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鼎泰新材: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4年10月28日 17:04:3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2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冀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学春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59,652,649.90

1,151,219,084.02

-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720,084,577.67

724,903,341.60

-0.6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2,517,362.83

21.18%

614,346,183.35

1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8,712,221.06

-32.59%

26,313,548.07

-2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562,421.55

7.43%

25,769,172.99

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48,560,354.45

139.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35.29%

0.34

-2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35.29%

0.34

-29.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

-0.58%

3.58%

-1.5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8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8,558.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066.18



合计

544,375.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81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冀鲁

境内自然人

46.14%

35,908,113

26,931,085

质押

5,000,000

刘凌云

境内自然人

9.54%

7,428,235

5,571,176





黄学春

境内自然人

3.26%

2,538,805

1,904,104





宫为平

境内自然人

3.05%

2,377,056

2,040,802





唐成宽

境内自然人

1.75%

1,360,428

1,020,321





吴翠华

境内自然人

1.09%

850,267

637,700





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时
节好雨22号集
合资金信托

其他

0.95%

740,035

0





袁福祥

境内自然人

0.78%

609,267

510,200

质押

510,160

赵明

境内自然人

0.68%

530,588

530,588

质押

530,585

应光亮

境内自然人

0.51%

396,77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刘冀鲁

8,977,028

人民币普通股

8,977,028

刘凌云

1,857,059

人民币普通股

1,857,059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雨22号集合资金信托

740,035

人民币普通股

740,035

黄学春

634,701

人民币普通股

634,701

应光亮

396,770

人民币普通股

396,770

罗青梅

379,100

人民币普通股

379,100

林新

343,391

人民币普通股

343,391

唐成宽

340,107

人民币普通股

340,107

宫为平

336,254

人民币普通股

336,2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8,726

人民币普通股

238,72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董事长刘冀鲁与公司总经理刘凌云系父女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
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公司股东罗青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5,000股,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4,100股,合计持有379,1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刘冀鲁、刘凌
云、喻琴、宫
为平、黄学
春、唐成宽、
吴翠华、袁福
祥、赵明、史
志民、章大
林、陆江

1、公司发行
前全体股东
均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
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
不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与
股份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不以任何方
式从事或参
与生产任何
与股份公司
产品相同、相
似或可以取
代股份公司
产品的业务
或活动,不损
害股份公司
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不在股份公
司谋取任何
不正当利益。

2、刘冀鲁、

2010年01月
15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刘凌云、宫为
平、黄学春、
唐成宽、吴翠
华、袁福祥、
赵明、史志
民、章大林、
陆江还承诺
三年锁定期
限届满后,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离职以
后三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
股份,且三年
后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幅度

-30.00%



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区间(万元)

2,819.67



4,028.1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4,028.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营业务基本保持适度增长,但由于政府补助下降较多,致使净利润降




幅较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重大影响的,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
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冀鲁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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