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资源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1:32:06 中财网
















上证自然资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4


2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1

10

10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

1629
号文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
资产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不限于: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
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
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
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责。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4

10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
20
14

9

3
0
日(
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
部分
绪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
....................
2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2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3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4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4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4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0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5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54

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5
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5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1
第二十
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6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7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87

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8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88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88

第一部分 绪言


上证自然资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上证自然资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证自然资源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
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指定
及非交易过户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28
、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
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投资人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37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购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40
、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1
、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2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3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44
、完全复制法: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
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45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46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47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
回的基
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48
、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简称
IOPV


49
、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
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数额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2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收益率与标的指数
收益率差额之日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所得数值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7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目标
ETF
),紧
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
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59
、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



60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6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62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沈康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三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
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机构-上海、机构-
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
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
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
客户服



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
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
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
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
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
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
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
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
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
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
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
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
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
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
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
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
分公司、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
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

郑州
和成都
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4

9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389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
士,董事长,深圳市五届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1983
年起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中银集团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招商银行证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中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
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

2011

5
月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董事。

1990
年至
1996
年曾任职于湖
北省鄂城钢铁厂,历任团委干部、下属合
资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2002
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证券
(香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公司总裁助理。

2013

5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
CEO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总经理。



孔德伟先生,硕士,董事。

2001
年起,历任瑞银集团(香港分行,日本有限公司)亚
太区
IT
主管、首席营运官、首席财务官,法国巴黎
银行(香港)总裁办公室董事总经理,
瑞银集团(香港)瑞银企业管理(上海)董事总经理。

2012

11
月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协助公司总裁管理固定收益总部、证券投资部
及国际业务部(招证国际)。



王金宝先生,硕士,
董事。

1988
年起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

1995

4
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
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董事。

1988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起历任华源集
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
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

8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
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9
月至今任瑞士银行投资银行部副主席。

2008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
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8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骆小元
女士,学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经济师,独立董事,兼任中信银行外
部监事。

1982
年起,先后在北京市委进出口委员会外经处、政财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历任中国财政学会会刊《财政研究》杂志副主编、编辑部主任,中国
会计学会会刊《会计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刊《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部主任、

试办公室主任兼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财务部主任、注册中心主任、总会计师等。

2009

3
月退休。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

1982

8
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
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
信贷管理三
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
理。

1999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
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
(纪委办公室)总经理。

2007

12
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1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

2011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
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3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

1996
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
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2013

8
月起,
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

2000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
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方维玲女士,硕士。曾先后在云南大学、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湘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口营业部、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任职。

2001

3
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小
组金融工程师、数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产品规划部总经理、股票投资

ETF
及量化投资组投资经理、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和博时上证自然资源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博时
上证自然资源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2013

9

13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博时黄金
ETF

金的基金经理

2014

08

13

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胡俊敏女士,
2012

4

10
日至
2013

9

12

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吴姚东、董良泓、邵凯、邓晓峰、黄健斌、魏凤春、聂挺进。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邓晓峰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6
年至
1999
年在深圳市银业工贸有限公司任工程师。

1999
年至
2001
年在清华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1
年至
2005
年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2005

4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单独账户小
组基金经理助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博时主题行业股票(
LOF
)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
总部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
LOF

基金基金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
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
经理兼投资经理。



聂挺进先生,硕士。

2004
年起在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研究部研究员
兼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资本品组主管兼基金
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股
票投资部
GARP
组投资总监、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
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
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
的行为。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
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
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
(
股票代码:
939)

2005

10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

9

11
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
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9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
包括
240,417,319,880

H
股及
9,593,657,606

A

)




2014
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
.
2
3%
;净利润
1,309.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870.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0%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
2
.
5
9%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
8
.
39
%

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0.
96
%
。成本收入比
2
4
.
17
%
,同比下降
0.45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
89
%

1
1
.
21
%
,同业领先。



截至
2014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
6
3,
997
.
9
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
.
7
5%
,其中,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91
,90
6
.
01
亿元,增长
6
.
99
%
;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5%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2
9
,
569
.
56
亿元,增长
6
.
00
%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
9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20.35
万户,
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
较上年末增长
9.23%
,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户,增长
12.56%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4,707
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
72,128
台,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
,较上年末提高
1.15
个百分点。



201
4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
构授予的
4
0
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较上年上升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
1
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4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

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
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4

9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
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

一级交易商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
3
)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

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
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

84588888


传真:


010

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
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2

6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
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

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
7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黄维琳、曹晔


电话:


021
-
962505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
8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2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23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姚锋


电话:


0571
-
86087713


传真:


0571
-
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
9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
://www.citicssd.com







(
10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
1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
-
8583250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
12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

22169081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
13
)
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53
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裴东平


联系人:


关键







电话:


0755
-
33331188


传真:


0755
-
333298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1
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25

84457777


传真:


025

84579763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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