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海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决议: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云舒海”)为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江苏云舒海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 中间体,农药类,医疗器械,保健品,精细化工品等的进出口贸易事务。现因其 自身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申请 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申 请的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的规定,本人作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下属子 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审慎查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 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发现其中有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明德 赵博文 费忠新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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