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万家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6月14日《关于同意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86号)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9 月28日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关于核准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43号文)核准。自2007年9月 29日起,本基金由保本基金转型为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9月29日起,由《万家保本增值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 3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融资、融券 ......................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4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06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 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 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而成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万家保 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 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 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7.万家保本基金:指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机构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依法注册登记并存续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机构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现 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 金合同自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次日生效,原《万家保本增值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 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 1个月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日:指公历日 37.月:指公历月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开放日: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 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 构的操作 47.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层 (三)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层 (四)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五)总经理:吕宜振 (六)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七)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八)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九)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十)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十一)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十二)联系人:兰剑 (十三)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 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 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 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市政 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城市建设主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股权结构为: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毕玉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历任莱钢 股份公司炼铁厂财务科科长,莱钢股份公司财务处成本科科长,莱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莱钢 驻日照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齐鲁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齐鲁证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等职。现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1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现兼任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通宝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吕祥友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处科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天同证券风险处置工 作小组托管组成员,现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 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鲁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吕宜振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主管、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曾 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增敬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数学院讲 师兼副教授,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博士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保险系访问学者、兼 职教授,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现更名为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教授, 现任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院长兼数学院副院长、教授。 独立董事骆玉鼎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 学院银行系讲师,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美国国际管理研究生院(雷鸟) 访问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院长兼副教授,新疆财经大学金融系支教教师,上 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商学院副院长。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经学院财政金 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东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 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 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艺路营业部客 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监事崔朋朋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先后任职于山东智星计算机总公司、 中创软件、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军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部长。 监事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 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本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合规稽核部总监。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济南卓 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监事蔡鹏鹏女士,本科,先后任职于北京幸福之光商贸有限公司、北方之星数码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路通资讯香港有限公司,200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 (三)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毕玉国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吕宜振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詹志令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4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 事证券营销管理工作;2004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银国际证券,任营业部副总经理; 2005年至 2009年任职于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副总监等职;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任机构理财部 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事行政管 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销管理工作; 2007年至 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任综合管理部 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李振伟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8年6月起从事 证券监管工作,先后任证监会济南证管办党委办公室、上市处主任科员,证监会济南证管办上 市处、机构处副处长,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 职。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督察长。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现任基金经理: 孙驰:男,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0年4月在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 投资研究工作,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0年4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万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万家增强收益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万家岁得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和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肖侃宁、李源海:本基金成立日至2005年5月 李源海、孙海波: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 孙海波: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 路志刚:2006年2月至2008年9月 张旭伟:2007年5月至2010年8月 朱颖: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 李泽祥: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吕宜振 副主席:刘芳洁 委员:吴涛、华光磊、孙驰、刘荆、高翰昆 吕宜振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芳洁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兼)、 研究部总监(兼)、万家和谐基金基金经理 吴涛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万家180基金基金经理、万家中证红利基金基金经理、万家中 证创业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华光磊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万家和谐基金基金经理、万家双引擎基金基金经理、万 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孙驰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 岁得利基金基金经理、万家现金宝货币基金。 刘荆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高翰昆先生,交易部副总监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依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十二)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 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 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以 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于各项业务过 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必 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 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财产、基金财 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 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 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 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立了多重风险 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门 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工 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 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进”的四道 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 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线。建立重要 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 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 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的意 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四)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121510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 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 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 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 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 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 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 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 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 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 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 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共213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 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 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 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 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LOF)、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300价值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 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 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 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 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 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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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 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 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联系人:李忆莎 电话: (021)38909771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95538转6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 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ib.com.cn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531-81283728 传真:0531-8128373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152814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851305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中信建投证券网 www.csc108.com (1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公司网址:http://www.avicsec.com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8621)63325888 客服电话:021-962506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20)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3) 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客服电话:023-63786240 公司网址:http://www.swsc.