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中国平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4-046 证券代码:113005 证券简称:平安转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10 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至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7 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监事会 认为: (1)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本持股计划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本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职工代表监事孙建平先生、赵 福俊先生及潘忠武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高管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 法》(保监发〔2010〕78号)及《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2〕102号)的有关要求,本公司 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 官姚波先生、副总经理曹实凡先生及陈克祥先生进行了任中审计并出具了任中审 计报告。 经对上述四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中审计报告分别进行表决,本公司监事会以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四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中审 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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