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苏交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4-086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其中部分定 期存款已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与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结合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并通知了保荐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01280120210020749,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00117220 三个月 2420 2014.12.17-2015.03.17 2.585 2、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5902067210908,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2508315680 三个月 270 2014.12.17-2015.03.17 2.6 3、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817014210001415,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90334024 三个月 630 2014.12.17-2015.03.17 2.585 二、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 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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