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聚飞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止2014年9月30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4年9月30日)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4年9月30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亚会A专审字(2014)041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编 制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聚飞光电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飞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聚飞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飞光电董事会编制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聚飞光电截止2014 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聚飞光电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飞光电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瑜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季民 2014年10月24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2】240 号文核准,于2012 年3 月9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 股)2,046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1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684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466 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36,251.2 万元超募资金 11,214.8 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 年3 月14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07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资45,577.1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47,466 万元的96.02%;其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34,362.35万元(含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 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3,573.32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11,214.80万元。本次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45,577.15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7,466万元的差额即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1,888.85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2,033.65万元,上述两项与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 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3,573.32万元合计7,495.82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10103 215,275,500.00 725,951.61 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200560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574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588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591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01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15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29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32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46 5,000,000.00 定期账户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650 5,000,000.00 定期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000021429201260028 100,756,100.00 13,671.40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000021414200007230 22,000,000.00 定期账户 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403092238100077225 46,480,400.00 2,218,619.10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1820014170008401 112,148,000.00 0.00 无 合 计 --- 474,660,000.00 74,958,242.11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474,66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55,771,452.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1年: 无 2012年: 85,570,435.28 2013年: 208,490,319.03 2014年1-9月:(含已发生但尚未 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分期付款) 161,710,697.7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及 超募资金投向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背光LED器件扩 产项目 背光LED器件扩 产项目 215,275,500.00 215,275,500.00 202,296,448.80 215,275,500.00 215,275,500.00 202,296,448.80 12,979,051.2 2014年9月 2 照明LED器件扩 产项目 照明LED器件扩 产项目 100,756,100.00 100,756,100.00 94,846,648.79 100,756,100.00 100,756,100.00 94,846,648.79 5,909,451.21 2014年9月 3 LED技术研发中 LED技术研发中 46,480,400.00 46,480,400.00 46,480,354.50 46,480,400.00 46,480,400.00 46,480,354.50 45.50 2014年9月 心项目 心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2,512,000.00 362,512,000.00 343,623,452.09 362,512,000.00 362,512,000.00 343,623,452.09 18,888,547.91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项 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超募资金投向 1 -- 收购兄联实业发 展(深圳)有限公司 -- 92,148,000.00 92,148,000.00 -- 92,148,000.00 92,148,000.00 -- 2013年6月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20,000,000.00 -- 20,000,000.00 20,000,000.00 -- 2012年10月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2,148,000.00 112,148,000.00 -- 112,148,000.00 112,148,0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合计 362,512,000.00 474,660,000.00 455,771,452.09 362,512,000.00 474,660,000.00 455,771,452.09 18,888,547.91 -- 注:实际投资金额45,577.15万元包括已支付金额42,003.83万元及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3,573.32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没有发生变更,实施方式与计划一致,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8月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于2012年10月10日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 金及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募 资金9,214.80万元,加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以 获得其名下的近4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及配套建造物,以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生产经 营场地的迫切需要。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陆续使用超募资金9,214.80万元支付收购兄 联实业收购款。至此超募资金11,214.80万元已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一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报告 如下: 2012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亚会专审字(2013)012号”的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3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A专审字(2014) 002号”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9月 承诺投资项目 1 背光LED器件扩产项目 101.26% 7,167.06 -- 0.00 3166.33 6,825.73 9,992.06 是 2 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 93.67% 2,379.35 -- 0.00 1499.63 815.17 2,314.80 否 3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546.41 -- 0.00 4,665.96 7,640.90 12,306.86 是 超募资金投向 1 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 -- -- -- -- -373.88 69.58 -304.30 是 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3 是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373.88 69.58 -304.30 是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9月 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合计 -- 9,546.41 -- -- 4,292.08 7,710.48 12,002.56 是 注: 1、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未完全达到项目计划目标,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扶持的刺激,在LED照明市场发 展初期,产业外的资本大量涌入,加之市场准入门槛不高,众多中小企业参与其中,造成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降价明显,行业整体 毛利水平持续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虽然短期内LED照明行业盈利状况欠佳,但LED照明自身所具有的节能、环保、长寿 命,决定了LED照明市场前景广阔。基于LED技术不断进步与市场持续推广,LED应用范围越来越广,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 提升,市场订单开始向大型照明企业集中,上游芯片厂家供货开始向中大型客户倾斜,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激烈竞争,市场环境对不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越来越不利,已有大量实力弱小企业开始退出,市场出现整合趋势,具有技术与市场优势的企业将在此轮行 业整合中获益。公司看好LED照明的巨大发展前景,将LED照明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立志成为LED照明封装领域的重要供应商。 公司在LED照明业务领域,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技术、市场两方面工作,在技术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市场方面,培育和 储备一批大中型优质客户,为照明市场的大发展做好充分准备。预计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回归正常,行业优秀企业盈利状况将明显改 善。 2、超募资金使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公司近年来发展迅猛,年均收入增长超过50%,产能增 长接近80%,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持续增加,且十分迫切。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获 得其名下的近4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及配套建造物,以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生产经营场地的迫切需要。上述超募资金的及时 投入使用为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巨大作用,效果显著。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研发中心的建设可通过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不断推 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同时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有利于增强 公司整体竞争力。项目按预定的投资计划完成了预定目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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