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五洲交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20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何国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芝冬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 14,839,802,576.50 13,934,893,438.14 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132,061,323.55 2,992,197,147.14 4.67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3,059,086.55 -1,398,344,941.14 101.6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780,772,499.08 4,653,957,822.21 -6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38,278,660.84 219,471,784.57 -3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24,095,645.95 201,072,842.20 -38.2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4.53 7.50 减少2.9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7 0.26 -34.6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17 0.26 -3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80.31 -2,680.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1,792,234.40 2,707,892.59 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 104.98万元、广西堂汉锌 铟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政府 补贴112.7万元及南宁金 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取得政 府补助53.1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261,708.33 385,458.33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 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交 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所致。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5,111,111.11 15,222,222.22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坛 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 贷款取得收益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6,412.40 -368,043.99 - 所得税影响额 -936,826.29 -2,686,220.3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845,963.53 -1,075,613.56 - 合计 4,953,171.31 14,183,014.89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7,81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数 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广西交通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0 291,432,800 34.95 0 无 国有法人 招商局华 建公路投 资有限公 司 0 115,531,200 13.86 0 无 国有法人 广西国宏 经济发展 集团有限 公司 -4,084,950 41,690,050 5.00 0 质押 27,000,000 国有法人 陈燕 428,800 4,223,650 0.51 0 未知 未知 罗楚珠 0 3,561,900 0.43 0 未知 未知 朱武广 2,596,013 2,596,013 0.31 0 未知 未知 陈小斌 11,700 2,399,929 0.29 0 未知 未知 陈镇美 10,700 2,209,580 0.27 0 未知 未知 陈秀英 500,000 2,139,204 0.26 0 未知 未知 罗映宏 9,000 1,857,645 0.22 0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1,43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432,800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115,53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531,200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1,690,050 人民币普通股 41,690,050 陈燕 4,223,650 人民币普通股 4,223,650 罗楚珠 3,561,900 人民币普通股 3,561,900 朱武广 2,596,013 人民币普通股 2,596,013 陈小斌 2,399,929 人民币普通股 2,399,929 陈镇美 2,209,580 人民币普通股 2,209,580 陈秀英 2,139,204 人民币普通股 2,139,204 罗映宏 1,857,645 人民币普通股 1,857,6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前10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第1、第3名股东 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区国资委,但前3名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4名至10名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指标与2013年12月31日相比,变动幅度超过 30%的项目及主要原因: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 752,667,072.23 1,253,762,098.28 -39.97% 主要为本期使用银行存款 支付应付票据款所致。 应收票据 2,889,840.50 52,568,318.17 -94.50% 主要为二级子公司广西五 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收回 应收贸易业务货款所致。 其它应收款 783,522,022.62 591,500,696.98 32.46%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 收款所致。 预付账款 570,026,492.53 1,209,817,670.22 -52.88% 主要为子公司预付贸易货 款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 致。 其它流动资 产 3,238,183.06 3,047.20 106167.49% 主要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 有限公司存于广西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费 263.5万元及存于广西金 融投资集团公司永久性担 保基金67万元所致。 发放贷款及 垫款 210,276,000.00 102,801,600.00 104.55% 主要为二级子公司南宁市 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 司发放贷款较上年增加所 致。 长期股权投 资 338,951,413.01 41,300,000.00 720.71%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项目所致。 长期应收款 19,450,752.84 9,660,348.65 101.35% 主要为本期二级子公司广 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BT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18,644,206.56 67,577,358.44 75.57% 主要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 有限公司的零星工程项目 约2000万元及母公司公路 改扩建工程款约2000万元 所致。 无形资产 636,316,811.29 49,810,608.28 1177.47%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无形资 产约5.92亿元所致。 商誉 402,739,009.08 1,124,077.08 35728.42% 主要为本期收购控股子公 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丹县 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小于合并成本计入商誉 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 资产 43,046,345.63 13,196,549.61 226.19%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所致。 短期借款 2,331,050,000.00 1,438,550,000.00 62.04%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新增短 期借款约5亿元及增加新 纳入合并范围之控股子公 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 公司的短期借款4.98亿元 所致。 应付票据 40,000,000.00 599,947,204.00 -93.33% 主要为二级子公司广西五 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 业务货款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76,716,081.87 182,983,228.06 -58.07% 主要为公司贸易业务应付 未付货款较上年减少所 致。 应交税费 -27,319,115.94 -839,880.43 -3152.74%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之 子公司广西泰星电子焊接 材料有限公司存货增值税 (进项税)1600万元所致。 其他应付款 939,456,597.10 284,988,209.12 229.65% 主要为本期收到广西交通 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资助款5亿元所致。 其他非流动 负债 96,721,005.61 67,690,112.89 42.89% 主要为本期增加新纳入合 并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 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的 递延收益约2380万元所 致。 (2)合并利润表中,2014年1-9月的相关财务指标与2013年1-9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 项目及主要原因: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变动幅度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1,780,772,499.08 4,653,957,822.21 -61.74% 主要为公司本期缩减贸易 业务,贸易收入减少所致。 利息收入 33,342,586.18 5,635,999.99 491.60% 主要为二级子南宁市利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收 到发放贷款利息所致。 