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包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19:11:39 中财网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参加会议董事
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
需要,经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东海租赁”)协
商,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铁厂、炼钢厂、轨梁厂、焦化厂部分设备,拟在四
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
于东海租赁从国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从东海租赁取得
租赁款人民币5亿元,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期限2年,按季偿还
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钰诚租赁”)协商,采
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铁厂、焦化厂、无缝厂、线材厂部分设备,拟在四季度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工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境外
金融机构向钰诚租赁提供跨境融资,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钰诚租赁取得租
赁款人民币4.8亿元,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租赁期限1年,按季偿还利息,到
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经与包商银行及华银金融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华银租赁”)协商,
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钢厂、轨梁厂部分设备,拟在四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
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包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华银租赁从国外金融
机构融入资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银租赁取得租赁款人民币10亿元,
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期限3年,按季偿还利息,第一年偿还本3亿元,第二年
偿还本3亿元,第三年偿还本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上交所对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的调整,公司于相关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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