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富国军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一号)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〇一四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14 四、基金托管人 ..................................................... 2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9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44 七、基金的募集 ..................................................... 4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九、基金的上市交易 ................................................. 50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2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63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65 十三、基金的投资 ................................................... 67 十四、基金的业绩 ................................................... 78 十五、基金的财产 ................................................... 79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80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 85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 89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6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97 二十二、风险揭示 .................................................. 103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9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0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二十九、备查文件 .................................................. 147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2月28日【2014】236 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 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军工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 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富国军工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 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4年10月4日,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中证军 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中证军工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富国军工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人在场外认/申购的富国军工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富国军工份额将在基金发售结束 后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投资人在场内申购的富国军工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 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8、富国军工A份额:指富国军工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 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9、富国军工B份额:指富国军工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 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0、每份富国军工A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富国军 工A份额而言,指1.000元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富国军工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富国军工A份额、 富国军工B份额和富国军工份额)的10%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 余额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 定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富国军工A 份额参考净值、富国军工B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 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过程 59、标的指数:指中证军工价格指数 60、日/天:指公历日 61、月:指公历月 6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63、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64、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5、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6、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7、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行为 68、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70、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2份富国军工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 1比例自动转换为1份富国军工A份额和1份富国军工B份额的行为 71、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富国军工份额与富国军工A份额、富国军工B份 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2、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富国 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富国军工A份额与1份富国军工B份额的行 为 73、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富国 军工A份额与1份富国军工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 为 74、富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富 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 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每份富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军工A份额持有 人的本金及该等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 下,富国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 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4年10月4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九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 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 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 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 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负 责量化权益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权益等各类投资的研究与投资管理;权 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 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 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 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务部:负 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 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 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 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 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 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 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 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 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 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 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 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 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 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文秘、行政后勤;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4年10月4日,公司有员工265人,其中62%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 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敏女士,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信托投 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处长;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党委书记;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1996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 作。曾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0年10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研究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副董事长。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 会计师。1977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 Riddell公司,并于 1989年成为加拿大毕马威的合伙人之一。现任BMO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裴长江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历任石油部第四石油机械厂工会主席;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员、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 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荣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 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 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dgar Normund Legzdins先生,董事。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80年至 1984年在Coopers & 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融集 团蒙特利尔银行。现任BMO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岳增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本科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济南市 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 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党委书 记。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1976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 作,有 30 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 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 及财务副总裁。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现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金同水先生,监事长。大学专科。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科员、项目 经理、业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高级业 务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规稽核总部高级法律顾问。 夏瑾璐女士,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 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 助理副总裁。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仇夏萍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 行所主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燕女士,监事。硕士。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会计、基金会计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助理。 孙琪先生,监事。学士。历任杭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CFA,监事。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 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研究员。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策略研究员。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 年 10月 20 日开 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 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 分行历任分支行职员、经理。曾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业务一部投资 顾问、上海机构业务部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市场部 总经理、公司副营销总裁。2014年6月19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保合先生,博士。自 2006 年 7 月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3 月起任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副总监。 章椹元先生,硕士。自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任研究员助理、初级研究员、研究员;自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3年12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4年9月起任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朱少醒 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饶刚先生等人员。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 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 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 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 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 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 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监察与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 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当发现公司及公司管理 的基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等情形时,督察长应当及时向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应当密切跟踪后续整改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董事会 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 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 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 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 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 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 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 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 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 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 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 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 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 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 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 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 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 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 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 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 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 “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 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 