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陆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4日 11:34:34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追加申请人民币7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润峰格尔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峰格尔木”)、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
自电气”)、下属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自
电气”)拟向有关商业银行追加申请人民币15,8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本次追加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授
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授信协议的签署,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中
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华夏银
行深圳后海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
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追
加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公司全资孙公司润峰格尔木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就
润峰格尔木二期10MW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申请6,800万元贷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的25,000万综合授
信额度中的不超过3,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信给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使
用,本次转授信额度所产生的债务由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成都市科
陆洲电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提供


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因公司承担了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东自电气其他自然人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东自电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淀东支
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苏州东自电气
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5、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东自电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
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苏州东自电气其他
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3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各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追加申请授信额度后:

1、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原授信额度
(万元)

追加额度
(万元)

追加后授信

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95,000

-

95,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25,000

-

2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20,000

-

20,000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30,000

30,0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

-

20,000

2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5,000

-

15,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

15,000

兴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15,000

-

15,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14,000

-

14,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10,000

5,000

15,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南山区支行

10,000

-

10,000

北京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10,000

-

10,000

华夏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

10,000

10,000

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

10,000

中信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7,000

-

7,000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7,000

-

7,000

合计

243,000

75,000

318,000



2、各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8亿元,详见


下表: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万元)

追加额度
(万元)

追加后授信
额度(万元)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0,000.00

-

10,000.00

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

30,000.00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0

-

6,000.00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
支行

7,000.00

-

7,000.00

深圳市科陆变频器有限公司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永支行

-

3,000.00

3,000.00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分行

-

3,000.00

3,000.00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淀东支行

-

3,000.00

3,000.00

润峰格尔木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6,800.00

6,800.00

合计

53,000.00

15,800.00

68,800.00



以上授信期限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
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
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总裁或控股
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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