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苏交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18日 18:01:59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4-086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其中部分定
期存款已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与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结合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并通知了保荐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01280120210020749,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00117220

三个月

2420

2014.12.17-2015.03.17

2.585





2、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5902067210908,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2508315680

三个月

270

2014.12.17-2015.03.17

2.6





3、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817014210001415,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续存情况为:

存单号

存款期限

存款金额(万元)

存款起止日

利率(%)

90334024

三个月

630

2014.12.17-2015.03.17

2.585




二、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
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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