营业成本 1,112,980,634.40 4,000,819,403.36 -72.18% 主要为公司本期缩减贸易 业务,贸易收入减少,贸 易成本随之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97,066,492.57 58,632,613.15 65.55% 主要为增加新纳入合并范 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堂汉 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费用约 2,800万元所致。 财务费用 340,310,656.62 245,054,219.66 38.87% 本期主要为母公司较上年 同期增加短期借款增加财 务费用及增加新纳入合并 范围之控股子公司广西堂 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费用所致。 资产减值损 失 45,215,678.72 15,334,153.49 194.87%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万 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应收 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 同期增加1859万元、二级 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 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 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6万元所致。 投资收益 16,852,486.44 7,593,055.55 121.95% 主要为子公司广西坛百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广西五 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较上 年同期增加理财收益所 致。 营业外收入 4,499,438.41 17,003,854.27 -73.54% 主要上年同期子公司广西 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 司土地使用权评估溢价 800万元及二级子公司广 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收到贸易业务合同违约金 550.6万元,本年无此业务 所致。 营业外支出 2,162,270.12 535,428.51 303.84%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广西坛 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 的路产修复款较上年同期 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4年1-9月的相关财务指标与2013年1-9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 30%的项目及主要原因: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1-9月 变动幅度 主要原因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2,171,130,805.16 5,433,335,099.10 -60.04% 主要为公司本期缩减贸易 业务,贸易收入减少所致。 收到利息、 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31,762,586.18 5,635,999.99 463.57% 主要为本期二级子公司南 宁利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 贷款收到利息收入,上年 无此项业务所致。 收到其他 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962,820,162.30 617,943,657.76 55.81% 主要为本期收到广西交通 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资助款5亿元所致。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2,300,931,807.60 5,689,059,407.53 -59.56% 主要为公司本期缩减贸易 业务,贸易收入减少,贸 易成本随之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 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508,679,965.87 1,462,933,343.04 -65.23% 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支付 收购土地款,本期无此项 业务所致。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3,059,086.55 -1,398,344,941.14 101.65% 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支付 收购土地款,本期无此项 业务,经营性现金流出减 少所致。 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 7,000,000.00 - 100% 主要为本期公司转让控股 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 有限公司股份收回投资款 600万元及子公司广西五 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收回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万元 所致。 投资支付的 现金 13,754,730.00 44,800,000.00 -69.30%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广西五 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参股 公司中港投资有限公司追 加资本金支付的现金所 致。 取得子公司 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253,787,879.00 - 100% 主要为本期收购控股子公 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的现金所致。 支付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100% 主要为主要是上期全资子 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委托贷款,本期无 此项业务发生所致。 吸收投资收 到的现金 - 28,000,000.00 -100% 主要为上年同期二级子公 司南宁利和小额贷款公司 收到少数股东投入注册资 本,本期无此业务所致。 取得借款收 到的现金 1,776,500,000.00 737,376,389.50 140.92 主要为母公司较上年同期 增加短期借款增加约5亿 元及增加新纳入合并范围 之控股子公司广西堂汉锌 铟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4.98亿元所致。 收到其他 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 1,994,000,000.00 -100.00% 主要为上年期母公司收到 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0亿元,本期无此收入所 致。 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 1,236,946,689.00 603,248,616.80 105.05%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偿还短 期借款5.7亿元所致。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 现金 447,798,807.87 303,046,586.76 47.77%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较上年 同期增加20亿元非公开债 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支出所 致。 支付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5,581,070.00 1,975,000.00 182.59%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支付非 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承 销费所致。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6,173,433.13 1,851,106,185.94 -95.34% 主要为上年期母公司收 到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本期无此收入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报告期内发生或预计将发生的重大事项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4年7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由 公司(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发生额6.78亿元资金资助,其中:为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54亿元归还到期应付票据、为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洲房地产公司”)提供用于“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建设资金资助0.88亿元、为南宁 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提供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资助0.35亿元、为广 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堂汉公司”)提供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资助3.01亿元。 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 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财政厅颁布了《关 于调整我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4〕87 号),从2014年8月1 日零时起,调整广西部分高速公路部分车型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另 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所 属的坛百路2007年12月28日开通收费,一类客车收费标准保持0.4元/车公里不变,四类客车 收费由现行1.50元/车公里调整为1.45元/车公里,符合收费条件的桥有3座;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所属的岑罗路2010年4月13日 开通,一类客车收费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整为0.5元/车公里,四类客车收费由现行的1.50 元/车公里调整为1.45元/车公里,符合收费条件的桥有1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 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加入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 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6日、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西交通 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广西五 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上述相关金融服务 业务尚未发生。 