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冠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9:37:39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临2014-053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确保公司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
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全体董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为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
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4-054
号公告)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
断增值,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焉耆回族自治县支行5,000万元额度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
分行5,000万元额度内、焉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00万元额度内,共计13,000
万元额度内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
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为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14-055号公告)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
增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委托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巴州兵团支行对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简称
“冠农番茄”)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壹亿贰仟万元(¥12,000万元)中的
7,000万元委托贷款变更为:公司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7,000万元一年
期的存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农番茄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7,000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冠农番茄位于新疆和静县,属于民贸企业,其银行贷款可获得国家民贸贴息
的支持,同时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定期存单还可获得存款利息的收益,采用这种方
式比直接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可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及补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
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4-056号公告)

1、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收购二十二团
番茄原料165,650吨,收购均价465元/吨,收购金额7,702.73万元;收购二十
四团番茄原料48,030吨,收购均价465元/吨,收购金额2,233.40万元。合计
9,936.13万元。


2、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二十九团签订的
《籽棉收购合同》,拟向二十九团采购籽棉22,000吨,预计收购单价5,500元/
吨,最终收购数量和价格以实际结算为准,收购金额约为12,1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黄学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屋租赁业务”。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做如下修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果业种植、仓储、加工及
销售;农业综合开发;马鹿养殖;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
五金交电产品、百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有毒除外)、钢材的销售。包装制
品的开发、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果业种植、仓储、加工及销售;
农业综合开发;马鹿养殖;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五
金交电产品、百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有毒除外)、钢材的销售。包装制品
的开发、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房
屋租赁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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