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ST仪化: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时间:2014年12月18日 21:01:23 中财网


A股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ST仪化
H股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代码:01033 证券简称:仪征化纤股份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


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本次重组报告书全文同
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电
子文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文本文件存放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石化集团和中国石化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
个部分组成。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者之间互为条件,
同步实施,若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
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
效。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完成与否
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
变更为油气勘探开发的工程与技术服务。

1、资产出售
仪征化纤向中国石化出售其全部资产与负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
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649,142.61万元,该评
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
为649,142.61万元。

公司以应向中国石化收取的资产出售的价款与公司应向中国石化支付的回
购目标股份的对价相冲抵,差额部分中国石化以现金补足。

2、定向回购股份
仪征化纤定向回购中国石化持有的全部24.15亿股仪征化纤A股股份并注
销。


回购目标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目标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定向回购股份的合计价款为630,315.00万


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仪征化纤向石化集团发行A股股份收购石化集团持有的石油工程公司100%
股权。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4)第BJV2028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购买资产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的评估
值为2,407,549.5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07,549.52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按发行价格2.61元/股计算,
本公司向石化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9,224,327,662股。

公司向石化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转让。

4、募集配套资金
仪征化纤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6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重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最终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市场询价情况,遵循有关交
易原则确定。根据配套融资金额上限和发行底价计算,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
为2,298,850,574股。

参与配套融资的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采购与石油工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
设备(包括海外业务高端设备、海洋工程业务设备、页岩气业务设备和管道施工


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一)资产出售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出售资产为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
中联评报字[2014]第7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
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34,628.51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
为649,142.61万元,评估增值114,514.10万元,增值率21.42%。上述拟出售资
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作价依据上述
评估值确定为649,142.61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购买资产为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根据中和评估出具
的中和评报字(2014)第BJV202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
评估基准日,石油工程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909,642.3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价值为2,407,549.52万元,增值
额497,907.16万元,增值率为26.07%。;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40,629.47万元,增值额为430,987.11万元,增值率为22.57%。

鉴于石油工程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原油生产商提供服务钻井、测录井等服务,
其业务规模与原油生产商勘探开发投资额紧密相连,而原油生产商的勘探开发投
资额同时受国际政治、军事、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影响原油勘探开发投
资的多种因素缺乏稳定性,导致收益预测数据具有不确定性;而石油工程公司资
产及负债结构清晰,各项资产及负债可以单独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选用的参
数更加可靠,因此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上述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的
交易作价依据上述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确定为2,407,549.52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4年9月12日,石化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

2014年9月12日,中国石化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


2、仪征化纤的决策过程

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如下协议:
(1)与石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与中国石化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石化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3、本次交易其他已获得的批准、核准、同意和备案

(1)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批复,批准了本次重组方案;
(2)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的备案;
(3)资产出售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仪征化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仪征化纤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同意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5)香港证监会附条件豁免石化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而须就仪征


化纤的股份作出全面收购的责任。所附条件为:在仪征化纤股东大会上独立股东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石化集团免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而就仪征化
纤的股份发出强制一般性要约。独立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上以特别决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免于根据境内外监管要
求发出要约的议案》。至此,香港证监会豁免石化集团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责任所
附条件已获得满足。按照香港监管规则石化集团无须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宜而就仪征化纤的股份发出强制性一般要约。

(6)本次交易已于2014年12月1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0号)的核准。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为石化集团和中国石化,其中石化集团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石化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
也就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后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
分别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
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拟购买的资产在2013年度所产
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此外,本
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
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六、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石化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石化73.39%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中国
石化持有仪征化纤40.25%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预计石化集团将
持有仪征化纤总股本61%以上的股权。石化集团触发了向本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
约收购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前石
化集团已经拥有本公司的控制权,且石化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该等
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并同意石化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则石化集团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的申请。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说明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已经制定了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的利润
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高,未来公司将严格
遵守《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主要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1、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异常波动。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
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
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拟购买资产为石油工程公司100%的股权,拟购买资产具有较强的
盈利能力,但不排除整体经济下行导致拟购买资产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本次交
易存在因拟购买资产业绩大幅下滑而被交易双方终止的风险。



(二)A股股票退市风险

因本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公司A股股票自2014
年3月3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亏损17.50亿元。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本公司A股股票将自2014年年度
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若公司A 股股票被暂停上市后,2015年年度报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本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的风险。