4、公司子公司国通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6月6日期间,累计向广西成源矿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源公司”)支付7.55亿元,用于缴纳竞买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星锑业”)产权交易保证金、价款和为其偿还借款;国通公司于2012年10月至2013 年10月期间,累计与尚无生产能力的堂汉公司签订贸易加工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导致公司3.24 亿元资金被对方占用。公司向上述对象的拆借资金合计10.79亿元,占公司2012年审计净资产的 38.19%。公司未主动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审议程序。2014年 8月7日下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34号、35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就上述事项 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管理 层级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141号)精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决定通过吸收 合并的方式清理整合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兴公司”),全面 吸收合并百兴公司现有人员编制、资产、债权、债务,并根据相关规定最终解散百兴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广西百兴交通 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6、2014年公司对物流贸易风险进行自查自纠、整顿清理,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3.2.2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事项 1、对外投资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 国际物流园。截至报告期末,物流园中国-东盟(凭祥)原木及半成品交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完 工正在进行招商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二期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此外中国—东盟自由贸 易区凭祥物流园人才小高地商住楼项目前期工作正在进行。 (2)公司2009年独资投资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位于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内,项目 总概算为2.9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尾盘销售并开始停车位出售工作。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该项目一期已于2011年开园试业,2012年1月正式运营。截止报告期末,项目二期在建。 (4)公司代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及新竹小 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其中大板一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人民币,项目启动资金3亿元由 公司筹措;新竹小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100万元,公司作为代建人需投入项目实施初期启动资金 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3月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建南宁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 目的公告》和2011年6月1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动迁前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5)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2011年以22,070万元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B-02-04地 块(土地使用面积为107,182.78平方米,折合160.77亩)、D-04-01地块(土地使用面积为33,333.25 平方米,折合约50亩),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1年12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2012年以21,290万元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B-06-01、 02地块和B-06-04地块,B-06-01、02地块土地使用面积129,968.02平方米(折合194.95亩)、B-06-04 地块土地使用面积37,998.42平方米(折合57亩),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7月11日披露的《广西五 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地块的项目开发 仍在进行相关的前期工作。 (6)公司竞拍成功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区域GC2011-080、GC2011-082、GC2011-083 地块,具体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1年12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地块的项目开发仍在进行相关的前期工作 (7)公司发起设立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润通公司”),并由润通公司投资参 股组建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作广东汕头中信滨海新城项目。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2012年6月1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12年6月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 年5月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5亿元,持股51%;西安天恒基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1亿元, 持股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持股15%;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35 亿元,持股7%;首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35亿元,持股7%。公司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整理, 水资源开发建设,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及及配套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截至报 告期末,广东汕头中信滨海新城开发项目部分项目包括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汕头市海湾新区 南滨片区综合建设项目(统征地),已动工建设。 (8)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万通公司”)投资建设中国- 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65,453.1万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 拟投资27,863.2万元,主要建设国际客运站(主站房);二期拟投资37,294.9万元,主要建设国 际客运站(配套工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11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 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各项前期工作。 (9)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五洲.半岛阳光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预计为 13亿元(不含土地成本)。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月2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 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和2013年3月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在建,2014年10月25日项目销售中心启用。 (10)2013年3月公司与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堂汉”)、伍永田签订了《重 组意向协议书》,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对广西堂汉进行重组以实现对广西堂汉的控 制。2014年1月公司董事会、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增资方式收购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 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5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 19,037.53万元为参考,同时综合考虑广西堂汉于评估基准日之后的亏损情况,以每股人民币1元 的增资价格,用自有资金253,787,879元以增资方式收购广西堂汉,增资后持有广西堂汉67%股权。 3月公司向广西堂汉支付上述全部增资款项253,787,879元。4月广西堂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 毕。因受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影响,该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7月份以来,获得资金资助后,其下属 津泰公司、泰星锡冶炼厂得以恢复生产,第三季度生产相对正常。2014年7至9月堂汉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6,948.15万元,利润总额-2,262.62万元。2014年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堂汉公司下属 企业南丹县泰星矿业公司五一矿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求整改,目前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11)2013年10月9日公司与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达 公司”)、周圣铁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拟以收购铁达公司、周圣铁对广西成源所拥有股权 的方式实现对广西成源的直接控股以及对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星锑业”) 的间接控制。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5月6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 临时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西成源子公司南星锑业股权及签订广西成源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 案。