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恒富: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4年第1号) 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2 第一部分 绪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2013〕1593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 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 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偏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其中,基于本基金的分级机制 和收益规则,恒富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恒富B为中偏高风 险、中偏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 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 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 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 理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 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恒富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后续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修 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2014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第2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 议通过,自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指单个开放日(包括恒富A 的开放日,以及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第1个工作日为份 额折算确认日),即该日恒富A开放赎回、恒富B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依基 金合同约定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进行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后,恒 富A(包括恒富A强制赎回金额)及恒富B(如有)的净赎回申请金额(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对应的金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金额的 10%;本基金转型为“华富恒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指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2、基金份额分级:指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恒富A”)和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恒富B”) 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53、恒富A:指本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恒富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 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每满6 个月开放一 次,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 54、恒富B:指本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本基金在扣除恒富A 的应计收 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恒富B 享有,亏损以恒富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富B 承 担;恒富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 封闭期为18个月 55、对日:指某一日期在之后各日历月/年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 工作日,则对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年份实际不存在对 应日期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如2013年7月5日的月度对日为2013 年8月5日、2013年9月5日等,年度对日为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5 日为非工作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4日及5日为非工作日)。以此 类推 56、分级运作周期: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自任一分级运作 周期起始日每满18个月的的对日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如18个月的对日为非工 作日,则到期日为该对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每个运作周期到期后符合规定条件,本基金继续按 照18个月分级滚动运作 57、开放期:指每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恒富A和恒富B接受赎 回与申购的期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 个工作日(第1个工作日为份额确认日)内,开放办理恒富A和恒富B份额的 赎回业务,同时开放办理恒富B的申购业务;赎回结束次一工作日起,恒富B 继续开放3个工作日办理申购业务;恒富B申购结束次一工作日起,开放办理 恒富A的申购业务,恒富A的申购开放2个工作日,期间若恒富A份额余额接 近、达到或超过恒富B份额余额的7/3倍,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恒富A的 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恒富A或者恒富B的申购开 放时间,但恒富A与恒富B的合计延长的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 放期的具体操作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到期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与申购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 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58、恒富A的开放日:指恒富A自任一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 的对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在每满18个月的对日,即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 期日则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而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对恒富A进行赎回和申购 操作(见第二部分释义第57项)。恒富A折算日和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如 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不存在对 日的,则开放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 放赎回与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 工作日 59、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折算:指每18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终,对恒富 A和恒富B进行折算,将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恒富A、恒 富B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60、恒富A的开放日折算:恒富A的折算基准日,指恒富A自任一分级运 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日,即恒富A的开放日对恒富A进行折算,将 恒富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恒富A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6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 告恒富A 和恒富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恒富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日不包括恒富A 的开放日、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 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62、份额折算确认日:指对折算份额进行确认的工作日,该工作日为分级运 作周期到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级运作到期日恒富A、恒富B进行折算,之 后一个工作日即份额折算确认日对折算份额确认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秘 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 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 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安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工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副科长、科 长、副局长,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财政局党 组书记,合肥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行长;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 厅主任、党组副书记;肥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副理 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董建平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参谋、副科长、副 处长,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室副 主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委员(正师职)。现任安 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刘庆年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指导员,副营职 干事,合肥市财政局党组秘书、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合肥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国元证券寿春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证 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 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体 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 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现巨 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长, 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宁波 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汪明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处长、主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法院经济庭、民二庭庭长等职。 现任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助 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 副所长。现任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交 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岳红婷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安徽分行综合计划处、外汇信 贷处任科员,中国银行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总部副经理,安徽省证券公司投资 总部副经理,华安证券研究所资产管理部经理,2002年12月参与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筹建,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监、。 3、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姚怀然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CPA。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华富利 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 监。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忠 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筹)。 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胡伟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商业银行 资金营运部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及债券交易工作,2006年11月加入华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 副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华 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保本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投资业务 的领导、涉及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人 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投资业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 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龚炜先生 总经理助理、投研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 胡伟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 王光力先生 研究发展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1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 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 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 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 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门业 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 的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 投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 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 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 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 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 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 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 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重 点包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问题进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资 决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投 资决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易 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3)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 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 