(三)重组后上市公司可能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0.02亿元。本次交易完成
后,根据《公司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面临由于
可能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进
行再融资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油气勘探开发的工程与技术服
务,将在所处市场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在国内市场上,尽管石油工程公司在石油工程综合一体化服务方面具备一
定的领先优势,但在国外先进企业不断加大中国市场开拓力度以及本土企业技
术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重组后上市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

在国际市场上,石油工程公司的竞争对手大部分是大型跨国公司,他们占
据了石油技术服务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尤其在高端市场占据垄断地位。而
石油工程公司在这些市场属于新的进入者,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技术、人力
等资源才能取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石油工程公司存在开拓这些新市场的相关
投入是否能取得预期成效的风险。



(五)行业波动的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油气公司对勘探开发和生
产的投资,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市场对油田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到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的影响。如果油
气价格持续低迷,可能会压制油气公司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从而可能会减
少对油田服务的需求,并导致服务价格的降低。因此,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盈
利能力与国际油价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国际市场油气价格曾经历过大幅度
的波动,这种波动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如全球及产油区的地区经济和政治
形势的变化、全球和地区性原油和炼制产品的供求关系等。上述因素的变化可
能对油服企业的经营构成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6.83亿元、
144.25亿元、255.41亿元和163.16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08%、16.52%、28.46%、47.73%。石油工程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所处
行业特点及经营模式有关。石油工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在提供劳
务交易和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收入,按已完工产值确认应收账款。随着石油工程公司业务规模的
发展,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保持增长趋势。尽管石油工程公司大部分客户
信用较好,但如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会加大公司应收账款
的回收难度,如果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或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不足,将对石油工程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七)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向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等客户提供的服
务和产品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石油工程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58%、80.96%、79.74%和72.70%。如果这些客户由于国家
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式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波动等原因而导致对石油工程公
司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或付款能力降低,而石油工程公司也无法物色其他可替代
的客户,则可能对石油工程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八)海外业务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的海外业务受到经济周期、政治不确定因素、安全风险和其
他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可能对公司的雇员、海外业务扩张、整体财务状况和
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海外业务存在众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没
收性赋税和其他不利的税收政策;在海外国家的资产被没收及国有化;内乱、
恐怖活动、战争和其他武装冲突;部分国家对与公司经营所在其他国家进行的
交易实施制裁措施;通货膨胀;公司业务所在司法管辖区当地货币和任何其他
外币(如美元、欧元等)的汇率波动、贬值和兑换限制;限制或干扰市场、限制
付款或资金流动的政府行为;剥夺合同权利的政府行为;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
体系以致我们难以行使合同权利;由于政府行为以致我们无法取得或保留我们
经营所需的许可。上述因素均可能对石油工程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关联交易占比相对较高的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与石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主要体现在
为关联方提供油田服务获得收入和向关联方采购物资两个方面。最近三年及一
期,石油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91%、
68.36%、66.49%和58.68%,石油工程公司关联采购占其总采购成本的比重分别
为47.96%、50.59%、42.62%和44.58%。石油工程公司的关联方石化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在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石油工程公司作为石
化集团的子公司又是中国最大的油田服务公司之一,因此石油工程公司与石化


集团较多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是双方特殊的行业地位的反映。同时,关联
方的物资装备部收到石油工程公司的采购通知后通过招标采购相应物资并销售
给石油工程公司,集中化采购方式有利于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石油工程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化且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的。仪征
化纤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重组完成后,如石油
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能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不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
行,将可能影响本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备考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
74.82%,流动比率为0.75。虽然上市公司备考报表的大部分负债为经营性流动
负债,有息负债率仅为22.96%,同时拟购买资产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良
好,并且将通过配套融资及相关措施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但若未来宏观经
济、行业发展、公司管理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将导致公司主业经营无法
对当前债务形成较强的支撑,经营性现金流不能维持在合理水平,未能合理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或无法通过外部融资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则可能对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十一)拟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证照办理续期及更名的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分生产经营证照已到期,或因企业更名、改
制等原因造成证照记载单位名称与公司现有名称不一致,相关公司正在办理续
期、更名手续,办理该等事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该等
续期及更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如未能及时完成续期、更名,将对重组后公司
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二)拟购买资产的知识产权办理权属变更风险

