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3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期)
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14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 一四 年 十一 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 】 24 号文 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4 月 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4 年 10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4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 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1 二、释 义 ................................ ................................ ................................ ................................ ...................... 1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5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 24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 50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 ................................ ................................ 50 八、基金投资 ................................ ................................ ................................ ................................ ................ 58 九、基金业绩 ................................ ................................ ................................ ................................ ................ 66 十、基金的融资 ................................ ................................ ................................ ................................ ............ 67 十一、基金财产 ................................ ................................ ................................ ................................ ............ 6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 68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73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8 十七、风险揭示 ................................ ................................ ................................ ................................ ............ 81 十八、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 ................................ ............................ 83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96 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 10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102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 .. 10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 10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 104 一、绪 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修 改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监会和 / 或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监督管理机关 监管机构(关)或相 关监管机构(关) 指中国证监会和 / 或中国银监会和 / 或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监督管理机关 上交所或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或证券交易 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交易所业务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附属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 则、操作指引或其他相关规定,有时也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指引等规定 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 《业务规则》 指交易所制定的关于开放式基金各种相关业务的业务规则、操作指引及 其他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2005 年 7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5 年 7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并于发布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及相应修改和补充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信托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运作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境内注册登记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的总称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的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等业务,具体内容包括份额 持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基金交易确 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系统 指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指注册登记机构制定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直销机构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人或代销 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 业务的机构,场内代销机构还可以是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交易所 会员单位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会员单位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相关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相关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内交易系统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用于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等业务的交易系统 场外 指销售机构不通过交易所场内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其他交易 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场内 指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代销机构通过交易所场内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期结束后本基金达到法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 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的不定期期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基金管 理人申请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或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将其持有的任 一开放式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或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将其持有的部 分或全部本基金份额在场内不同会员单位(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托管(转 指定)、在场外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进行转托管以及在场内和场外之间进 行跨市场转托管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 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基金业务的工作日 日 / 月 指公历日 / 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申购、赎回、基金转换或其他基金交易的申 请日 T + n 日 指自 T 日起后的第 n 个工作日(不包括 T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 基金财产总值或基 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或基 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或基 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 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净值或基 金单位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所得到的 基金份额净值 前端收费模式或 A 类 收费模式(适用于 A 类基金份额) 指 A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即在认(申)购本基金时直接交纳认(申) 购费,再以扣除认(申)购费后的净额作为认(申)购金额的收费模式。 投资者在本基金中,每笔认(申)购只能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者 B 类 基金份额收费模式的任一种 后端收费模式或 B 类 收费模式(适用于 B 类基金份额) 指 B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即在认(申)购时不交纳认( 申)购费, 以认(申)购总额直接作为认(申)购金额,但赎回时交纳认(申)购 费的收费模式投资者在本基金中,每笔认(申)购只能选择 A 类基金份 额或者 B 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的任一种 A 类份额、 A 类基金 份额或 A 类基金单位 指选择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应的基金份额 B 类份额、 B 类基金 份额或 B 类基金单位 指选择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对应的基金份额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或公开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公告的有关基金概要、 基金投资组合、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规定应披露 事项等的对招募说明书进 行更新的说明书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 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 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 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设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4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2% )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 二 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 资部、 数量投资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委托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 营销策 划及产品开发部 、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 部、 计划财务部、行政部 、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和国际业务部 。公司 在北京、 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 、 沈阳 、广州和南京 等地设立了 九 家分公司 ,拥有两家子公司, 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 公司 还设立了投资决策 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和 战略规划委员会 等专业委员会 。 公司以 “ 责任、回报、专业、进 取 ” 为经营理念,坚持 “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 的企业精神,致 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组合,力求为 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4年10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4 只 ETF 及 1 只 ETF 联接基金: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 4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 证 50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沪市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 只 QDII 基金: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及 3 8 只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 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 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张树忠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讲师,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方总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 2014年1月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11月起兼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4年1月23日起代为履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颢先生,董事,博士。2000年12月-2002年9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 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2002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 4年1月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 刘虹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 1985 年 7 月- 1998 年 11 月,任国家计委国土局主任 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8 年 11 月- 2000 年 9 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计划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0 年 9 月- 2004 年 9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 研究与规划处处长; 2004 年 9 月- 2006 年 2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 经理; 2006 年 2 月- 2007 年 6 月,任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 2007 年 6 月- 2007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高级专家; 2007 年 8 月至今,任人保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总裁、党委书记。 高岐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会计处处长、副总经理;上海南 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管会副主任;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1997 年 5 月-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 2000 年 4 月- 2007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公司审计与合规 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国家开发银行顾问,高级经济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 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指导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 研究员。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北京市第一商业局(副局长),中国建 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总会计师)工作。 宣伟华女士,独立董事,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法学修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律 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1986 年- 1993 年,华东政法大学任教; 1993 年- 1994 年,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访问教授; 1994 年- 1998 年,日本国立神户大学学习; 1999 年- 2000 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市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负责人; 2001 年始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于公司 法、证券法、基金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法律事务。曾代理过中国证券市场 第一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件,被 CCTV. 证券频道评为 “ 五年风云人物 ” ,并获 得过 “ 上海市 优秀女律师 ” 称号。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湖北省 政府咨询委员。 1983 - 1988 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助教; 1989 - 1994 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 院讲师; 1994 - 1997 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1997 年至今,任武汉大学教授,先后担 任副系主任、系主任、副院长等行政职务。 王江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 2005 年至今任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瑞穗金 融集团教授 。 2007 年- 2010 年,兼任美国金融学会理事; 2010 年至今兼任美国西部金融学会理 事; 1997 年至今兼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研究员; 2007 年至今兼任纳斯达克公司经济顾问理事 会理事; 2009 年至今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院长; 2003 年至今兼任清华大学中国 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注: 2014 年 10 月 14 日,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 张树忠先生、刘虹先生、王颢先生、高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刘卓先生、周雄先生、罗 登攀先生、靳天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以下为各新任董事情况: 刘卓先生,董事,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6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任哈尔 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4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2 年 11 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登攀,董事,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 (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 资格。曾任毕马威( KPMG )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及 SLCG 证券诉讼 和咨询公司合伙人; 2009 年 至 2012 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 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2013 年 2 月至今,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1987 年 8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 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华夏证券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 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 处长; 1999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 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总裁。 