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依米康: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2014年12月8日验资报告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9:34:44 中财网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
2014年12月8日
验 资 报 告


索引



页码







验资报告





- 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1

- 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2-3












关于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
验资报告

XYZH/2014CDA4033-2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8日止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主承销商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收到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认购合同约定缴款至依米
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主承销商海际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缴款账户是
发行对象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的到位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
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宋正
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39号)文核准,同意
依米康公司向江苏亿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宋正兴发行8,270,823股、向叶春娥
发行739,667股、向宋丽娜发行739,667股、向张家港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1,660,889股、向上海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81,247股、向张家港市福兴投资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941,395股、向张家港市嘉明商贸有限公司发行672,425股、向上海
同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05,182股;同意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4年12月3日止,海际证券共收到申购定金人民币
1,8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8日,海际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海际证券为依
米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
号98300153400000034)补缴的认购余款人民币19,575,298.80元;截止2014年12月
8日, 海际证券收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款26,690,000.00元。



截止2014年12月8日,海际证券实际收到发行对象汇入的认购资金总额为
48,065,298.80元(大写:肆仟捌佰零陆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捌角),其中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认购9,420,000.00元(大写:玖佰肆拾贰万元),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26,690,0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陆拾玖万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11,955,298.80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伍万伍仟贰佰玖拾捌元捌角)。

本验资报告仅供依米康公司及海际证券向有关机构提供依米康公司截止2014年12
月8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时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依米
康公司及海际证券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夕甫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莉







中国 北京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截至2014年12月8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开户行

定金

定金
退回

余款补缴

实收金额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4000029129200389485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900,000.00



8,520,000.00

9,420,0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30188000150110

光大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26,690,000.00

26,690,000.00

1001173229006813821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期货大厦支行

1001231729300034004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河南南路支行

121911694810814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6101880004269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900,000.00



11,055,298.80

11,955,298.80

合计





1,800,000.00



46,265,298.80

48,065,298.80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根据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公司)于2014年10月29
日取得的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宋正
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39号)文核准,同意
依米康公司向江苏亿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宋正兴发行8,270,823股、向叶春娥
发行739,667股、向宋丽娜发行739,667股、向张家港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1,660,889股、向上海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481,247股、向张家港市福兴投资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941,395股、向张家港市嘉明商贸有限公司发行672,425股、向上海
同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05,182股;同意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股
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二、依米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及缴款的规定

根据依米康发出的《认购邀请书》,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以外的发行对象应于规定时间前将认购保证金汇至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海际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和《申购报价单》等申购资料传真
至海际证券。依米康公司和海际证券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
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和股份配售数量,并于确定上述结果后
向最终发行对象发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和《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8日,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将扣除保证金后所需补缴的余款缴至
海际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12月3日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将申购保证金汇至海际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
行,账号98300153400000034),共计人民币1,800,000.00元。其中,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900,000.00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900,000.00
元.


截止2014年12月8日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需补缴的认购余款汇至海际
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98300153400000034),
共计人民币8,520,000.00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需补缴的认购余款汇至海际证券
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98300153400000034),共
计人民币11,055,298.80元;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认购款汇至海际证券指定的银行
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98300153400000034),共计人民币
26,690,000.00元。


截止2014年12月8日止,海际证券实际收到的依米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
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65,298.80元,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账号
98300153400000034。


四、其他事项

江苏亿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6日更名为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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