石油工程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分知识产权系由石化集团将其及下属公司拥


有的知识产权无偿划转取得,相关公司正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该等事项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该等权属变更正在有序进行,如未
能及时完成变更,将对重组后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十三)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前,中国石化持有本公司40.25%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石化集团将持有本公司61%以上的股份。作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石化集团可以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公司的方针政
策、管理及其他事务施加重大影响,石化集团的利益可能与部分或全部少数股
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此存在大股东控制风险。


(十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上市
公司股票价格。另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
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
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及今后股
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13
释 义.......................................................................................................................... 16
第一章 交易概述 ..................................................................................................... 24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 ....................................................................................... 24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 ....................................................................................... 26
三、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27
四、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28
五、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 38
六、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8
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 38
八、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9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0
一、 上市公司概况 ........................................................................................... 40
二、 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41
三、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3
四、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44
五、 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 44
六、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5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7
一、 中国石化的基本情况 ............................................................................... 47
二、 石化集团的基本情况 ............................................................................... 54
第四章 拟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 59
一、 拟出售资产的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和主要负债情况 ............................... 59
二、 拟出售资产的抵押、担保及诉讼情况 ................................................... 69
三、 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情况 ........................................................................... 69
四、 职工安置方案 ........................................................................................... 74
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 75
一、 石油工程公司基本情况 ........................................................................... 75
二、 历史沿革 ................................................................................................... 76
三、 最近36个月内进行的资产重组、增资及改制情况 ............................. 77
四、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81
五、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82
六、 石油工程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 104
七、 石油工程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26
八、 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 128
九、 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 ......................................................................... 129
十、 石油工程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情况 ..................................................... 142
十一、 石油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 ......................... 143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144
第六章 拟购买资产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49
一、 主要产品及服务介绍 ............................................................................. 150
二、 业务流程 ................................................................................................. 172
三、 主要经营模式 ......................................................................................... 173
四、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采购情况 ......................................... 180
五、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 185
六、 质量控制情况 ......................................................................................... 190
七、 研发情况 ................................................................................................. 191
八、 与拟购买资产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的情
况 ........................................................................................................................ 193
第七章 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情况 ....................................................................... 203
一、 回购股份的情况 ..................................................................................... 203
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情况 ................................................. 204
三、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及控制权变化情况 ......................... 208
四、 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比较 ..................................................... 208
第八章 财务会计信息 ........................................................................................... 210
一、 拟出售资产的财务资料 ......................................................................... 210
二、 拟购买资产的财务资料 ......................................................................... 213
三、 上市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 220
四、 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 ......................................................................... 224
五、 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 ......................................................................... 228

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
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本摘要、摘要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
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本公司、
公司、发行人、仪征
化纤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资产出售
交易对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石化集团、资产购买
交易对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工程公司、标的
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胜利工程公司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中原工程公司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河南工程公司



中石化河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江汉工程公司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江苏工程公司



中石化江苏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西南工程公司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华东工程公司



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华北工程公司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地球物理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工程建设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海洋工程公司



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原上海海洋勘探开发总公司,正在办理全民
所有制企业改制相关手续)

石油机械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中石化财务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星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中萨钻井公司



中石化萨瓦(埃及)钻井公司

远东仪化



远东仪化石化(扬州)有限公司,仪征化纤参股子公


中信股份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中石
油、中石油集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石油股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中海油集团



中国海洋石油公司

中海油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集团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拟购买资产



石化集团持有的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

拟出售资产



仪征化纤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拟购买资产和拟出售资产的总称

交易对方



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和资产购买交易对方的总称

重大资产出售、资产
出售、本次资产出售



仪征化纤向中国石化出售仪征化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定向回购股份、股份
回购、本次定向回购
股份



仪征化纤定向回购中国石化持有的全部24.15亿股仪
征化纤A股股份并注销

目标股份



中国石化持有的全部仪征化纤股份,共24.15亿股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仪征化纤发行股份购买石化集团持有的石油工程公司
100%股权

配套融资、本次配套
融资、募集配套资金



仪征化纤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包括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
及募集配套资金四个部分。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者之间互为条件,同步实施,若




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
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
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
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
金的完成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协议》



仪征化纤与石化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收购资产协议》

《资产出售协议》



仪征化纤与中国石化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
协议》

《股份回购协议》



仪征化纤与中国石化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回购
协议》

国家体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清洗豁免



香港证监会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相关规定对
石化集团因仪征化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发的对尚未
由石化集团或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或同意购入的所有仪
征化纤的证券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一事授予之豁


