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泰食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国泰食品) 基金主代码 1602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0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4年11月5日 赎回起始日 2014年11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11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食品A 食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98 150199 下属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否 否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国泰食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国泰食品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1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国泰食品份额的赎回费率。 办理国泰食品份额的场内申购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国泰食品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国泰食品份额不足100.00份,则赎回时必须一 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代销机构对交 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年 0.7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场内赎回费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为固定值0.70%,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 设置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国泰食品份额的赎回费率。 办理国泰食品份额的场内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 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 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信达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及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适用于最低扣款额 100元。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108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 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11月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各自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国泰食品份额、 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 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即“国泰食品份额”,场内简称:“国泰食品”,基金代 码:160222)、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即“食品A 份额”,场内简称“食品A”,交易代码:“150198”)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即“食品B份额”,场内简称:“食品B”,交易代码:“150199”)。 3)本基金仅对国泰食品份额开放场内、场外的申购、赎回,而不对食品A份额或食品 B份额单独开放场内申购、赎回。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将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与交易。关于本基金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上市交易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规定,请见2014 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国证食品饮 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食品A与食品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4)投资者自2014年11月4日起可以通过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国泰 食品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关于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规定,请 见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开 通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场外认购/申购的国泰食品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申 请分拆为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分拆后的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敬请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4年11月4日起,开通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相关业务办理规定请见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开通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国泰食品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4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进行查询。 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8)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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