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锐奇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时间:2014年10月24日 11:37:04 中财网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73

2014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92,191,617.82

1,148,446,475.37

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1,021,160,034.80

980,031,437.76

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229

6.4663

-48.6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7,737,545.60

13.46%

523,064,660.04

1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83,251.12

18.32%

48,706,597.04

1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7,589,128.30

-525.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572

-525.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1607

1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1607

12.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0.14%

4.87%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0.28%

4.02%

0.8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7,735.74

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72,510.50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高新技术成果转
化财政扶持资金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384,308.21

主要包括子公司嘉兴汇能少数股东
应志宁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39,232.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2,828.83



合计

8,427,021.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7,735.74

本项目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
于性质特殊,因此认定为非经常型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偿

1,572,510.50

本项目主要包括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财政补助资金、专利资助费等,
由于此类损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大多属于偶发型,性质
特殊,所以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384,308.21

本项目主要包括子公司汇能少数股东应志宁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
款等,由于大多具有偶发性,因此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 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工具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工业制造加工、轨道路政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饰等行业。

相关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家工业增速、社会投资规模、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若国内宏观经济
出现滞胀、下行等情况,会给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经济形势,加强运营前瞻性,密切结合经济走势和经济政策确定合理的经营思路和目标,并针对
市场的变化采取积极、灵活的策略和措施。


2、 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工具生产的企业数量较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其产品也多以DIY级为主,企业多采用价格战等竞
争手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一些国际电动工具知名品牌着眼于中国的市场规模和生产优势,也纷纷在国内设立生产
工厂,试图在中国市场占据份额。面对市场竞争局面,公司若不能更大步地提升核心竞争力,体现品牌附加值优势,则有可
能难以快速与追赶者拉开更大差距。为此,公司将坚持并强化高等级、高效能的专业电动工具品牌定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附加值,形成产品的市场差异化,以期在与同级别对手在国内外市场的
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3、 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2013年度人民币处于单边升值通道,公司已受到汇兑损失的不利影响。随着
公司外销业务的不断增大,如果人民币对主要外币持续升值,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调整价格,将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


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汇率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调整销售价格和收到货款后及时结汇来降低汇率波动的
风险。未来公司还将积极稳健探索、实行多种金融手段及积极利用相关区域政策,以期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


4、 新业务探索的风险

公司从2014年开始积极抓住改革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源优势,以多种手段积极向代
表先进生产力的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及工业自动化等领域进行延伸和探索,尤其是在工业机器人、传感领域已开展有针对性
的布局。公司期望借此积累相关产业技术,从而带动企业的持续升级乃至转型,并在未来产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在向新业务领域探索和转型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人员及技术储备、跨领域管理等方面的挑战,同时新的业务(如工业
机器人等)也可能面临短期内难以迅速扩张市场的困难。对此,公司将加强对产业延伸及产业升级方向的科学论证,积极稳
妥地推进升级、转型,以多种手段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拓展中的风险;同时也将加大必要的资金、团队等的投入,以期在新
业务市场中尽早占得优势地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86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35.14%

108,000,000

81,0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2%

43,072,128

32,304,096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6.15%

18,900,000

0





徐根明

境内自然人

1.71%

5,249,010

0





陆仁宝

境内自然人

1.17%

3,599,418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1.12%

3,454,419

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东方财
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98%

3,000,000

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
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8%

3,000,000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
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1%

2,800,000

0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1%

2,80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吴明厅

2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0

应媛琳

18,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10,768,032

人民币普通股

10,768,032

徐根明

5,249,010

人民币普通股

5,249,010

陆仁宝

3,599,418

人民币普通股

3,599,418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

3,454,419

人民币普通股

3,454,4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
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东方财
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
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吴晓依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股东吴晓依为吴明厅和应媛琳的女儿,瑞浦投资为
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股东徐根明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5,249,010股,实际合计持有5,249,010股。


股东陆仁宝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3,599,418股,实际合计持有3,599,418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
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应小勇

0

0

468,000

468,000

股权激励限售、
高管锁定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马国刚

0

0

710,000

710,000

股权激励限售、
高管锁定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吴霞钦

0

0

100,000

100,000

股权激励限售、
高管锁定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朱贤波

0

0

160,000

160,000

股权激励限售、
高管锁定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王震宇

0

0

100,000

100,000

股权激励限售、
高管锁定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王骏

0

0

120,000

12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王美杰

0

0

70,000

7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高国一

0

0

50,000

5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孔付磊

0

0

120,000

12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周坚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高兆炎

0

0

44,000

44,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褚君青

0

0

70,000

7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沈乐明

0

0

70,000

7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董兴

0

0

90,000

9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张琦

0

0

86,000

86,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葛卫星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刘志刚

