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价值贰: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15:50:54 中财网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6

8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6

174
号文核准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4

9

27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
4

6

30





特别提示


1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


本基金是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复制产品,博时价值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是博时基
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第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2

10

9
日成立

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相同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理念,但在
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本
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2

提醒投资人正确理解价值增长线



1

价值增长线与基金份额净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的计价基础,而价值增长线
则是基金管理
人为约束自身的投资风险,而自设的一个风险控制目标。价值增长线不是实际
的基金份额净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




2

价值增长线不是保底收益承诺


价值增长线既不是基金投资人的实际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而是基



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增长线之上,但也不能完
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的可能。




3

金融技术风险揭示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采用了组合保险和风险预算管理(
VaR
)的金融工程技
术,并经过严密的过程控制,但依然不
能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在任何时候均不跌破价值增长线。




4

价值增长线的披露


价值增长线数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
开发布




基金托管人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商业银
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公开发布;同时,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点,为保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准确和公允,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价值增长线数值也是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基金份额净
值一起同时对外公布。




5

价值增长线
计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确公布了价值增长线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方法简便透
明,投资人可自行计算,并与公布值随时核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价值增长线固定周期(按日历计算的每
180
天)进行调整。本基金
自基金开放日起的第一个日历日
180
天(第一期)内,价值增长线数值设为恒值
0.900
元;
第一期结束后,即从日历日的第
181
天起,本基金将开始按照已公布的价值增长线计算公式
定期计算。




6

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差错处理


当价值增长线计算差错明确为基金管理人责任时,基金管理人承诺采用最有利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结果(一
般为最大值)并对外公告。






重要提示 ............................................................... 2
一.
绪言 ........................................................... 5
二.
释义 ........................................................... 6
三.
基金管理人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20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4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5
八.
基金的投资 .................................................... 64
九.
基金的业绩 .................................................... 71
十.
基金的财产 .................................................... 72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3
十二.
基金收益与分配 ................................................ 78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9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六.
基金的风险揭示 ................................................ 87
十七.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十八.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0
十九.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03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0
二十一.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12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3
二十三.
备查文件 ..................................................... 11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价值增长
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
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
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
1
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
最后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
议、通知等


《证券法》



2005

10

27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
2006

1

1
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
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
登记业务
的机构。基金的
登记机构
为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登记业

的机构


基金账户



登记机构
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核准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n



指自
T
日起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
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
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并在同一
登记机构
处登记的其它开
放式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

易账户





的行为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
10%






指人民币元


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

销售机构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
指定
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长期
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

7

13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沈康


联系电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
%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

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
指数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
总裁办公
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
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
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
商渠道的
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
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
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
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
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
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
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
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
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
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
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
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
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
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
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
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
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
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察,
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
、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
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

郑州
和成都
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

郑州

成都
处理公务人
员给予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4

6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389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
人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士,董事长,深圳市五届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1983
年起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中银集团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招
商银行证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中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
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
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

2011

5
月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副董事长。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
EMBA
,董事。

1990
年至
1996
年曾任职于湖
北省鄂城钢铁厂,历任团委干部、下属合资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2002
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证券(香
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
总裁助理。

2013

5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
CEO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



孔德伟先生,硕士,董事。

20
01
年起,历任瑞银集团(香港分行,日本有限公司)亚太

IT
主管、首席营运官、首席财务官,法国巴黎银行(香港)总裁办公室董事总经理,瑞
银集团(香港)瑞银企业管理(上海)董事总经理。

2012

11
月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协助公司总裁管理固定收益总部、证券投资部及



国际业务部(招证国际)。



王金宝先生,硕士,
董事。

1988
年起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

1995

4
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董事。

1988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起历任华源集
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
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

8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
东城区
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
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9
月至今任瑞士银行投资银行部副主席。

2008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
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
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8
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骆小元
女士,学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经济师,独立董事,兼任中信银行外
部监事。

1982
年起,先后在北京市委进出口委员会外经处、政财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历任中国财政学会会刊《财政研究》杂志副主编
、编辑部主任,中国会
计学会会刊《会计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刊《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部主任、考试
办公室主任兼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财务部主任、注册中心主任、总会计师等。

2009

3
月退休。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
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

1982

8
月起历任中国农业
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处
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
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1999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债
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纪委
办公室)总经理。

2007

12
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1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

201
1

7
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3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
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

1996
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北
京证券
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2013

8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理、清
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
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MBA
,副
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
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

2000

8
月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
经理、社保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唐桦先生,硕士。2006年2月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部研究员、研究部原材料组主管兼研究员、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
理部投资经理。现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22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肖华先生,
2002

10


2006

12

30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杨锐先生,
200
6

12

30
日至
200
8

12

18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夏春先生,
2008

12

18
日至
2012

7

31
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温宇峰先生,2012

7

10


2014

7

14

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吴姚东、董良泓、邵凯、邓晓峰、黄健斌、魏凤春、聂挺进。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邓晓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6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银业工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股票投资
部价值组投资副总监。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股票投
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
(LOF)
基金基金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
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
策略部总经理
兼投资经理。



聂挺进先生,硕士。

2004
年起在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研究部研究员
兼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资本品组主管兼基金
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股
票投资部
GARP
组投资总监、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
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
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
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
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
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
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
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
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
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
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
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
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
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
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
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
制风险。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
(
股票代码:
939)

2005

10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

9

11
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9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
包括
240,417,319,880

H
股及
9,593,657,606

A

)




截至
2013

12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
153,632.10
亿元,较上年增长
9.95%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85,900.57
亿元,增长
14.35%
;客户存款总额
122,230.37
亿元,增长
7.76%
。营业收入
5,086.08
亿元
,较上年增长
10.3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0.29%
,净
利息收益率
(
NIM
)

2.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42.83
亿元,增长
11.52%
,占营业收入
比重为
20.50%
。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
29.65%
。实现利润总额
2,798.06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28%
;净利润
2,151.22
亿元,增长
11.12%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
贷款率
0.99%
,拨备覆盖率
268.22%
;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34%

10.75%
,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分支机构
14,650
个,服务于
306.54
万公司客户、
2.91
亿个
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
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
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
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
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
102
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全球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位列

5
,较上年上升
2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
2013
年度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

中,位列第
2
,较上年上升
13
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
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
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
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3

12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49
只证券投资基
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
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
2012
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
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
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
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
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23



电话:
010
-
65187055



真:
010
-
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电话:
021
-
33024909


传真:
021
-
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陈晓君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均山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电话:

010-66223587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4)
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

0532-85709732

传真:

0532-85709725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8)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1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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