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中银研究精选:分红公告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 基金主代码 3600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保 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光大保德 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12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8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0,477,259.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047,725.9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3次分红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利润的10%,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1%, 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12月26日 除息日 2014年12日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12月30日 分红对象 2014年12月26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 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14年12月26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 年12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2月30日起可 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 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科技信息有限 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 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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