0

0

80,000

8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余树影

0

0

60,000

6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沈伟峰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谢文斌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顾纪强

0

0

50,000

5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邱鑫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杨喆

0

0

200,000

20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金春英

0

0

50,000

5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余晓华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朱冬

0

0

116,000

116,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应英

0

0

200,000

20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吴玉梅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孙勇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孔泽民

0

0

100,000

10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吴振兴

0

0

46,000

46,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唐文杰

0

0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闫青华

0

0

46,000

46,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史小平

0

0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李高峰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祝雪刚

0

0

48,000

48,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徐秀兰

0

0

70,000

7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吴学成

0

0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张君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杨帆

0

0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李炜琳

0

0

44,000

44,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施丽群

0

0

120,000

12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周玮

0

0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顾伟春

0

0

70,000

7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张春官

0

0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卢留芳

0

0

20,000

2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张熠

0

0

20,000

2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分期解锁,
首次解锁日2015年8月22日

吴明厅

40,500,000

0

40,500,000

81,000,000

高管锁定

2015年1月2日

应媛琳

16,200,000

32,400,000

16,200,000

0

高管锁定

2014年7月29日

上海瑞浦投
资有限公司

16,152,048

0

16,152,048

32,304,096

高管锁定

2015年1月2日

合计

72,852,048

32,400,000

77,040,048

117,492,096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2,309,996.50元,减少82.60%,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净值较年初增加121,658,137.00元,增加114.87%,主要原因为:上年末内销应收账款余额较低,报
告期内国内销售收入增加及相应调整了部分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0,948,648.29元,增加152.5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募投项目加大投入以及原料采购预
付款项未到结算期。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584,083.50元,增加274.5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定期存款未结算利息的存续期比
年初长,以致未结算的利息收入增加。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净值较年初减少6,690,927.70元,减少32.29%,主要原因为:本期末子公司上海劲浪应收而未收回
的出口退税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31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子公司锐境达对外投资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7,214,131.03元,减少75.61%,主要原因为:嘉兴汇能股东应志宁兑现业绩承诺补
偿。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900,000.00,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所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但报
告期部分供应商货款结算方式并未改变。


预收款项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4,130,804.13元,减少53.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部分国外客户货款结算时点改变。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2,830,284.88元,减少201.9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子公司上海劲浪待申报的出口退
税比年初增加。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871,563.68元,减少36.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部分往来单位到期结算。


股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55,748,000.00元,增加102.7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实施利润分配而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以及实施股权激励而进行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


预计负债和库存股期末余额分别较年初增加9,548,640.00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就潜在的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了负债和库存股。


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9,045,234.75元,减少479.5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外币汇兑损失比上年同
期大幅减少,同时本期增加定存资金,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269,253.84元,增加17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应收款项增加,与
之对应,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7,551,241.35元,减少43.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的财政补助比上年
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206,633.51元,减少64.2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比上
年同期减少。



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296,715.46元,增加31.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利润总额以及应纳税所
得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21,725,653.05,减少525.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由于
国内部分客户调整了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致使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89,222,320.28元,减少154.6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定
期存款到期收回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7,126,640.00元,增加11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分配
的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因股权激励而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453,298.52,元,增加83.81%,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汇兑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4、 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下降48.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因实施利润分配执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
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努力调整营销管理,加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巩固,
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介入工业机器人、传感器等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新业务,虽然报告期内该等业务尚
未为公司带来营业收入及利润,但相关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均稳步推进中。报告期内,基于稳定的订单需求,公司外销
业务平稳并略有增长,年初至报告期末,外销业务销售收入29,089.6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6.94%;内销方面,公司加强
内销渠道建设的效果开始显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23,216.7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9.7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
收入52,306.47万元,同比上升1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70.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58%;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27.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11%;实现营业利润4,629.06万元,同比上升
30.8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投产。


报告期内,浙江锐奇负责实施的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一期4#、5#、6#厂房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交付并办理
竣工验收。前期储备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生产人员、行政人员等团队已陆续就位并进入到验厂、调试及小批量
生产阶段。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现营业收入 1,119.72万元。


2、 持续加强品牌及渠道建设,实现外销、内销市场的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上一年度以来的品牌策略和销售策略,在嘉兴募投项目刚投入使用尚未量产的情况下,一方面保持
稳健发展ODM业务和加快开拓自有品牌的海外市场,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销售
收入52,306.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8%,其中实现内销收入23,216.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8%,实现外销收入
29,089.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4%。


3、 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1.35%。其中,包括锂电池充电工具相关的电
机、电池应用等研发项目以及工业机器人研发项目等均按期推进。


