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联安优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月)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年3月24日证监许可 [2011]437号 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 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 混合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年 11月 23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6 九、基金的投资 ..................................................................................................... 65 十、基金的业绩 ..................................................................................................... 7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8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8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90 十七、风险揭示 ..................................................................................................... 89 十八、基金的业务规则 ......................................................................................... 9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 99 3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2 4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 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 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指《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 修订;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 修订;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6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 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定媒体: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开放日: T 日: T+n日: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法律法规: 不可抗力: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指 T日后(不包括 T日)第 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 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 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 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 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8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公司旗下共管理 23只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 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 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 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 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 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 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 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和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联安通盈混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 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 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 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 理职责。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 执行委员会成员、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 1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 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 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 监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 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 司(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 董事。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 1994年起进入金融 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 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 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 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 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 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 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 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 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 作和公益活动。 (7)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 工商管理硕士( 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 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 Coefficient Global 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 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1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 1992年担任工商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 间兼任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 业部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 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 经理;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 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 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 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 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 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 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 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 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理 总经理。 (2)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 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 1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 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 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的职务。 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 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 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饶晓鹏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1年1 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12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潘明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在计算机科学公司担任咨 询师;1998年8月至2005年5月在摩托罗拉公司担任高级行政工程师; 2003年1 月至2003年12月在扎克斯投资管理公司担任投资分析师; 2004年4月至2005年5 月在短剑投资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5年5月至2009年7月在指导资本公司担任 基金经理兼大宗商品研究总监;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在GCS母基金公司、GCS有限公司、GCS 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在光大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助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光大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3年12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 13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经理助理。 2014年2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王忠波先生 2011年 5月至 2014年 1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 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 1-2人(根据需要 )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为: 庹启斌先生(代理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 15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 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 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1、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 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 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 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圆 满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 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 16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 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 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公司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 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 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 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 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监 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 馈。 (2)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和 分支机构必须在适当的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直接的操作部门 或经办人员和直接的管理部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3)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明确 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基础上,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 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大力推行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的目标管理。 (4)公司必须真实、全面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 督职能,健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报送制度,确保各 种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5)公司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 和监测办法、分支机构和重要部门的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 17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险防范系统等。通过严密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弱点,以便堵塞漏 洞、消除隐患。 (6)公司必须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步骤。 尤其是投资交易等重要部位遇到断电、失火等非常情况时,应急应变措施要及 时到位,并按预定功能发挥作用,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影 响。 5、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 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 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 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4)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 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 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5)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 控制制度,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18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 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 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 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 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 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 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 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4年 9月 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93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268只,QDII基金 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 19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 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 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 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 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 获得了基于“ 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 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 2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通话费)、021-3878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2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www.hxb.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2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东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02097 联系人:张技辉 客户服务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23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24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www.sywg.com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25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26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法定代表人:牛冠 兴 27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28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玲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 www.txsec.com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9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 厦 A栋 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2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2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464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3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lhzq.com 3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座 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座 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3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3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bigsun.com.cn 3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1 联系人:王宝辉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cn 3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96668(甘肃省内),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34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ajzq.com 4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6612 联系人:杨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35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成证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36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www.dwjq.com.cn 4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37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www.jhzq.com.cn 5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5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区 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08 联系人:刘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5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38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www.tfzq.com 53)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5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 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 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39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6)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4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6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1)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4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联系人:茅斐 电话:021-3899285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安冬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号恒隆广场 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号恒隆广场 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王国蓓 4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钱晓英 43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经 2011年 3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437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 2011年 4月 15日至 2011 年 5月 18日。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 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共募集 1,366,884,502.21份基金份额,有 效认购总户数为 11,710户。 44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11年 5月 23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 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上述情况的原因和 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45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申购开始日:2011年7月15日 赎回开始日:2011年7月15日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指本基金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 除外)。 46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 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 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 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 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 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 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以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 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 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 47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担。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 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 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 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 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含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万元 (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 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托管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的,要受直销柜台最 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 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 (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 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8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①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前端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60% 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0.48%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32%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0.12%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 1000元 ②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1.20%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0% 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0.30%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 1000元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 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届时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 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 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可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存续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49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1 年 0.50% 1 年≤持有期<2 年 0.20% 持有期≥2 年 0 注:1年指 365天。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 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 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在与相应的代销机构协商一 致后,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 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 所有。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5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46915.31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6915.31份基金份额。 2、赎回净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 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5%=57.4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57.40=11422.6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数。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5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 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 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份额。 3、投资者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 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并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 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 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 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 52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 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 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上公告。 (4)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 种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