2014年5月30日,南星锑业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 16日、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涉及矿业权的公告》和《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于2014年6月10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的公告》。由于公司收购前存在的历史遗留 问题还未解决,目前南星锑业仍处于停产状况,报告期内无产值。 (12)经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坛百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各自持有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美壮公司”)的全部股权,退出“五洲锦绣壮乡”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资金回收。百色 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佳业”)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以人民 币633万元受让坛百公司持有的美壮公司50%股权,以人民币126.6万元受让五洲房地产公司持 有的美壮公司10%股权,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根据《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转让合同》、《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合同》,坛百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不 再持有美壮公司的股权,美壮公司尚欠坛百公司人民币2,40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由同创佳业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且应以美壮公司股权提供连带质押担保。2014年7月15日,美壮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退出对外投资项 目开发建设的公告》。报告期由于美壮公司欠坛百公司人民币2,40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到期未 能偿还,美壮公司及其担保方同创佳业联合致函坛百公司,提出由于股权转让交易时间延长,导 致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前还款,请求延长还款期限至2014年12月30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按年 利率10%计算,同创佳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经坛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坛 百公司同意上述延长还款期限事项。 (13)2014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为积极实施“提升交通 主业,稳步推动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投资梧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项目拟建于广西梧州市万 秀区龙湖镇旺步村,用地面积50亩,预计建设工期为8个月,自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 项目总投资3,045万元,建设投资2,745万元(包括基础工程建设投资1,435万元和设备购置及 安装投资1,31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征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2、担保事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桥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具体 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 款担保的公告》及于2009年11月1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7月1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3月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3年6 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此外,为确 保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正常开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也为金桥公司向南宁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 支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 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含10%)事项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为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限。 截止报告期末,金桥公司在南宁金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贷款余额475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贷款余额8320万元、广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分社5,000万元、中国工 商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3,500万元。以上借款均由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按照商业惯例为购买公司投资开发的五洲国际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 担保,所需提供阶段性担保总额约为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12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六会 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五洲国际项目按揭 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公告》和2010年12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五洲国际项目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1亿元。 (3)201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通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 银行授信(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及各家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根据与各金融机构的洽谈结果最 终确定)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8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2年9月7 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与坛百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分别为桂林银行南宁分行0.7亿元,中信银行南宁 桃源支行0.5亿元。国通公司已使用授信额度1.2亿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为金融机构向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百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百兴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 见公司2013年5月1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3 年6月3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5)为增加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渠道,较好开展放贷业务,公司全资子公 司坛百公司拟为浦发银行南宁分行向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含)1 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为坛百公司与浦 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保证期,一般为一年期。具体详见公司2013 年12月3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公告》和2014年1月1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3、其他事项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在额度允许的范围内,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1亿元人 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年。募集的款项主要用于置换成本较高的银行贷款,降低融资 成本,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12月2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1月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1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11亿元,注册额度自 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 内完成,后续发行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如需更换主承销商 或变更注册金额的,需重新注册。报告期,受到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影响,承销商决定在立案调 查尚未出结论前,上述11亿元短期融资券缓发行,择机再发。 (2)201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1月16日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7亿 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 贸易融资等)7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广西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和于2014年1月17日披露 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年1-9月,公司 累计取得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其中2014年7月,公司取得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 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子公司坛百公司在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逐步投入的方式开展理财工作,资金投入为年收益率不低于5%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及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资金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止。