4、 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在前期科学稳妥论证的基础上,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以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锐境达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调动优势资
源,积极投入资金、人员团队等,重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传感应用、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延伸,
探索跨界整合模式,开展在该等领域内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积累,并带动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整体转型,以期在未来的产业竞争
中保持优势地位。


5、 加快产业延伸及升级,积极推动企业跨界整合及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锐境达投资控股设立上海擎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参股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进军以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及其应用等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装备领域,从而提升公司的科技储备,带动公司的产
业升级和转型,并在即将爆发性增长的机器人等领域占得优势地位和市场份额。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锐奇股份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
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4年04
月02日

至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结束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锐奇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14年04
月02日

至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结束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锐奇股份

所有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均未同时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已经参与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均未
同时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4年04
月02日

至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结束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吴明厅、
应媛琳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明
厅、应媛琳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0年10
月13日

在董监高任
职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长
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0年10
月13日

在董监高任
职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长
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吴明厅、
应媛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
诺: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将来

2010年10
月13日

长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也不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
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
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
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
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核心人员。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吴明厅、
应媛琳、
瑞浦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及
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
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2010年10
月13日

长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吴明厅、
应媛琳

公司前身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
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上海
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但该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在按国家法定税率补
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对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已
作出《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承诺若出现
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
税收优惠政策而被要求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
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则需补缴的税
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全部由吴明厅、应
媛琳夫妇承担。


2010年10
月13日

长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吴明厅、
应媛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就
避免关联交易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1、本人以
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
(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
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
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
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
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
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0年10
月13日

长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吴明厅、
应媛琳

2007年以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城镇户口职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
明厅、应媛琳夫妇出具了《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
承诺函》,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应为

2010年10
月13日

长期有效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招致处罚的、或公司受
到任何权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有关住房公
积金的主张的,则其本人将在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
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全额承担需补缴的住房公积
金款项、需向相关权益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
以及可能据此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公司

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013年04
月10日

2014年4月
10日

承诺方严格信守
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185.18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41.0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产业化项目



15,453

15,453

1,952.96

13,513.15

87.45%

2013年10
月31日

0.7

4.29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6,506.5

7,806.5

10.66

7,782.69

99.69%

2012年12
月31日

499.9

1,955.09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
心项目



3,847

3,847

471.32

2,145.23

55.76%

2014年12
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806.5

27,106.5

2,434.94

23,441.07

--

--

500.6

1,959.38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豪迈资产业务



2,600

2,600



2,600

100.00%

2011年12
月31日

9.22

3,835.26





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
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
项目投资额



1,300

1,300





100.00%

2012年10
月31日









锐境达智能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000

2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2,800

2,800



2,8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000

13,000



13,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700

29,700



20,400

--

--

9.22

3,835.26

--

--

合计

--

47,506.5

56,806.5

2,434.94

43,841.07

--

--

509.82

5,794.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前期受工程配套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滞后。

报告期内,该项目4#、5#及6#厂房已完工交付验收,并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2、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经决议,该项目实施地点已变更至“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并一同实施。一方面受到“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后期装修方案调整
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产业技术的不断升级,研发中心项目对设备的技术和选型要求也不断提升,因此研
发中心项目的投入进度有所滞后。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及合理预计,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调整
至201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该决议已履行完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决议
已履行完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用于收购永康市豪迈工具有限公司
的部分资产业务,该决议已履行完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300万元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
术改造项目”资金缺口的决议,该决议已履行完毕,补充资金投入金额及其效益合并计入“高等级专业电
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该决议已履行完毕。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并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
设立全资子公司。2014年6月9日,全资子公司锐境达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截
止2014年6月30日,已实缴注册资本金额2,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松江745-1地块”,
现变更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1-6、9幢地块之内”,即把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高
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一并实施。2012年4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沪众会字(2010)第4067
号专项报告确认公司的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3,402.05万元,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




及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3,474.65万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知会保荐代表人,
于2010年12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876.7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三方监管协议存储。公司现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
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的
情况,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比较期的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评估职工薪酬安排,不存在设定收益计划,因此不需要对2014年1月1日
应付职工薪酬以及2014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进行调整;也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公司前期在编制合并报表时,
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均满足条件,不存在对合并范围作出调整的情况。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的情况,因此合营安排分类的变动对2013
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以及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无影响。


5、截止目前,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其他重要影响。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质押情况

201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4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2014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4年10月10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述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月7日,瑞浦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所持有的锐奇股份
限售非流通股16,152,048股、无限售流通股5,384,016股,共计21,536,064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10
日,瑞浦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4年3月3日,瑞浦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所持有的锐奇股份
限售非流通股9,900,000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
10股),质押股份相应的变更为19,800,000股。2014年9月30日,瑞浦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减持计划及减持情况