定价基准日



仪征化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割日



在资产出售中,《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交割日;在定
向回购股份中,《股份回购协议》约定的交割日;在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
交割日

过渡期间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计算有关损益或
者其他财务数据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
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中仪征化纤聘
请的独立财务顾问

瑞银证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组中仪征化纤聘请的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致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评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资产评估
机构




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4年6月30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告期内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施工总承包



承包商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施
工实行承包,并可将所承包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
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商对项目施工(设计除外)
全过程负责的承包方式

分包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
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
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
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
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


地球物理勘探、物化
探、地球物理



应用物理学原理勘查地下矿产﹑研究地质构造的一种
方法和理论,如人工地震勘探,电、磁勘探等

钻井



利用机械设备,将地层钻成具有一定深度的圆柱形孔
眼的工程

完井



钻井工程的最后环节,在石油开采中,完井包括钻开
油层,完井方法的选择和固井、射孔作业等

测井



对利用特殊工具及技术在井下获取的与基地区地质特
性及油气潜力有关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及解读

录井



记录、录取钻井过程中的各种相关信息。 录井技术是




油气勘探开发活动中最基本的技术, 是发现、评估油
气藏最及时、最直接的手段,具有获取地下信息及时、
多样,分析解释快捷的特点

洗井



使用水基压井液或修井液洗掉油管及抽油杆上残留的
石油

修井



为维持和改善油、气、水井正常生产能力,所采取的
的各种井下技术措施的统称

固井



将套管下入油井中,将水泥浆注入井壁和套管柱之间
的环空中,将套管柱和地层岩石固结起来的过程

井下特种作业



在油田开发过程中,根据油田调整、改造、完善、挖
潜的需要,按照工艺设计要求,利用一套地面和井下
设备、工具,对油、水井采取各种井下技术措施,达
到提高注采量,改善油层渗流条件及油、水井技术状
况,提高采油速度和最终采收率的目的一系列井下施
工工艺技术

压裂



指采油或采气过程中,利用水力作用,使油气层形成
裂缝的一种方法

钻井平台



用于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的海上结构物,主要分为移动
式平台和固定式平台两大类

敏感国家和地区



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列入制裁
名单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是管理和执行所有基于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
政策的经济和贸易制裁政策的机构

HSE



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保(Environment)

OSH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本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上市公司现有资产及业务状况

1、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受聚酯市场需求不足、聚酯产能过剩以及产品盈利空间严重萎缩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近年来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最近两年,世界经济增长乏力,
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化工化纤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导致境内聚酯产品价格持续
下跌,境内聚酯产品盈利空间大幅萎缩;而由于原料PX、MEG产能增长相对
滞后,聚酯产业链利润继续向上游转移。与此同时,由于境内聚酯产能快速释
放,聚酯产能过剩矛盾更加突出,聚酯行业竞争形势进一步加剧。本公司2012
年和2013年产量虽然有所增长,但受到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持续出现净亏
损,预计短期内难以摆脱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困局。


2、上市公司面临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

由于本公司2012年和2013年分别亏损3.61亿元和14.54亿元,根据《上交
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3月3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2014年1-6月,本公司净亏损17.50亿元,虽然本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摆
脱困境,但按照目前的经营状况,短期内通过经营很难实现扭亏。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若本公司2014年持续亏损将暂停上市,若公司
披露的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
低者为负值则将被上交所终止股票上市。



(二)现行政策鼓励优质国有企业上市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6]97号)中明确表示:“大力推进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支持
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
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根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指导精神,将加快股份制改革,积极鼓
励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在业务整合基础上按板块类型分别实现整体上市。

本次交易也是石化集团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指导精神,进一步加快股份制改革、
推动石化集团资产整体上市的重要举措。


(三)石化集团石油工程业务发展迅速,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推动公司进一
步发展

石油工程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石化集团的重要业务板块。为进一步增
强综合竞争力,石化集团整合了集团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相关资产并成立了石
油工程公司。石油工程公司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并计划持续优
化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着力实施“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市场化、差异
化”五大战略,加快实现由陆地向海上、由国内向国外、由常规向非常规、由
工程施工向油藏综合服务拓展,在全球石油工程技术市场占有率保持增长态
势。

