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纶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20:04:40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8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银团授信人民币3.4亿元(其中项目贷款额度为3.2亿元,期限五年,由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贷1.8亿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贷
1.4亿元,主要用于常州新纶“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建
设;其他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承贷),主要用于常州新纶日常运营。


该笔银团授信由常州新纶以其自有用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作为
抵押,以及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对该银
团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
为该银团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担保费用。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


二、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14 年 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 年9
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
度的议案》,批准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人民币 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现由于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的内容
发生变化,上述已批准的议案不再适用,公司需重新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申请总计为3.4亿元的银团授信,并同意常州新纶以自有土地武国用
(2014)第05307号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并由本公司对该银团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五年。上述银行授信为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及授信条件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授
权常州新纶经营层负责在以上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借款协
议,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不再另行召开董
事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销售;光学胶带、
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
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薄膜、改性塑料、碳类材
料及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常州新纶资产总额为33,753.71


万元,负债总额为14,008.35万元,净资产为19,745.36万元;该公司2014年
1-9月营业收入为2,004.34万元,净利润为-252.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授权常州新纶经营层负责在以上
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
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实施光电子及
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主体,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预
期2015年上半年将正式投产运营,该项目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常州新纶具备预
期履约能力和偿还负债能力,预计上述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支持常州新纶“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满足常州新纶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常州新纶申请的人民币3.4亿元
银团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同时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侯毅先生为该银团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此次银
团授信以常州新纶自有土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完工后
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该事项有利于常州新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常州新纶
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1、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5
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已于2014 年 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 年
9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
额度的议案》,批准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人民币 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现由于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的内
容发生变化,上述已批准的议案不再适用。


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生效的对外担保金
额(含本次担保数)累计为人民币54,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44,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2%。实际发生额累计为5,000万元(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37%,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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