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花园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4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 年10 月31 日以 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邵钦祥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在 2014 年11 月7 日召开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 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邵钦祥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邵君芳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邵钦祥、马焕政、苏为科3名董事组成,其中苏为科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邵君芳、李良智、傅颀3名董事组成,其中李良智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马文德、苏为科、傅颀等3名董事组成,其中傅颀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邵钦祥、李良智、傅颀3名董事组成,其中傅颀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焕政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马焕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马焕政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刚 先生、刘小平先生、喻铨衡先生、陈谊先生、陈天飞先生、钱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黄永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丁化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邵钦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铨衡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喻铨衡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一、总经理简历 马焕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高 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浙江医科大学、东阳市物资局生资公司;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0年以来一直在公 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下沙生物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东阳市第十四届 政协委员。截至公告日,马焕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 级工程师。曾任江西第二化肥厂尿素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3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刘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要求。 刘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博士,高级工 程师。曾就职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二 等奖、金华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优秀成果一等奖。2005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下沙生物研发中心副主任。截至公告日,刘建刚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45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喻铨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经 济师。曾任九江化学纤维厂主任助理、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 长、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公告日,喻铨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陈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畜牧 师。曾就职于杭州市蛋鸡试验场、金华市畜牧兽医站、正大集团中国区农牧企业、浙 江大学阳光营养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大北农集团等单位。2010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 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陈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要求。 陈天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 就职于宁波建华化工有限公司,曾任花园集团磁性器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花园集 团杭州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下沙生物副总经理。2010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陈天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要求。 钱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博士,高级工 程师。曾获2007年度中国专利优秀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以来一直在 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截至公告日,钱国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18万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黄永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8年1月出生,大专,注册会 计师。曾任景德镇市宇宙瓷厂车间核算员、景德镇市半导体厂会计、景德镇市机械工 业局财务科科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黄永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要求。 丁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 职江苏恩华药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常顺药业有限 公司、上海晨富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日,丁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喻铨衡先生简历: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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