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无专门的客户服务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2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85252664 传真:010-85252655 客服电话: 400-619-8888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公司网站:http://www.cc168.com.cn (2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26)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2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citics.com (3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6)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4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4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4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4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4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 ehowbuy.com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5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54)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55)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5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invs.cn/ (5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58)万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08-0069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5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邮编:10073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邮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4层 电话:(021)3872 2416 联系人:华涛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后的延续。 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保本基金”)原名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 金,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14日《关于同意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 监基金字[2004]86号)和《关于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04]4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生效。募集规模为2,193,790,610.57 份基金份额。 万家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人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万家保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3年,即2007年9月28日 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2007年8月15日,万家保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万家保本增 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议案,内容包括调整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和策略,取 消保证担保,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和更名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7]243号文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万 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类别变更为债券型基金,取消保证担保,调 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基金更名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 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9月29日起生效。 本基金自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进行了集中申购,有效净集中申购金额为 242,944,327.33元人民币。集中申购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于11月21日按照1:1.068726189 的比例对集中申购前原有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按照 拆分后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00元人民币计算,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 的基金份额共计243,082,455.76份。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代销 机构请参看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 销机构,并予以公告。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当条件成熟时,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 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或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现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 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暂不设定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本基金暂不设定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 调整该数量限制。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 第1至3项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 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 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 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 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数额和价格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 的基金转换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5.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申购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元,假定T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1.1000元,计算过程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1000=9,090.91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可得到 9,090.91份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某投资者持有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99万份,假设赎回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1.1500元,其可得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990,000×1.1500=1,138,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99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可得到 1,138,500元净赎回金额。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扣 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 分;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损害 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 额,若出现上述第3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 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 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基金管 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 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通过邮寄、或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在3个工 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第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等渠道开通与万家行业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简称:万家180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与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 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51918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 币,基金代码:519508)、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 代码:519183)、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万 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910)、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信用恒利,基金代码:A类:519188,C类: 519189)、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161908)、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A,基金代码:519511;万家日日薪B,基金代码:519512) 之间的转换业务。 在代销渠道,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 记机构),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的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可以互相转换。 开通转换的具体代销机构名称和在该机构开通的可转换基金的名称,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Ⅰ、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份额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统一如下: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 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 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的25%归入转 出基金资产。 2、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 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 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 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时);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由万家180、万家优选、万家和谐(前端)、万家引擎转入万家精选、万家红 利、万家稳增A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出金额在500万(含)至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 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 购费。 具体转入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转换费用的计算结 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Ⅱ、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 的、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若转换的两只基金不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 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则应在提交转换申请之前在对应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 户下开立转入基金所在的注册登记机构对应的基金账户。 特别提示: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发起基金转换申请,如 果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交易账号没有关联上转入基金所需的基金账户,系统会自动增开基金账 户,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另外提交开户申请。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 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 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 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 效性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 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 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 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 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8、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全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将自 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若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 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 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Ⅲ、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 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某 一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直接划转至另一账户,包括强制执行、继承、捐赠或经注册 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 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必须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柜台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应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交纳过户费用。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 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它 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 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 划最低申购金额。 新增加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随时进行公告,具体可到基金管理 人网站查询。 十六、其他情形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 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满足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二.投资理念 把握价值发现过程,谋求价值最优实现。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 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根据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相应调整上述投资比例并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 四.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时合理评估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以此 为框架,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针对可转换债券、含 权债券、资产证券化品种及其它固定收益类衍生品种,本基金区别对待,制定专门的投资策 略。 1.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通 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久期和资产配置比例。 2.久期控制策略 在利率变化方向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风险。在预期利率 整体上升时,降低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预期利率整体下降时,提高组合的平均久期。 3.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 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 佳平衡点。 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 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4.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动 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含权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 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5.套利策略 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噪声交易、非理性交易甚至错误交易,使套利机会出现。套利策略包 括跨市场回购套利、跨市场债券套利、结合远期的债券跨期限套利、可转债套利等。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 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合理定价, 合理控制风险,把握投资机会。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 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 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 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8.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差定价管理等 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将特别注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管理,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 大化的原则,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类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资产流动 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对基金 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同时密 切关注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价值的因素,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深入研究,由债券研究员根据公司内部《信用债券库 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并给予内部信用评分和投资 评级。本基金可投资于内部评级界定为可配置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于内部评级界定为 风险规避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禁止进行投资。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 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 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 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对象主要为相对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股票,通过长期持有分 享高成长性所带来的收益。具体应用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选股法进行股(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