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安民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18:34:52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4-081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㈠变更的日期

2014 年7月1日

㈡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修订及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自2014年初陆续修订及颁布了八项会
计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
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㈢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会计准则。


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
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2014年1月1
日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
益(+/-)

2014年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

(+/-)

四川杨天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投资13,440,000.00
元,合并持股比例9.60%,
期末净额4,032,000.00元

0.00

-4,032,000.00

+4,032,000.00

0.00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投资50,000.00元,合
并持股比例0.09%,期末净
额0.00元

0.00

-0.00

+0.00

0.00

陕西杨凌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投资5,000,000.00元,
合并持股比例2.50%,期末
净额5,000,000.00元

0.00

-5,000,000.00

+5,000,000.00

0.00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初始投资1,000,000.00元,
合并持股比例0.03%,期末
净额1,000,000.00元

0.00

-1,000,000.00

+1,000,000.00

0.00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
公司

初始投资31,124,563.56
元,合并持股比例6.00%,
期末净额31,124,563.56元

0.00

-31,124,563.56

+31,124,563.56

0.00

合计



0.00

-41,156,563.56

+41,156,563.56

0.00



以上调整对当期净利润、净资产金额均无影响。


执行其他七项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本期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
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变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㈠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㈡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
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㈢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
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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