

98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A计
划)企业年金计划

14.32

2,000

12个月

99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14.32

2,000

12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理有限公司

计划

100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32

2,000

12个月

101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14.32

2,000

12个月

102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32

2,000

12个月

103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2

2,000

12个月

104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如意养老1号企业年金集合
计划

14.32

2,000

12个月

105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
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14.32

2,000

12个月

106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集
合计划

14.32

2,000

12个月

107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14.32

2,000

12个月

108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4.32

2,000

12个月

109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委托工银瑞信基金公司
股票型组合

14.32

1,010

12个月

110

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4.72

1,000

-

111

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4.72

200

-

112

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72

1,690

-

113

江苏瑞华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4.35

2,000

12个月

114

浙江中大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投资账户

14.72

2,000

-

115

宁波大榭开发区
投资控股有限公


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


14.54

210

-

116

华宸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4.33

1,380

12个月

117

浙江物产中大元
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14.69

2,000

-

118

普凯(北京)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普凯(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43

2,000

-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自愿限
售期

119

王萍

王萍

14.73

2,000

12个月

120

卢春声

卢春声

14.72

350

12个月

121

姚瑞官

姚瑞官

14.41

450

-

122

张剑华

张剑华

14.4

2,000

12个月

123

姜飞雄

姜飞雄

14.42

280

-





5、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按14.32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443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34,983.76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
承诺:

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
当利益。


按14.32元/股的发行价格和668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本次预计老股转
让资金为9,565.76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030.6653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8,535.094619万元划给老股东。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二、本次发行股数、新股发行股数和老股转让股数的确定

1、本次发行股数的确定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老股转让原
则和计算公式,本次发行、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的股数分别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3,1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其中:

新股发行股数:2,4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老股转让股数: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2、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3,111万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其中,回拨
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1%;网上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刘希、罗爱平、孙小林、深圳市瑞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程辉、邹左军、
周晓燕、庄献民按原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比例转让,具体老股转让安排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期是否满

3年

老股转让数量
(万股)

1

刘 希

1,982.8

19.83%



132.5

2

罗爱平

1,818.7

18.19%



121.5

3

孙小林

1,443.7

14.44%



96.5

4

深圳市瑞丰成
长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1,302.4

13.02%



87.

5

程 辉

1,256.2

12.56%



83.9

6

邹左军

1,038.3

10.38%



69.3

7

周晓燕

829.7

8.30%



55.4

8

庄献民

328.1

3.28%



21.9

合 计

10,000.0000

100.00%

-

668.0000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公开发售老股产生的相关发
行承销费用由发售老股的股东承担,从其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中扣除。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111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67万股,为本次
发行数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4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3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0.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1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2014年10月23日(T日)8:30-15:00;对于配售对象在T日规定时间
(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
予以退回。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4年10月23日(T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15~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4年10月16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
提示性公告》

12:00网下投资者截止备案(协会)

16:00前网下投资者报送核查材料电子版本

T-4日

2014年10月17日(周五)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4年10月20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4年10月21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
报价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10月22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10月23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2014年10月24日(周五)

网下配售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4年10月27日(周一)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4年10月28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
日程;

(4)如遇市盈率调整等可能影响发行进程的事项,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回拨机制

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初始发行总量的60.01%,按发
行总量上限3,111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67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将根据
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本次发行采用的双向回拨机制如下:

(1)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
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
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
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不向网上进行回拨,将中止发
行。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0月27日(T+2日)公布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
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9、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四、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为38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
为168,3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90.14倍,其中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
的申购量为87,550万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具体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4、有效报价对象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2、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3)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向网
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4)有效报价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4年10月23日(T日)
当日8:30-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规定时
间以外的时间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5)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


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406”;

(6)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
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在“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栏目中进行查询。


3、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以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
进行分类,同类投资者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A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
的社会保障基金;

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进行配售。本次网下公开发售
的股票分为无限售期部分与自愿承诺12个月限售期部分,分别计算配售比例,其
中老股转让股份数量根据网下投资者自愿承诺12个月限售期部分进行确定,且不
超过668万股。


A.首先将回拨后(如有)扣除老股转让数量后的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以下简
称“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向A类无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将一定比
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向B类无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最后将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类和B类无锁定申购量的未获配部分以及C类无锁定
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B.若A类无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40%时,其对应申
购量全额获配;若B类无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新股发行数量的一定比例
(初始比例不高于10%)时,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



C.首先将本次网下老股转让数量(具体数量详见T-1日《发行公告》)的40%
向A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将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网
下老股转让数量向B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将剩余可分配股份向A类
和B类有锁定申购量的未获配部分以及C类有锁定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D.若A类有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老股转让的40%时,其对应申购量
全额获配;若B类有锁定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老股转让数量的一定比例(初
始比例不高于10%)时,在B类有限售期申购配售比例不超过A类有限售期申购
配售比例的条件下,其对应申购量全额获配。


E.向B类优先配售的最终比例在初始范围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
购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比例详见《配售结果公告》),以确保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
于B类的配售比例,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的配售比例。


上述所有等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份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计算结果中不
足1股的部分舍去),剩余零股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数量优先、申
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


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C类。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类、B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可以向C类配售剩余部分。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
数,并于2014年10月27日(T+2日)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
发行的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
者送达获配通知。


4、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
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


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
股申购全部无效。


5、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效报价投
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
定收款账户。


2014年10月24日(T+1日)15: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提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交主承销商。


2014年10月27日(T+2日)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
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
银行账户。


6、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2014年10月21日(T-2日)确定的网下
发行股票总量;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
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的情况。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7、其他重要事项

(1)限售期安排:分为无限售期和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两种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2)验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4年10月23日(T
日)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
(含5%),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2014年10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4年10月23日(T
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44万股“九强生物”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4.32元/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3、参与对象

(1)2014年10月23日(含T日)之前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及机
构投资者,且2014年10月21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
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12,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
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10月21日(T-2日,
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4年10月
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
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0月23日(T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
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①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
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本次发行
承销团成员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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