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春经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4-03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为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二年 的借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