2014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股份减持的公告》;23014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4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
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及减持情况
具体如下:

2014年1月6日,公司收到应媛琳女士和瑞浦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告知在2014年1月7日——2014年7月4日(6
个月内)期间可能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和比例为:应媛琳不超过5,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6%,
瑞浦投资不超过5,384,016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5%。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201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应
媛琳女士《股份减持告知函》,告知其已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5,4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6%。


2014年8月8日,公司收到应媛琳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告知在2014年8月8日——2015年2月7日(6个月内)期
间可能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和比例为:应媛琳不超过3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69%。减持
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2014年9月3日,公司收到应媛琳女士《股份减持告知函》,告知其已于2014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45%。


2014年09月05日,公司收到吴晓依女士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告知其已于2014年09月0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4%。


3、嘉兴汇能股东应志宁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公司于2011年出资2,600万元收购了永康市豪迈工具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业务,并由控股子公司嘉兴汇能工具有限公
司运营该部分资产及业务。根据原合同的约定,应志宁先生承诺嘉兴汇能2013年度可分配净利润应不低于人民币3,042万元,
而2013年度嘉兴汇能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890万元,未达承诺业绩标准。


根据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条款,应志宁先生应补偿的金额为:(承诺业绩3,042万—实际业绩890万)*51%=1,097.50 万。

该业绩补偿执行情况如下:(1)将嘉兴汇能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全部100%分配给锐奇股份享有;(2)
应志宁先生已于2014年6月25日将现金补偿款778.10万元拨付至锐奇股份。至此,2013年度应志宁先生的业绩承诺补偿已执
行完毕。


4、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1)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

2014年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
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截止第一个行权期满,没有
激励对象行权。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注销激励对象相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79万份,注销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7.72万份。


2014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股票期权数
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考核条件。2013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激励对象相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72万份,注销后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调整为0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告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

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
的法律意见书。


2014年7月2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确认无异议并进行
了备案。


2014年8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2014年9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
的418.8万份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上述事项已经公告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014年3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560,000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78,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28,707,174.03
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5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
转增151,560,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变更为303,120,000股。


2014年5月13日,本方案实施完毕。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7,317,643.18

581,734,726.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92,430.00

14,902,426.50

应收账款

227,565,978.90

105,907,841.90

预付款项

34,683,935.11

13,735,286.8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525,447.69

941,364.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029,612.27

20,720,539.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1,676,502.58

130,836,543.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901,391,549.73

868,778,729.8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1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1,068,832.32

150,293,988.67

在建工程

57,739,543.65

50,245,992.8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4,890,851.92

68,066,660.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74,324.38

1,520,456.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26,515.82

9,540,646.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0,800,068.09

279,667,745.50

资产总计

1,192,191,617.82

1,148,446,475.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0,000.00

应付账款

126,327,669.12

115,584,876.96

预收款项

3,658,858.61

7,789,662.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736,052.97

6,368,143.35

应交税费

-1,429,054.83

1,401,230.0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286,627.01

16,158,190.6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4,580,152.88

149,202,103.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9,548,6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50,000.00

6,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98,640.00

6,000,000.00

负债合计

159,678,792.88

155,202,10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7,308,000.00

151,560,000.00

资本公积

490,386,148.17

636,585,508.17

减:库存股

9,548,64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350,785.68

31,350,785.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1,663,740.95

160,535,143.9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1,160,034.80

980,031,437.76

少数股东权益

11,352,790.14

13,212,933.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32,512,824.94

993,244,37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192,191,617.82

1,148,446,475.37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霞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8,472,652.42

483,207,607.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92,430.00

14,902,426.50

应收账款

250,665,314.63

147,234,351.15

预付款项

13,127,770.35

7,681,160.22

应收利息

3,525,447.69

941,364.19

应收股利

19,040,167.36

11,029,876.82

其他应收款

10,977,461.20

8,348,106.12

存货

92,105,661.26

120,259,910.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50,506,904.91

793,604,802.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2,306,762.56

142,306,762.5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1,665,021.71

126,791,640.03

在建工程

1,804,932.56

4,222,274.8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709,532.42

23,312,884.2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6,323.21

1,140,087.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6,400.00

2,489,2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9,598,972.46

300,262,899.41




资产总计

1,160,105,877.37

1,093,867,702.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0,000.00

应付账款

118,882,757.82

108,605,426.07

预收款项

997,979.03

4,372,257.63

应付职工薪酬

5,383,191.38

5,984,705.62

应交税费

11,979,591.37

3,564,145.7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790,511.36

11,338,934.7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5,034,030.96

135,765,469.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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