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董-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 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机 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 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 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 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独立董事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于荣忠启先生任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参会并按时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 对于荣忠启先生以专业的知识,独到的见解为公司提供指导性意见和 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并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四人。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减少至三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吴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 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 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吴平先生简历 吴平,男,1968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3 月入党。1999年6月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1999年11 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2007年6月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高级国际财 务管理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工作学习情况: 1996.07-1999.06 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学生 1996.09-1999.11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生 2001.11-2004.11 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汽车公司总会计师(副处级) 2002.04-2004.11 大庆民新巴士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 2004.11-2007.07 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正处级) 2003.09-2007.0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 研究生学生 2007.07-2008.0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部副经理、 副主任(正处级) 2008.06-2012.10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正处级) 2012.10-2013.02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党委书记兼 业务主管工作 2013.02-至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电科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吴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 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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