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红日药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日药业”)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吴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规定;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因此,同意聘任吴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为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随着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仁堂”)业务的不断扩大, 销售快速增长,因大量采购原料,造成2014年上半年资金出现暂时性的短缺, 因此北京康仁堂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 年度授信,主要用于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公司 就北京康仁堂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该项年度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北京康仁堂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 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规及规则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为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关于为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随着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康仁堂销售”)业 务逐步展开,销售快速增长,因应收账款账期较长,造成2014年年末销售回款 不足以支付采购款,资金出现暂时性短缺,因此红日康仁堂销售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年度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就红日康仁堂销售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申请的该项年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红日康仁堂销售作为北京康仁 堂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 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规则要求。因此,同意公 司为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李 姝、叶祖光、商洪才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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