靳天鹏先生,董事,国际法学硕士。 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委; 1993 年 3 月至 12 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 1994 年 1 月至 6 月,任职于深圳 市蛇口律师事务所; 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997 年 5 月至今,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监事会: 黄建农先生,监事长,大学本科。曾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苏北路营业部总经 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司上海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谢红兵先生,监事,双学士学位。 1968 年入伍,历任营教导员、军直属政治处主任; 1992 年转业,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营业处处长兼房地产信贷部经理, 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行长; 1998 年调总行负责筹建基金托管部,任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2005 年负责筹建银行试点基金公司,任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董事长; 2008 年任中国交银保险公司(香港)副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 吴朝雷女士,监事,硕士学位。 1988 年 9 月- 1990 年 12 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人民政府 妇联主任、团委书记; 1991 年 10 月- 1998 年 2 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科长; 1998 年 3 月- 2001 年 6 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 2001 年 6 月- 2007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 2007 年 8 月起任民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 经理。 2007 年 11 月- 2009 年 12 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0 年 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 书记、大成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彩晖女士,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1999年-2002年,历任江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2006年,历任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还任江南宏富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6年1月-7月任 深圳中航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2008年5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助理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兼任大成国 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公司 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 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部经理;1998 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 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 。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6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市 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 2009 年 7 月 13 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 年 11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 年 10 月 25 日起任大成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营销主管。 2004 年 3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综 合管理部总监、 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9 年 7 月 13 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 年 11 月起任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1992 年至 1996 年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鷺江营业部总经理。 1996 年至 2000 年曾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4 年曾任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 团投资经理, 2004 年 3 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基金经理,公司助 理总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2013 年 10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并 兼任股票投资部总监。 2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苏秉毅先生, 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 年限 10 年。 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5 月就职于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 2008 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设计师、高级产品设计 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1 年 3 月 3 日至 2012 年 2 月 8 日担任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 8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 月 23 日担任大成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4 日至 2014 年 2 月 17 日任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2 年 2 月 9 日起担任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8 月 24 日起任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兼任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2 月 7 日起任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现同时担 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助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2 )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杨丹 2006年5月27日—2011年5月17日 施永辉 2006年4月6日—2006年5月26日 胡琦 2011年6月15日—2012年12月31日 3 .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 名,其他委员 8 名。 名单如下: 刘明,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股票投资部总监;汤义峰,数量投资部总 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 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安田,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小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 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 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负责人,景 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邓涛,研究部总监助理,景福证券投资基 金和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 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 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法律法规进行基金等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 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 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 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 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 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 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 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 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 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 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 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 3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 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 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 5 )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 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③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 的检查和反馈。 .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量,并 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 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业绩短期和 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等 工作。 ( 6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 7 )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 和化解风险。 ( 8 )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①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 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 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托资 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 10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 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 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 12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 13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 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 操作 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 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②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④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 3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 健全投资决策 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③ 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 录。 ④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 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 4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 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 易。 ②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 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 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 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⑥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 5 )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 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 投资 风险控制委员会 审议批准。 ( 6 )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虑金 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 险和运行风险。 ( 7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 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 8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度, 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 9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 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10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 11 )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出 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12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 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 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 ,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 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 14 )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 保系统安全运行。 ( 1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 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 16 )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 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 人员不得介入实际 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 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 17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 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 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 18 )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 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 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 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 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 20 )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岗 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 2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 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 22 )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 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①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 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② 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③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 23 )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 点的价值。 ( 24 )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 的安全。 ( 25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 督。 ( 26 )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 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 27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 律。 ( 28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 29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稽 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30 )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 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 31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 32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8121510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 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 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 业 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 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 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 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 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 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出,获 “ 最 佳托管银行 ”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内设 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 、 营运中心 、 委托资产托管处 、 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 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 基金托管业务 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227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 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价值 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 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 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 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 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申万巴黎竞争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 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蓝筹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 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丰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 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 施罗 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邮中小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 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