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四方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19:31:4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4-04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4
年10月3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2014年11月1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推举方海江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推举付玉霞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赵志军先生、赵虎林先生、付玉霞女士组成,其中赵志军先生
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虎林先生、赵志军先生、方春凤女士组成,其中赵虎
林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方海江先生、晏小平先生、李树盛先生、傅晓成先
生、杨国栋先生组成,其中方海江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方海江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付玉霞女士、杨国栋先生、方宇红女士、方春凤
女士、陈锦辉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方宇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金宏峰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1、方海江先生,1968年8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
郑州市政协委员,郑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新,
致力于推动超硬材料行业在工业升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生
为公司主要创始人,自1997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61,038,2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6%,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付玉霞女士是夫妇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付玉霞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英国威尔士艾伯瑞斯维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国际部经理,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2003年至今任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付玉霞女士持有公司 15,546,0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方海江是夫妇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杨国栋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0月进入公司,历任营销部经


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国栋先生持有公司3,226,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是方海
江先生姐姐的丈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4、傅晓成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担任河南典创市场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晓成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199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傅晓成先生持有公司7,641,7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4%,与付玉
霞女士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5、方春凤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进入公司,曾任财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方春凤女士持有公司3,406,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与方海
江先生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6、晏小平先生, 1968 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湖南大学MBA、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通程控股董事会秘书,张
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美国东方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金融总监,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网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鼎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大连东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又
拍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晏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7、赵志军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EMBA,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曾任
亚太会计集团高级经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河南羚锐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赵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8、李树盛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北京海能海特石油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东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
京爱普聚合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树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9、赵虎林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
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河南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郑州市人民
政府法制咨询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乡市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



赵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10、方宇红女士,1975 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河
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0月起任公
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方宇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11、陈锦辉女士,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
经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河南羚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3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总监,2014年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锦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12、金宏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6 年12月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经理;2006 年12月至 2012
年12月在耕生国际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 3 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总监。

金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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