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葵花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葵花药业”、“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 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3元/股,发行数量为 3,65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8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82,1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514,865.80万股,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352.64781倍,超 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葵花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2月18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5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224.93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156.73倍。 4、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 所上海分所进行了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2月17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 网下申 购的投资者 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 、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 销商经核查确认: 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 数量为 39 家,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62 家, 有 1 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 对象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并且未缴 纳申购款,视为无效申购,实际参与网下 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38 家 ,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61 家, 有效申购 资金为 2,999,113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82,100 万股。 2 、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和《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2014 年修订),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对象未按时在 T 日 9:30 - 15:00 通过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的,其新股申购无效。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 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 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购资 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 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 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 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经核查确认, 有 1 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要求进行网 下申购并且未缴纳申购款,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无效申购原因 中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36.53 1,000 未进行网下申购并且 未缴纳申购款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8日(T日)结束,本 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82,1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514,865.80万股, 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352.64781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 《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4年12月18日(T日)决定启动回 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6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 效申购倍数为224.93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156.73倍。 三、配售原则及实施情况 ( 一 ) 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 1、投资者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A 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B 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 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 “ 年金保险资金 ” ); C 类:所有不属于 A 类、 B 类的网下投资者。 2、配售原则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 40% 优先向 A 类投资者配售;安 排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 20% )优先向 B 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 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将适当降低 B 类投资者的配 售数量。 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 申购进行配售: ( 1 )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 >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40% 时, A 类投资者 的配售 比例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 2 )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 ≤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40% 时, A 类投资者 全额配售;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 零股统一分配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后 配售给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 在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 4、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C 类投资者的配售 比例 。向A类投资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 40%,在保证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向B类投资 者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20%,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类、B类的有 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类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二)配售实施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 61 家,有效申购数量为 82,100 万股。根据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保荐人(主承 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 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万股) 占总有效申购 数量比例 获配股数(万 股) 各类投资者配 售比例 占网下配售总股 数的比例 公募基金和社保 基金( A 类) 19,620 23.90% 146.0021 0.74414934% 40.001% 年金保险资金( B 类) 27,660 33.69% 109.4994 0.39587636% 30.000% 其他投资者( C 类) 34,820 42.41% 109.4985 0.31447013% 30.000% 总计 82,100 10 0.00% 365.0000 - 100.000%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 三 )配售结果 符合配售原则 1 、公募及社保基金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40.001% ,大于 40% 的预设比例;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最终获配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30.000% , 大于 20 % 的预设比例。 2 、本次网下发行最终的新股发行数量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 配售比例为 0.74414934% ,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 0.39587636% ,其他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比例为 0.31447013% ,公募及社 保基金 ( A 类) 的配售比例 > 年金和保险机构 ( B 类) 的配售比例 > 其他投资者 ( C 类) 的配售比例。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者 类型 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A 800 5.9531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A 1,000 7.4413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300 2.2324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A 400 2.9765 公司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A 2,190 16.2966 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570 4.2415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A 1,000 7.4413 8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A 2,190 16.2998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A 500 3.7206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1,200 8.9296 11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A 1,200 8.9296 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A 900 6.6972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410 3.0509 1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A 800 5.9531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500 3.7206 1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1,230 9.1529 1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820 6.1019 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820 6.1019 1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820 6.1019 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A 820 6.1019 2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410 3.0509 22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440 3.2742 23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00 2.2324 2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B 820 3.2462 2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团体万能 B 2,190 8.6697 2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 2,190 8.6697 限责任公司 万能—个人万能 27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 B 2,190 8.6697 28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B 2,190 8.6697 2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2,190 8.6697 3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2,190 8.6697 31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B 2,190 8.6697 32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红 B 2,190 8.6697 3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 B 2,190 8.6697 3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 B 2,190 8.6697 3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 产品 B 2,190 8.6697 36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 740 2.9295 3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年金 B 1,000 3.9587 3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B 460 1.8210 3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B 550 2.1773 40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C 2,190 6.8869 4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诺安基金-光大银行-增利1号资产管 理计划 C 300 0.9434 42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C 2,190 6.8869 4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夏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C 1,690 5.3146 4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C 700 2.2013 45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190 6.8869 4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C 2,190 6.8869 4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招商基金-建行-招商信诺锐取委托投 资组合 C 360 1.1321 4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滨海1号民生价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360 1.1321 公司 49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 公司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C 1,360 4.2768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190 6.8869 51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190 6.8869 52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C 2,190 6.8869 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800 2.5157 5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 计划 C 470 1.4780 5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产品 C 540 1.6981 5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国联安-至恩1号资产管理计划 C 1,960 6.1636 57 天津远策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C 2,190 6.8869 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190 6.8869 59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190 6.8869 6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C 2,190 6.8869 6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C 2,190 6.8869 合计 82,100 365.0000 注(1)上表内的 “ 获配数量 ” 是根据《初步询价公告》及《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配售原 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 (2)获配投资者 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 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投 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3)投资者类型中A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类投资者;B指年金保险资金类投资者; C指A和B之外其他类投资者。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获配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 [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3354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 葵花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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