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理邦仪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20:02: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0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创业板)2,500 万股,面值每股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每股为人民币
38.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19.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80.9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额为人民币
45,969.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于2011年4月18日出具XYZH/2009SZA1004-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开展以来,经历了新增“企业研
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至坪山,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投资额度,期间公司相关业务结构进行相应调整,项目需求的整理
和设计时间有所增加;同时因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反复
论证和优化相关方案的设计与调整等;受上述情况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进
展较预期有所延后,进行了相应的延期并公告说明。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公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故截
止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工。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经2012 年7 月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 年第六
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过2013
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2013 年11 月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201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12 月13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 万元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产业化基
地项目”。


截止2014年11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为49,558.72万元,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额为31,558.72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18,000万。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5,456.6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余额为27,041.4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18,415.23万元。




二、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委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
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需流动资金正常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
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该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
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需流动资金不受影响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5年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为期不超过一年
的保本理财产品。


2、2015年1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为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
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购买为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4、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
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理邦仪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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