随着业务规模稳步提升、业务领域不断开拓以及新的业务模式探索,特别
是随着公司国际市场业务的持续拓展,石油工程公司亟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
资本运作平台,以推动公司稳健、快速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有效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恢复盈利能力,降低退市风险

本次重组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相关人员随资产、业务剥
离,同时将石化集团持有的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
主营业务将从目前处于亏损的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的生产、销售业务变成盈利
能力较强的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业务,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极大改善,从根本上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退市风险。


(二)石化集团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化经营

本次重组对石化集团持有的专业板块进行整合,有助于石化集团实现资源
的优化配置,增强各板块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协同效应。上市公司成为石化集
团石油工程板块整体上市的平台后,将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扩展资金获取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深化调整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在石油工程领域不断做大做强,让投资者分享国有企业改
革与发展的红利。


(三)推动石油工程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石油工程公司是石化集团唯一对外从事石油工程业务、参与全球竞争的综
合一体化承包商和技术服务商,也是目前国内产业链最完整、专业门类最齐
全、规模最大的石油工程综合一体化服务公司之一。2012年组建以来,石油工
程公司业务发展速度较快,需要抓住有利时机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拓宽融
资渠道,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及加快业务发展提供充沛资金,实现“打造成为涵
盖油气勘探开发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一流石油工程与技术服务公司”的发展目
标。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4年9月12日,石化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

2014年9月12日,中国石化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议案。


2、仪征化纤的决策过程

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如下协议:
(1)与石化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与中国石化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石化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3、本次交易其他已获得的批准、核准、同意和备案

(1)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批复,批准了本次重组方案;
(2)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的备案;
(3)资产出售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仪征化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仪征化纤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同意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5)香港证监会附条件豁免石化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而须就仪征


化纤的股份作出全面收购的责任。所附条件为:在仪征化纤股东大会上独立股东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石化集团免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而就仪征化
纤的股份发出强制一般性要约。独立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上以特别决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免于根据境内外监管要
求发出要约的议案》。至此,香港证监会豁免石化集团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责任所
附条件已获得满足。按照香港监管规则石化集团无须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宜而就仪征化纤的股份发出强制性一般要约。

(6)本次交易已于2014年12月1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0号)的核准。


四、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由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四
个部分组成。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者之间互为条件,
同步实施,若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
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
效。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完成与否
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具体内容为:

(一)资产出售

1、交易对方

本公司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石化。


2、拟出售资产

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3、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
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649,142.61万元。该评估结果
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49,142.61万元。


4、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在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如果因期间损益或其
他资产变动导致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值有所增加,则中国石化以现金支付差额;
如果净资产值有所减少,则仪征化纤以现金予以补足。


5、支付方式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公司以应向中国石化收取的资
产出售的价款与公司应向中国石化支付的回购目标股份的对价相冲抵,差额部分
中国石化以现金补足。


6、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仪征化纤的员工由中国石化依照法律规定接收、
安置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关系自交割日起均由中国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继。

上述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职
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债务的转移

本次资产出售涉及本公司债务的转移,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方可进行。截
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转移及已偿还的债务共计
307,133.80万元,占本次资产出售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拟出售负债总额的
87.92%。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于资产交割日,公司将其经营的一切业务转移至中


国石化,由中国石化自行经营,附着于拟出售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中
国石化依法享有和承担。如任何未向公司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在交割
日后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公司应在收到权利主张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
和中国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中国石化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负责处理,由中国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直接向债权人偿还债
务;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其债权移交中国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处理,则公司
将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国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参与协同处理,在中国
石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相应款项支付给公司后,由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债务不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


8、交割的安排

仅为方便办理拟出售资产交割手续之目的,若经中国石化事先书面同意并按
照中国石化的要求,仪征化纤可以拟出售资产出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载
体承接相关业务、资质、合同等,并于交割日将所持该子公司股权交付予中国石
化。


(二)定向回购股份

1、交易对方

定向回购股份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石化。


2、定向回购股份的数量

定向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中国石化持有的全部仪征化纤股份,即24.15亿股A
股。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定向回购股份完成前,公司出现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交易中回购目标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



3、目标股份的定价依据

回购目标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目标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定向回购股份的合计价款为630,315.00万元。

若在本次定向回购股份完成前,公司出现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中目标股份的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
整。


