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永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6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7日13:3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 年11月3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独立董事刘元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张方先生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 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4年11月8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何人宝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陈丽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人事行政总监),聘任周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智华先生因公司岗位调整 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陈丽洁女士为提名人选,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