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津滨发展: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11月21日 19:03:5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4-58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表决时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鉴于深交所对尹琳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性有异议,认为尹琳女士不适合担
任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未将《选举尹琳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0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志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66239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23.2900%。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62339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3.2876%。


3、参加网络投票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3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024%。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
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股东)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02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华志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2) 选举江连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3) 选举朱文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4) 选举张东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5) 选举付贵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6) 选举刘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7) 选举于志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吴晓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2) 选举张玉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3) 选举唐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计投票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徐建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2) 选举常广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3) 选举吴志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37662339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全体通过。


4、审议关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76661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票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计关于《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76661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票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天津建金成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76661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票 1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任刚、杨新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11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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