应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对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定期独 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4)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 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运 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审 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别、 监控与管理; (5)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 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6)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7)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线 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 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 渗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 信和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 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识别 和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运作 和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与,责任明确和 合理分工,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险控 制中的地位和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覆盖 公司所有业务的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章等 方面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2)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化 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统, 能对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评估 和报告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3)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 和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 识别、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强调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能够符合最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察稽 核部的内控人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实时跟踪、全面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 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 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 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 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 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年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继2005、 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 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 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 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 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 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 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 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开 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 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 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2、代销机构: a、恒富A份额、恒富B份额均代销的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户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牛峰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朱萍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 www.pingan.com.cn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400-696-2999、021-962999 公司网址:www.srcb.com (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电话: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电话:0755-25188263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陈聪 客户电话:4001961200 公司网站:www.4001961200.com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1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公司网址:www.hazq.com (12)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宋旸 电话:010-83561070 客服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1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3734659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2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3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cn (3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3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王芊芊 客户服务电话:027-87618882 网址: www.tfzq.com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0)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08-0069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4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4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叶志杰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4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48)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建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4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5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5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5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段京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5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公司网址:www.cifco.net b、仅代销恒富A份额的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95559 传真:021-62701216 联系人:王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潘伟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黎明、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29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林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恒富A和恒富B,所 有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恒富A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恒富A的本 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富B享有,亏损以恒富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 恒富B承担。 二 、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内,经登记机构确认后的恒富 A、恒富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恒富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但每一分级运作 周期到期日除外),恒富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在恒富A的每个开放日,基 金管理人将对恒富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恒富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富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恒富A的单个开放 日,如果恒富A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本基金将以恒富B的份额余额为 基准,在不超过7/3倍恒富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恒富A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如 果恒富A的净赎回份额较多,恒富A、恒富B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 出现小于7:3的情形。 三、 恒富A的运作 1.恒富A的收益 恒富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恒富A的 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设定,并于次日公告; 计算公式如下: 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利差 其中,计算恒富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其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恒富A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前的第三 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重新调整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约定并公告首个恒富 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其后在每个恒富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确定 恒富A下一个六个月封闭期内适用恒富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并于次日公 告。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1%(含)。 恒富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 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富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 的情况下,恒富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 金的风险。 2.恒富A的开放日 恒富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每6个月的对日 (但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 上一工作日。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开放申购与赎回 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恒富A、恒富B进入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具体见本部分的“四、恒富B的运作”中有关“开放期”的规定。 例: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也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2013年5 月31日(周五),则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恒富A的开放日分别为2013年11 月29日(由于11月没有31日,因此前移至2013年11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 月30日为非工作日)、2014年5月30日(周五)(由于2014年5月31日为周 六)。恒富A在其他分级运作周期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恒富A的份额折算 1)恒富A的开放日折算 恒富A的开放日折算基准日即为恒富A的开放日,本基金于该日对恒富A 进行折算。 2)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折算 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日终,对恒富A进行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元,恒富A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富A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四、恒富B的运作 1、恒富B的收益 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恒富A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富B 享有,亏损以恒富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富B首先承担。 2、开放期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本基金恒富A和恒富B进 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 个工作日内,开放办理恒富A和恒富B的赎回业务,同时开放办理恒富B的申 购业务;赎回结束次一工作日起,恒富B继续开放3个工作日办理申购业务; 恒富B申购结束次一工作日起,开放办理恒富A的申购业务,恒富A的申购开 放2个工作日,期间若恒富A份额余额接近、达到或超过恒富B份额余额的7/3 倍,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恒富A的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适当延长恒富A或者恒富B的申购开放时间,但恒富A与恒富B的合计延长的 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操作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 到期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与申 购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恒富B的份额折算 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折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日终,对恒富B进行折算,将 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恒富B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富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恒富A和恒富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 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六、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在恒富A 的开放日计算恒富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及开放期内分别计算恒富A 和恒富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恒富A的份额净值计算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