2013年5月8日,坛百公司与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坛百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向广西瀚德集团 有限公司发放2亿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到期日一次偿 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10%,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广西坛 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提前收回该笔委托贷款。截止报告期末,该笔委托贷 款共获得投资收益2,783.33万元,其中:2014年1-9月共获得投资收益1,522.22万元。此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接受坛百公司委托向堂汉公司发放贷款,其中:2014年3月28 日发放3,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3月28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止,到期日一次偿 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6.6%,按季结息;2014年7月18日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期 限自2014年7月18日起至2015年7月18日止,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6.6%, 按季结息;2014年8月8日发放1,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8月8日起至2015年8月 8日止,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6.6%,按季结息;2014年8月14日发放1,500 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贷款本 金,贷款年利率6.6%,按季结息。截止报告期末,坛百公司共收到堂汉公司利息141.8万元。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5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已给公司授信的中国建设银行新城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南宁分行共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中国银行南宁分行琅东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南宁分行桂雅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富国际支行、南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信银 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浦发银行南宁分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民生银行南宁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汇丰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直接理财工具等新开展的融资业务工具) 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贷款续存期自2014年4月8日起一年内 有效,具体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提供资金贷款金融机构具体商定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累计借入流动资金5.9亿。 (5)201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 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广西证监局尚未出具调查结果。 (6) 2014年4月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我们提 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五洲交通公司向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贸 易形式先行支付资金用以收购南丹县南星锑业公司,有关款项共计金额7.549亿元;以预付产品 代加工款形式向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3.47亿元,上述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未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因上述事项被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截至 财务报表批准日尚未作出结论,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 至报告期末,广西证监局尚未出具调查结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在2009年接受广西高速公 路管理局(简称“高管局”或“广西区高管局”)、广西公路管理局(简称“公路局”)和广西 道路运输管理局持有的五洲交通股份划转时,相关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1)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划转股份以及涉及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 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2009年2月28日,交投集团与高管局签订《无偿划转股份协议书》,在协议书承诺: 本次划转股份以及涉及广西区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 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 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交投集团将持有置换进出资产差额形成对五洲 交通的债权,与之相对应,置换进出资产差额记为五洲交通对交投集团的长期负债。为提高五洲 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投集团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不主动向五洲交通追偿该笔债 权,并且不计息,由五洲交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予以清偿。 (3)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本次无偿受让公路局国有产权事项在收费经营期内不 涉及公路局员工(受托在五洲交通经营的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工作的人员)分流安置 问题,也不涉及五洲交通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交投集团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期满,在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 工作的公路局事业单位在编员工,由公路局自行安置,其余人员由交投集团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4)对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广西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 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 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 本公司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本公司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 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本公司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 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由于交投集团 在建的广西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与公司运营中的金宜一级公路平行,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提高 五洲交通的盈利能力,交投集团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半年 内启动资产置换工作,用本公司已建成在运营中的优质高速公路资产与五洲交通正在运营中的金 宜一级公路进行置换,经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此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予以妥善解决。 上述承诺事项,涉及交投集团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与公司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构成同业竞 争问题的解决。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交投集团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 规范。报告期,交投集团拟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20.94%股权 (占出资额的17,174.85元),公司拟将持有的广西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全部资产(含收费经营 权)转让给交投集团,以解决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提升五洲交通的独立性,促使上市公司 健康发展。该资产置换事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方 可实施。目前置换行为与评估结果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置换对价以评估值为依据,该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交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书》,并正在实施。 除上述第(4)项承诺外,其他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对国家新近颁布的《企业新会计准则2、9、30、33、39、40、41号》进行研究分析并咨询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签字审计师,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暂无影响。 公司名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国纯 日期 2014年10月27日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2,667,072.23 1,253,762,098.