4、支付方式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公司以应向中国石化支付的回
购目标股份的对价与公司应向中国石化收取的资产出售的价款相冲抵,差额部分
中国石化以现金补足。


5、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取得目标股份后,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完成目标股份过户手
续后十日内将股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石化集团。


2、拟购买资产

石化集团持有的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



3、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4)第BJV2028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
2,407,549.5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
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07,549.52万元。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5、发行方式

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

若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公司出现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7、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若依据下述公式确定的发行数量不是整数,
则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其中不足一股的余额纳入仪征化纤的资本公积):
股份数量=拟购买资产的对价÷发行价格
根据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2,407,549.52万元和2.61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本公司向石化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9,224,327,662股。


若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公司出现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发行股份数量随之相应调


整。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拟在上交所上市。


9、股份锁定期

公司向石化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10、期间损益的归属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如果因期间
损益或其他资产变动导致拟购买资产的净资产值(指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有所增加,则仪征化纤以现金支付差额;如果净资产值(指合并报表
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有所减少,则石化集团以现金予以补足。


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


3、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重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1元/股,最终价格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

若在配套融资完成前,公司出现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配套融资金额

本次重组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0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5、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融资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根据配套融资金额上限和发行底价计
算,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为2,298,850,574股。


6、锁定期

参与配套融资的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配套融资认购方的锁定期约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交易各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以后的股份
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拟在上交所上市。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的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9、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采购与石油工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
设备(包括海外业务高端设备、海洋工程业务设备、页岩气业务设备和管道施工
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


(五)过渡期损益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影响

1、拟出售资产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14]第742号评估报告,本公司拟出售资产于2014年6月30日(“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值为649,142.61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根据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于2014年9月12
日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第3.1条的约定,以前述经国务
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参考,拟出售资产的收购价款为649,142.61万元。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第8.1条的约定,中国石化在交割日后将聘请审计师,以
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拟出售资产进行审计(以下简称“交割审计”)。若交割审计确
定的净资产值大于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则就差额部分,中国石
化应在交割审计完成后3个月内向仪征化纤支付同等金额的货币;若交割审计确
定的净资产值小于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则就差额部分,仪征化
纤应在交割审计完成后3个月内向中国石化支付同等金额的货币。

自评估基准日以来,虽然公司在传统旺季第三季度盈利情况略有好转,但聚
酯行业经营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产量增速减缓趋势未见明显好转,需求持续疲软,
聚酯供大于求矛盾继续深化,低负荷、高库存呈常态化。近期由于国际原油价格
大幅下跌继续拖累聚酯产业链从上游至下游震荡下行。


基于上述的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本公司拟出售业务2014年1月至2014年
9月已发生净亏损为201,233万元(未经审计),本公司拟出售业务预计2014年
度全年净亏损为229,809万元。考虑到本公司拟出售业务2014年1月至2014年
6月经审计的净亏损为175,027万元,假设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


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本公司拟出售业务的净亏损约为54,782万元,相应地交割
价格预计将较649,142.61万元下降54,782万元。该金额尚待交割审计完成后最
终确定。


2、拟购买资产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4)
第BJV2028号评估报告,拟购买资产于201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值为2,407,549.52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根据
仪征化纤公司与石化集团于2014年9月12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第3.2条的约定,以前述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参考,双方同意,拟购
买资产的收购对价为2,407,549.52万元。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8.1条的约定,仪征化纤在交割日后将聘
请审计师,以资产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审计(以下简称:交割审计)。

若交割审计确定的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净资产值)
大于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则就差额部分,仪征化纤应在交割审
计完成后3个月内向石化集团支付同等金额的货币;若交割审计确定的净资产值
小于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则就差额部分,石化集团应在交割审
计完成后3个月内向仪征化纤支付同等金额的货币。

自评估基准日以来,2014年第三季度原油价格大幅下挫,国内石油天然气
行业投资仍趋于保守,公司加大境内外市场开发力度,努力完成全年经营收入实
现的预算目标。2014年三季度,石油工程公司境外收入持续增长。

基于上述的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石油工程公司盈利预测报告预计2014年
度净利润为242,197.57万元。考虑到石油工程公司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06,623.05万元,假设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
准日与交割日之间拟购买资产的净利润约为135,574.53万元,相应地交割价格
预计将较2,407,549.52万元上升135,574.53万元。该金额尚待交割审计完成后
最终确定。



