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东方网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4-070 关于召开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定于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 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下午3点至 2014年11月26日下午3点。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2,C座,26层,公 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1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申请并购贷款3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未来6个月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 过3亿元的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2、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2,C座,26层 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67 2.投票简称:网力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网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申请并购贷 款3000万元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未来6个月单 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融资额度的议 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 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2,C座,26层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2325566 传真:010-84785234 会务常设联系人:潘少斌 2、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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