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0,000.00 4,500,000.00 应收票据 2,889,840.50 52,568,318.17 应收账款 394,203,257.13 473,482,475.17 预付款项 570,026,492.53 1,209,817,670.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61,708.3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83,522,022.62 591,500,696.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03,235,362.32 1,910,925,522.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38,183.06 3,047.20 流动资产合计 4,713,543,938.72 5,496,559,828.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210,276,000.00 102,801,6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19,450,752.84 9,660,348.65 长期股权投资 338,951,413.01 41,3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85,450,978.94 492,282,339.96 固定资产 7,630,320,962.02 7,422,050,693.41 在建工程 118,644,206.56 67,577,358.4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36,316,811.29 49,810,608.28 开发支出 4,482,735.31 3,496,426.41 商誉 402,739,009.08 1,124,077.08 长期待摊费用 36,579,423.10 35,033,607.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046,345.63 13,196,549.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26,258,637.78 8,438,333,609.77 资产总计 14,839,802,576.50 13,934,893,438.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31,050,000.00 1,438,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0,000,000.00 599,947,204.00 应付账款 76,716,081.87 182,983,228.06 预收款项 300,075,361.40 335,611,769.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9,602,434.31 27,120,516.43 应交税费 -27,319,115.94 -839,880.43 应付利息 97,008,083.42 134,854,814.1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39,456,597.10 284,988,209.1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76,589,442.16 3,003,215,861.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60,200,000.00 3,164,250,000.00 应付债券 2,996,370,000.00 2,996,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343,861,904.46 1,350,519,792.53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96,721,005.61 67,690,112.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97,152,910.07 7,578,459,905.42 负债合计 11,273,742,352.23 10,581,675,766.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33,801,532.00 833,801,532.00 资本公积 670,558,994.83 670,558,994.8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9,095,347.74 盈余公积 337,933,173.09 337,933,173.09 一般风险准备 20,888.24 20,888.24 未分配利润 1,270,651,387.65 1,149,882,558.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3,132,061,323.55 2,992,197,147.14 少数股东权益 433,998,900.72 361,020,524.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6,060,224.27 3,353,217,67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4,839,802,576.50 13,934,893,438.14 法定代表人: 何国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芝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5,572,551.04 555,557,117.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815,029.29 3,820,603.65 预付款项 54,134,884.31 7,362,861.51 应收利息 123,338,690.13 14,531,822.22 应收股利 280,000,000.00 26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2,454,294,291.97 2,535,976,697.10 存货 216,308,047.46 217,820,408.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526,463,494.20 3,595,069,510.9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235,311,893.33 3,336,833,305.93 投资性房地产 14,847,375.62 15,061,445.39 固定资产 723,024,085.83 756,026,143.92 在建工程 21,877,243.19 1,975,748.3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22,430.29 4,585,126.1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37,515.02 5,642,40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56,036.79 3,805,486.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26,676,580.07 4,123,929,664.82 资产总计 8,553,140,074.27 7,718,999,175.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20,000,000.00 1,2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076,507.60 12,401,408.63 预收款项 12,149,481.32 23,422,199.22 应付职工薪酬 8,502,141.26 15,002,997.19 应交税费 -7,360,012.50 -22,839,489.87 应付利息 79,873,719.43 124,487,508.8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30,786,565.46 119,101,945.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51,028,402.57 1,541,576,570.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996,370,000.00 2,996,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91,218,641.37 191,218,641.37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87,588,641.37 3,187,218,641.37 负债合计 5,338,617,043.94 4,728,795,211.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33,801,532.00 833,801,532.00 资本公积 670,558,994.83 670,558,994.8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37,933,173.09 337,933,173.0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72,229,330.41 1,147,910,264.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214,523,030.33 2,990,203,964.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8,553,140,074.27 7,718,999,175.77 法定代表人: 何国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芝冬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 (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期期末金额(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696,897,238.30 1,672,203,049.22 1,814,115,085.26 4,659,593,822.20 其中:营业收入 663,554,652.12 1,667,177,049.23 1,780,772,499.08 4,653,957,822.21 利息收入 33,342,586.18 5,025,999.99 33,342,586.18 5,635,999.99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00,103,797.82 1,614,347,697.32 1,698,882,099.87 4,426,050,860.94 其中:营业成本 466,965,577.99 1,475,120,759.13 1,112,980,634.40 4,000,819,403.3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 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 加 13,969,827.94 11,795,056.16 43,838,036.67 47,833,820.03 销售费用 24,382,838.87 25,951,066.66 59,470,600.89 58,376,651.25 管理费用 38,596,530.11 21,632,736.07 97,066,492.57 58,632,613.15 财务费用 125,935,787.90 85,798,128.50 340,310,656.62 245,054,219.66 资产减值损失 30,253,235.01 -5,950,049.20 45,215,678.72 15,334,153.49 加: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7,059,869.87 5,148,611.11 16,852,486.44 7,593,055.55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 号填列) 3,853,310.35 63,003,963.01 132,085,471.83 241,136,016.81 加:营业外收入 2,851,793.51 9,455,817.73 4,499,438.41 17,003,854.27 减:营业外支出 1,488,651.8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