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包钢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19:09:34 中财网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4—04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
日下午1:30在包钢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润宝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5项议案,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
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
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
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置换银行贷款,经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
限公司(简称“东海租赁”)协商,拟在四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
钢股份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东海租赁从国外金融机构融入资
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从东海租赁取得租赁款人民币5亿元,综合成本为
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期限2年,按季偿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
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置换银行贷款,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简称“钰诚租赁”)协商,拟在四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
钢股份向工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境外金融机构向钰诚租赁提供跨境
融资,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钰诚租赁取得租赁款人民币4.8亿元,综合成
本为基准利率,租赁期限1年,按季偿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包商银行及华银金融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
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置换银行贷款,经与包商银行及华银金融租赁(深圳)有
限公司(简称“华银租赁”)协商,拟在四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
钢股份向包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华银租赁从国外金融机构融入资
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银租赁取得租赁款人民币10亿元,综合成本
为基准利率,期限3年,按季偿还利息,第一年偿还本金3亿元,第二年偿还本
金3亿元,第三年偿还本金4亿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上交所对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的调整,公司于相关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
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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