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水晶光电: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控股股东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9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控股股东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26日。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质押冻 结的时间和股份数量将影响实际上市流通的时间和股份数量。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5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9,200,000股,发行价格为35.95元/股,并于2011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该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发行股份数量 (万股) 限售期 (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 12 2 天津六禾碧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 12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 12 4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200 36 合 计 920 -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于2013年5月22日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由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变更为 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3,709,103股的1.56%比例。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天津六禾碧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 于2012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股份数。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水晶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过程中认购的200万股水晶光电股票36个月内不予转让。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在承诺期 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也没有接受上市公司的担 保;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月1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 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至质权 人申请解除限售为止。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 3、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备注 1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6,000,00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增加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43,271,927 11.28% 37,271,927 9.71% 01 首发后个人类 限售股 2,302,802 0.60% 2,302,802 0.60% 02 股权激励限售 股 2,366,250 0.62% 2,366,250 0.62% 03 首发后机构类 限售股 14,932,301 3.89% 6,000,000 8,932,301 2.32% 04 高管锁定股 23,670,574 6.17% 23,670,574 6.17% 二、无限售流通股 340,437,176 88.72% 6,000,000 346,437,176 90.29% 其中未托管股 三、总股本 383,709,103 100.00% 6,000,000 6,000,000 383,709,103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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