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四方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4-038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4 年10月1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 日上午1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20.65万元,同比增加28.98%;实 现营业利润3,140.19万元,同比增加21.6%;实现利润总额3,364.66万元,同比增 加18.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7.54万元,同比增加21.63%。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海江、付玉霞、傅晓成、 杨国栋、方春凤、晏小平、邹群英、赵志军、李树盛、赵虎林为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其中赵志军、李树盛、赵虎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万隆、叶树华、杜海波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 事6人,鉴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7人,因此将实行差额选举。本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海江先生,1968年8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 郑州市政协委员,郑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新, 致力于推动超硬材料行业在工业升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生 为公司主要创始人,自1997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61,038,2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付玉霞女士是夫妇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付玉霞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英国威尔士艾伯瑞斯维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国际部经理,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2003年至今 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付玉霞女士持有公司 15,546,0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方海江是夫妇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傅晓成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担任河南典创市场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晓成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傅晓成先生持有公司7,641,7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4%,与付 玉霞女士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4、杨国栋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0月进入公司,历任营销部经 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国栋先生持有公司3,226,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是方 海江先生姐姐的丈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5、方春凤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进入公司,曾任财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 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方春凤女士持有公司3,406,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与方 海江先生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6、晏小平先生, 1968 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湖南大学MBA、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通程控股董事会秘书,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美国东方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金融总监,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网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鼎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东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杭州 又拍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晏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7、邹群英女士,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7年起从事自由职业,2008年9月至2011年 10月任公司监事,自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邹群英女士持有公司3,503,1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志军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EMBA,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 曾任亚太会计集团高级经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河南羚 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赵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树盛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北京海能海特石油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东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 京爱普聚合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树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赵虎林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 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河南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郑州市人民 政府法制咨询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乡市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 赵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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