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 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 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 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 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 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人代表: 蒋超良 联系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电话: (010)85109219 联系人员: 曾艳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66275654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人代表: 胡怀邦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58408483 联系人员: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电话: (0755)83195109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人代表: 常振明 联系电话: (010)65550827 传真电话: (010)65550827 联系人员: 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61616150 传真电话: (021)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人代表: 林义相 联系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电话: 010-66045518 联系人员: 尹伶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38670666 传真电话: (021)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65183888 传真电话: (010)65182261 联系人员: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 何如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电话: (0755)82133952 联系人员: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人代表: 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电话: (0755)82943636 联系人员: 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 法人代表: 孙树明 联系电话: (020)87555305 传真电话: (020)87555305 联系人员: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王东明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电话: (010)84865560 联系人员: 顾凌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电话: (010)66568990 联系人员: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人代表: 储晓明 联系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电话: (021)54038844 联系人员: 王序微 客服电话: (021)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杨泽柱 联系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电话: 027-85481900 联系人员: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 法人代表: 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电话: (0755)82558002 联系人员: 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19)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 沈强 联系电话: 0571-85776114 传真电话: 0571-85783771 联系人员: 李珊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2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吴万善 联系电话: 0755-82569143 传真电话: 0755-82492962 联系人员: 孔晓君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 法人代表: 杨宝林 联系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电话: 0532-85022605 联系人员: 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citicssd.com (2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2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法人代表: 黄耀华 联系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电话: (0755)83515567 联系人员: 刘阳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深圳)、400-6666-888(非深圳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电话: 021-22169999 联系人员: 刘晨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人代表: 龚德雄 联系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电话: (021)53519888 联系人员: 张瑾 客服电话: (021)962518 公司网站: www.962518.com (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 郑舒丽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2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法人代表: 常喆 联系电话: (010)84183333 传真电话: (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 黄静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杨炯洋 联系电话: 010-52723273 传真电话: 028-86157275 联系人员: 张曼 客服电话: 95584 公司网站: www.hx168.com.cn (2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人代表: 冯戎 联系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电话: 010-88085858 联系人员: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3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人代表: 李玮 联系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电话: 0531-68889185 联系人员: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3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人代表: 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87383600 传真电话: 0591-87383610 联系人员: 张宗锐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3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毅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3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 其实 联系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电话: 021-64385308 联系人员: 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3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人代表: 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电话: (021)68596916 联系人员: 张茹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3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 陈柏青 联系电话: 021- 60897840 传真电话: 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 张裕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3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法人代表: 赵学军 联系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电话: 021-20280110 联系人员: 张倩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3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人代表: 杜庆平 联系电话: 022-28451709 传真电话: 022-28451892 联系人员: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 雷杰 联系电话: (010)57398062 传真电话: (010)57398058 联系人员: 徐锦福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3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 许刚 联系电话: 021-20328309 传真电话: 021-50372474 联系人员: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4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 法人代表: 王宜四 联系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电话: 0791-86770178 联系人员: 戴蕾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4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人代表: 闫振杰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传真电话: (010)62020088 联系人员: 宋丽冉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42)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 法人代表: 蔡一兵 联系电话: (0731)4403319 传真电话: (0731)4403439 联系人员: 郭磊 客服电话: (0731)4403319 公司网站: www.cfzq.com (4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人代表: 李国华 联系电话: (010)68858057 传真电话: (010)68858057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其他代销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 (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 “富国军工份额”)、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 “富国军工A份额”)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 (即“富国军工B份额”)。其中,富国军工A份额、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 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配对转换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全部富国军工份额按照1:1 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富国军工A份额 和富国军工B份额。 根据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富国军工A份额在 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富国军工B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 额中的份额占比为50%,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富国军工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 购和赎回。富国军工A份额与富国军工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富国军工份额,投资人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富 国军工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投资人可按 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富国军 工份额后赎回。 投资人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富国军工份额。场外申购的富国军工份额不进行 分拆。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富国军工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按 1:1的比例分拆成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人可按1:1 的配比将其持有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合并为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后 赎回。 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本 招募说明书“十八、基金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富国军工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 投资人可选择将上述折算产生的场内富国军工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富国军工 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 (三)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特性不同,富 国军工份额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 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 则对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分别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富国军 工A份额为预期风险低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资产净值优先确 保富国军工A份额的本金及富国军工A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富国军工B份额 为预期风险高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富国军工A份 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基金资产净值计为富国军工B份额的净 资产。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规则如下: 1.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富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 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富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在进行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时,本基金资产净值优先确保富国军工A份额的本金及富国军工A份额累计约 定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基金资产净值计为富国军工B份额的净资产。富国军工 A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按依据富国军工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 益率和截至计算日富国军工A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每2份富国军工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富国军工A份额和1 份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4.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若未发生基金合同 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则富国军工A份额在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发生基 金合同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则富国军工A份额在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至计算日 的实际天数计算。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 国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 的风险。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公告T日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设为T日富国军 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为: =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富国军工A份额、富国 军工B份额和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N为当年实际天数;t=min{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至T日};为T日富国 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T日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R为富国军工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则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 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为: 3、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T日的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2月28日【2014】236号文注 册。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见相关公告。 二、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9,152户,本次 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981,504,275.11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226,300.40份, 两项合计共981,730,575.51份基金份额。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 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 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4年4 月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九、基金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军工A份额与富国军工B份额 上市交易。 富国军工份额在条件成熟后也可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申请上市交 易。若富国军工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修改配对转换规则、对富 国军工份额进行折算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提前公告。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富国军工A份额与富国军工B份额将申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富国军工A份额与富国军工B份额以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两类基金(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