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泰胜风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4—05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召集,于2014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会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 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同意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 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 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扩大,销售规模等也呈稳健增长趋势,为了更加客 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考虑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和安全性,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意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对坏帐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变更后坏账计提比例适用性提 高,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此次变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公允 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提升资金收益,经审慎考虑,同意对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塔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管银行由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 道支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存管专户。 公司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及保荐人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于资金全部转出并 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 2、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专户存管银行由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温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管专户。公司将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于资金全部转出并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 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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