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石油济柴: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1月14日 17:32:2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石油济柴 公告编号:2014-030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审议第二项议案投票未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11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1
月1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公司办公楼319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根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数172,671,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514%。其中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172,545,62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60.0077%。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7%。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波涛、牟长庆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
票。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2,54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273%;反对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0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9628%;反对票125,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5.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公司《关于增加1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4.9628%;反对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5.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9628%;反对票125,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5.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波涛、牟长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详见2014年
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