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超电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11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江苏远方电 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申请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6个月。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9日、2014 年6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满足远方电缆生产 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远方电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兴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6个月。远方电缆法人及股东陈培刚对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 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对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期限 壹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3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中超新材料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期限壹年。 公司对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洲电磁线”)向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1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 对锡洲电磁线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锡洲电磁线法人及股东郁伟民对 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对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永紫砂陶”)向无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4月22日刊登于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已经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 要,公司拟同意对利永紫砂陶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 额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6个月。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控制在78,000万元之内,授权期限至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 交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1)名称: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官丰路; (3)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4 日; (4)法定代表人:陈培刚; (5)注册资本:20,08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仪 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上引法无氧铜杆、桥架钢杆铁塔(含售后服务)、电缆盘的 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59,281,991.70 元,负债总 额 387,720,459.21 元,净资产 271,561,532.49 元,营业收入 718,198,570.36 元, 利润总额 51,476,402.02元,净利润 46,678,051.02 元; 截止2014 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18,732,093.95元,负债总 额 435,320,598.26元,净资产283,411,495.69元,营业收入261,921,590.55元, 利润总额13,941,133.18元,净利润11,849,963.20元。 远方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60.57%。 2、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工业园区芜太路北侧; (3)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高分子材料、 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 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8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64,778,321.67元,负债总额 197,116,348.37元,净资产67,661,973.30元,营业收入237,334,108.06元,利润 总额952,250.69元,净利润1,049,820.12元; 截止 2014 年6月30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19,337,819.59元,负债总额 227,749,827.90元,净资产91,587,991.69元,营业收入169,038,353.84元,利润 总额966,610.72元,净利润1,126,018.39元; 中超新材料的资产负债率为71.32%。 3、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无锡新区旺庄锡南配套二期C-15 号地块; (3)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8 日; (4)法定代表人:郁伟民; (5)注册资本:6,633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电磁线、金属杆、 丝、管、电工器材、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3年12 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81,950,113.93元,负债总 额478,114,872.45元,净资产203,835,241.48元,营业收入1,161,522,789.87元, 利润总额26,856,739.08元,净利润25,244,226.25元; 截止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04,482,255.29元,负债总 额490,645,205.02元,净资产213,837,050.27元,营业收入549,830,618.25元, 利润总额12,013,672.14元,净利润10,001,808.79元。 锡洲电磁线的资产负债率为 69.65%。 4、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1)名称: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3)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4)法定代表人:杨飞;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紫砂壶,书法、绘画作品(不含文物),工艺美术品,家具,玻 璃制品,瓷器、陶器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木制、竹制茶具的制造及销售。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9,364,829.85 元,负债总额 49,141,173.42 元,净资产100,223,656.43元,营业收入16,092,133.43 元,利润 总额469,691.04元,净利润223,656.43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4,610,802.25元,负债总 额233,073,760.22元,净资产101,537,042.03元,营业收入22,398,692.75元,利 润总额1,751,180.81元,净利润1,313,385.60元。 利永紫砂陶的资产负债率为69.66%。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1)江苏远方电缆 厂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 期限为6个月;(2)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 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1年。(3)无锡锡洲电磁线 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有效期限为1年。(4)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6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 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 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 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620万元,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4,172.1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132,52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43%,实际 履行担保总额为93,072.15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8.60%。本次担保金额超出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78,000万元,需提交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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