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包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参加会议董事 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 需要,经与招商银行及山东东海石油装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东海租赁”)协 商,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铁厂、炼钢厂、轨梁厂、焦化厂部分设备,拟在四 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招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 于东海租赁从国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从东海租赁取得 租赁款人民币5亿元,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期限2年,按季偿还 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钰诚租赁”)协商,采 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铁厂、焦化厂、无缝厂、线材厂部分设备,拟在四季度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工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境外 金融机构向钰诚租赁提供跨境融资,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钰诚租赁取得租 赁款人民币4.8亿元,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租赁期限1年,按季偿还利息,到 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经与包商银行及华银金融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华银租赁”)协商, 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炼钢厂、轨梁厂部分设备,拟在四季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 回租业务。包钢股份向包商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用于华银租赁从国外金融 机构融入资金,包钢股份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银租赁取得租赁款人民币10亿元, 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期限3年,按季偿还利息,第一年偿还本3亿元,第二年 偿还本3亿元,第三年偿还本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上交所对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的调整,公司于相关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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