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仪化:关于更换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23日 01:05:02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871 股票简称:*ST仪化 公告编号:临2014-060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8日,经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13年股东年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普华永道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师,任期自2013年股东
年会结束时起至2014年股东年会结束时止。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
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公司的现有业务将全部出售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而本公司将成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工程
公司”)的唯一股东。由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负责编制石油工程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
聘任致同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将更有利于促进本公
司今后的审计工作。经与普华永道协商同意,董事会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聘任普华永道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不再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同时,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聘请致同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聘请致同为公司2014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一、拟聘任的审计机构情况

根据《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核委员会同意不再聘任普华永道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
度境内外核数师,不再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名
致同及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提名致同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师。


致同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81年,是首批获得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得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
获得金融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已经在美国PCAOB注册,是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Grant Thornton国际在中
国的唯一成员所。致同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员和Grant Thornton国际成员
所,坚持本土智慧、全球视野的发展战略和共达优秀、共悦成功的经营理念,为
140余家上市公司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


致同香港是Grant Thornton国际在香港的成员所,也是致同在中国的全面整
合业务中的一员,致同香港向数十家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为香
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致同的“全国一所”业务策略能发挥资
源、知识、人才、资讯共享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高水平综合专业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为,致同及致同香港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较强专业实力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公司二○一四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决议案》,同意聘请
致同及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聘请致同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师。上述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报酬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更换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

1、公司更换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符合公司业务变更和后续发展
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致同及致同香港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3、公司本次更换境内外核数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聘请致同及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聘请致同为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经过充分评估,同意不再聘任普华
永道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不再聘任普华
永道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名致同及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
境内外核数师,提名致同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前述更换符合公司
业务变更和后续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致同及致
同香港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致同及致同香港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核数师,聘请致
同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南京,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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