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孚实业: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各银行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11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在各银行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为林丰铝电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林丰铝 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9.37亿元。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8.7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各银行申请的35,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横水凤宝工业区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 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4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19,518.02万元,负债总额为282,771.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6,370.49万元; 利润总额为2,410.53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15.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林丰铝电在以下银行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中国银行安阳分行为一年期最高额12,000万元、安阳 银行为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广发银行郑州商都支行为一年期最高额6,000 万元、开封市商业银行为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和招商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为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同时,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 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林丰铝电在安阳银行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并 由公司对其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主要为国内贸易所需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采购原材料开具信用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公司对林丰铝电提供的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未提供反担保,为其担保不 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为林丰铝电在各银行3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 限公司在华夏银行一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该 担保目前已经取消,不再办理。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2.0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58.7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6%,其中:对下 属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0.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8.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3.61%。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2.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45%。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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