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石油济柴: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201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中介审计机构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改制变更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后的管理主体、 管理模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均未发生变化,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由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承、延续。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 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 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的中介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增加接受1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接受1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和10.1.1条规定的交 易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2.2014年10月2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接受1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会议召开之前,我们事先认真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5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2人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3 人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票,本次董事会形成有效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增加接受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 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无市场定价,则按照公平和合理的原则约定,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2014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吕玉芹: 丁晓东: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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