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一文化: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12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于2013年11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签署了《黄金租赁框架协议》,该协议已于2014年11月4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为1.2亿元的授信额 度,用于黄金租赁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保证担保,深圳 金一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于2013 年11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江阴支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于2014年11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 江苏金一及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共同向中信银 行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 流动资金借款及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江苏金一和金一珠宝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4亿元的保证担保,金一珠宝以其自有房产为江苏金一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 限为三年。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江苏金一于2014年4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行”)申请了总额为1.5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借款及黄金租赁 等业务,公司与深圳金一、江苏金一共用该额度,公司与深圳金一、江苏金一之 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向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行申 请的授信额度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 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1+N融资业务。公司及深圳金一、江苏金一共用该 额度,公司与江苏金一、深圳金一之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关于公司拟通过招商 银行深圳东滨支行开展的“1+N融资”业务,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 于为经销商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 先生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此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法定 代表 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主营业务 北京金一 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西城 区榆树馆一 巷4幢202 号 钟葱 1,6725 100% 2007.11.26 82,738.28 60,902.06 10,305.09 4380.44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 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 流通领域的)、纪念品。 深圳金一 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 区翠竹路 2109号维 平珠宝大厦 西座1、2 楼 钟葱 7,246 100% 2010.5.18 108,345.10 7,052.88 148,058.54 963.24 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 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 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 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 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 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贵 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许可经营项目:贵金属工 艺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 江苏金一 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 江阴市临港 新城利港镇 澄路2598 号 钟葱 14,913 100% 2008.7.1 189,976.25 37,460.71 192,004.32 2,072.07 图书、报刊批发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邮票、邮品、钱币(退 出流通领域的)、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 制品、电话卡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室内设 计;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金银制品、工 艺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江苏金一 黄金珠宝 有限公司 江阴市璜土 镇小湖路 钟葱 5,000 100% 2013.5.15 70490.13 5157.66 169132.15 -462.10 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 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 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 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注:上表中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二) 担保具体事项 1、保证担保 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 债权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中信银行江阴支行、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 行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6 亿元 2、抵押担保 (1)、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抵押担保 1) 担保方式:浮动最高额抵押 2) 抵押人: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 抵押权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4) 担保期限:一年 5) 抵押物登记: 成色Au999以上(含Au99.9)的价值1.2亿元的标准黄金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 (2)、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抵押担保 1) 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2) 抵押人: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3) 抵押权人:中信银行江阴支行 4) 担保期限:三年 5) 抵押物登记:位于江阴市璜土镇小湖村的国土使用证为“澄土国用(2013)第21017 号”地号为001990061489的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为33,634㎡。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江苏金一、金一珠宝此次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 吉支行、中信银行江阴支行、招商银行深圳东滨支行申请的授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 一步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深圳金一、江苏金一、金一珠宝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84亿元,占公司 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85.66%,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 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亿元,占公司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 的77.3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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