3、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根据上述预测分析,假设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与交割
日之间本公司拟出售业务的净亏损约为54,782万元,相应地交割价格预计将较
649,142.61万元下降54,782万元;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拟购买资产的净利
润约为135,574.53万元,相应的交割价格预计将较2,407,549.52万元上升
135,574.53万元。

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和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均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为依
据,因此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标的资产损益不包含在标的资产作价中。根据上述分
析,因过渡期损益导致标的资产的净资产值发生变化,差额部分由仪征化纤向交
易对方支付同等金额的货币,符合交易的公平性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普华永道认为:我们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2014年1月至2014年6
月财务数据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
核对,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财务数据与仪征化纤拟出
售业务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核对,将上述情
况说明所载2014年度预计净亏损与我们为出具仪征化纤拟出售业务截至2014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盈利预测相关函件所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的工
作,我们认为,上述情况说明所载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财务数据在所有重
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会计资料及了解的信息一致,上述情况
说明所载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财务数据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仪征化纤拟出售
业务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的财务报表一致,上述情况说明所
载2014年度预计净亏损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为出具仪征化纤拟出售业务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盈利预测相关函件所了解的信息一致。

经核查,致同认为:假设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拟购买资产的2014
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盈利预测能够完成,根据购买协议约定,相
应的交易价格将上升135,574.53万元。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和拟购买资产的作价均
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因过渡期损益导致相应交割价格发生等额变


化,假设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预计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价格将下降
54,782万元,拟购买资产的交割价格将上升135,574.53万元,公司将以现金支
付差额部分,符合交易的公平性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已按照《重组办法》、《财务顾问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国泰君安和瑞
银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和瑞银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分别为石化集团和中国石化,因石化集团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中国石化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
事也就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后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前,中国石化直接持有本公司24.15亿股A股股份,占重组前
公司总股本的40.2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石化集团;交易完成后,预计石化
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约922,432.77万股A股股份,在考虑实施完成配套融资
的情形下石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将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61%以上,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石化集团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制权变化。



八、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石油工程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及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情况,有关重组指标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201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2013年度

资产净额
2013年12月31日

仪征化纤

1,062,930.40

1,767,717.10

709,648.80

石油工程公司

8,192,603.73

8,972,907.18

2,407,549.52

占仪征化纤相应指标比例

770.76%

507.60%

339.26%



注: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的石油工程公司资产净额以石油工程公司2013
年末的净资产额(2,366,974.51万元)和成交金额(2,407,549.52万元)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
分别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
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拟购买的资产在2013年度所产
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此外,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
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inopec Yizheng Chemical Fibre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办公地址

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卢立勇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00040000099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2590829-7

邮政编码

211900

联系电话

0514-83231888

传真

0514-83235880

公司网站

http://www.ycfc.com

经营范围


化纤、化工产品及原辅材料、纺织机械的生产,纺织技术开发与技术服
务,各类设备、设施安装检修、电力生产,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住宿、
餐饮、文化娱乐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氮(液化的)生产,普通货运,
危险品道路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A股上市信息

上市地:上交所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ST仪化

H股上市信息

上市地:联交所
证券代码:01033
证券简称:仪征化纤股份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

本公司经国家体改委“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13号”文批准,由仪征化
纤工业联合公司(以下简称“仪化公司”)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进行
改组而设立。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国资企函发[1993]136号),对仪化公
司的产权进行分割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纺织总会持股20%,为国家股;仪
化公司持股50%,为法人股;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持股
30%,为法人股。经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资局三家共同签发的“体改生[1994]9
号”文批准,在重组后未发售H股和A股之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24.00亿股,
其中仪化公司持有16.80亿股,占总股本的70%,为法人股;中信集团持有7.20
亿股,占总股本的30%,为法人股。


(二)1994年海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4]2号文批复,本公司于1994年3月17日
至1994年3月25日采取配售及发售新股的方式公开发行H股10亿股(每股面
值1元),每股以2.38港元溢价发售。上述股份于1994年3月29日起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3.8亿港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
变更为34亿股。


(三)1995年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本公司于1995年1月18日至1月26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交易系统内
上网定价发售与承销团成员公开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流通A股人民币
普通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68元,募集资金5.36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1号文复审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证上(95)字第008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20,000万股流通A股于1995年4
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亿股,


其中流通A股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56%。


(四)1995年H股再融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字[1995]9号、国家体改委[1995]54号批复,本公司于
1995年4月25日向合格投资者配售方式发行H股4亿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
以2.45港元溢价发售。上述股份于1995年4月26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始
交易,发行募集资金9.8亿港元。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亿股。


(五)历次股东重组

1997年11月19日,根据国务院以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对本公司和
仪化在内的有关公司进行重组的指示,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东联集团公司”)承继以前由仪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80亿股国有法人股股
份(占当时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42%),成为本公司的最大股东。中信集团继续持
有其在该次重组前已持有的7.2亿股国有法人股(占当时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
18%),剩余16亿股(占当时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40%)由国内外公众A股股
东和H 股股东持有。

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21日批准的石化集团的重组方案,东联集团公司的
资产并入石化集团。重组完成以后,仪化公司取代东联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42%。2000年2月25日,石化集团完成重组,并成立中国石化。自该
日起,以前由仪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80亿股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给中国石化,
中国石化成为本公司的最大股东。根据2000年10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的特别
决议案,本公司的名称由“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7日,中信集团设立中信股份,并与其签订了重组协议。根
据该重组协议,中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2亿股非流通股作为出资额的一部
分于2013年2月25日投入中信股份,自此中信股份持有本公司7.2亿股。



(六)2013年股权分置改革

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于2013年7月8日召开的本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根据该方案,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可获得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5股本公司股票;本公司原非流
通股股东中国石化、中信股份已向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完毕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的对价股票,总计100,000,000股,该等股份已于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
易日,即2013年8月20日上市流通,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
份于同日获得上市流通权。


(七)201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11月5日,本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
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资本
公积金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决议案。该议案已于2013年11月
份实施完毕,本公司总股本由40亿股增至60亿股。


(八)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45,000

57.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55,000

42.50%

其中:A股

45,000

7.50%

H股

210,000

35.00%

总股本

600,000

100.00%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石化,实际控制人均为石化集团,未发


生控股权变更的情形。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并生产聚酯主要原料
PTA,是中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
聚酯切片、瓶级切片、涤纶短纤维、涤纶中纤维、涤纶长丝(含涤纶加弹丝)、
聚酯原料PTA及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截至2013年底,公司具备了218.0万吨/
年聚酯聚合能力、45.5万吨/年瓶级切片固相缩聚能力、88.3万吨/年涤纶纤维抽
丝能力、100.0万吨/年PTA氧化精制能力及0.13万吨/年高性能聚乙烯纤维生产
能力。

面对国内聚酯产能迅猛发展及聚酯业竞争形势日益严峻,公司在规模上采
取适度发展的策略,主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现内涵发展,逐步加大高
附加值产品的比重;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同时,在
发展高科技纤维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高性能聚乙烯纤维具备年产1,300吨的
能力,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100吨对位芳纶装置实现了试生产,
千吨级芳纶工艺技术包也完成编制。

近年来,公司主产品产销量保持平稳增长,但受聚酯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和
聚酯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聚酯产品价格下滑导致公司产品盈利空间严
重萎缩,公司生产经营困难,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发生亏损。


五、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
下:


(一)资产负债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6月30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83,978.80

1,062,930.40

1,113,820.40

1,144,959.90

负债总额

349,350.20

353,281.60

258,886.60

241,897.40

净资产

534,628.60

709,648.80

854,933.80

903,062.50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792,442.30

1,767,717.10

1,698,791.60

2,017,976.80

利润总额

-167,649.60

-121,566.70

-53,953.80

103,835.80

净利润

-175,027.90

-145,421.70

-36,136.70

83,540.00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年1-6月/
6月30日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2011年度/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2

-0.242

-0.060

0.140

每股净资产(元/股)

0.891

1.183

1.425

1.5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0.04

-0.18

-0.16

-0.04

资产负债率(%)

39.52

33.24

23.24

21.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13

-18.59

-4.11

9.68



注:公司2013年下半年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总股本增加,以前年度数据已按照
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石化直接持有本公司24.15亿股A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40.2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石化的具体情况请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中国石化
的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石化集团。

石化集团的具体情况请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石化集团
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注:石化集团还通过下属公司间接持有中国石化0.47%的股权。

国务院国资委
石化集团
中国石化
100%
73.39%
40.25%
仪征化纤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包括拟出售资产的受让方及定向回购股份的对象中国
石化,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石化集团。(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