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丰收: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月)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纸01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 一五 年 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 8 年 3 月 21 日 证监 许可 [ 2008 ] 405 号文 《 关于 核准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 200 8 年 5 月 28 日 基金部函 [200 8 ] 438 号文件《关于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备案确认的函 》 确 认合法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 8 年 5 月 28 日 正式 生效,基金管 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 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基金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 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分红等行为 导致基金 份额 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 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 金 份额 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1 月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未 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45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 八、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基金的冻结解冻 ....... 53 九、基金的投资 ........................................................... 54 十、基金的业绩 ........................................................... 6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十七、风险揭示 ........................................................... 78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05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 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或 “ 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鹏华丰收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鹏华丰收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 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 出的修 订 《 销售 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 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 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 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 结算 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 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 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 结算 机构 指办理登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 结算 机构为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登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账户 指登记 结算 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 销售机构 买卖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 请 的 工作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开放日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 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 结算 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 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 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 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 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 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 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不能 预见、 不能 抗拒、 不能 避免且在 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 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 自然灾害、战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 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 、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4 、法定代表人:何如 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 、电话:( 0755 ) 82021 233 传真:( 0755 ) 82021155 7 、联系人: 吕奇志 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欧利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同时兼任欧利盛AI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 意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 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 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李国阳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国投证券有限 公司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经理、稽核审计部副总 经理、第二证券交易部副总 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资 金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席会计师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资金财 务总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职工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1998年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现任公 司登记结算部执行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胡湘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就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 部、境外投资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 、 本基金 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 12 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民生证券、国海证 券等机构从事债券研究及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历任研究员、高级经理等职务。 2004 年 9 月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及宏观研究工作,曾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 任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今兼任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 担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阳先伟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情况: 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 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年 9 月至今兼任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总 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 鹏华双债加 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程世杰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 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 。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鹏华中证 500 指数( LOF ) 基 金、鹏华地产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动力增长基金、 鹏华品牌传承混 合 基金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 鹏华丰收债券基金、鹏华 双债保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鹏华中国 50 混合 基金基金经 理 。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定期召开全体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 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 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 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 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合规及风险 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 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 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买入股票名单”、交叉交易等方面 进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 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护, 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 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中国建设银行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 2006 年 9 月 11 日,中 国建设 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 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股 ( 包括 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 9,593,657,606 股 A 股 ) 。 2014 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 . 2 3% ;净利润 1,309.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870.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0% ;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 2 . 5 9%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8 . 39 % , 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0. 96 % 。成本收入比 2 4 . 17 % ,同比下降 0.45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 89 % 和 1 1 . 21 % ,同业领先。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 6 3, 997 . 9 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 . 7 5% ,其中,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91 ,90 6 . 01 亿元,增长 6 . 99 % ;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5% ,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 12 9 , 569 . 56 亿元,增长 6 . 00 % 。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9 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20.35 万户, 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 较上年末增长 9.23% ,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户,增长 12.56% 。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4,707 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 72,128 台,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 , 较上年末提高 1.15 个百分点。 201 4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 4 0 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较上年上升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 1 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 能处室,在 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4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 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4 年 9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 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 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 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 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 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银行大厦 801B 室 电话:( 021 ) 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 020 ) 38927993 传真:( 020 ) 38927990 联系人: 周樱 2 、 代销机构: ( 1 )代销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全国) 传真: 010 - 66107913 联系人:刘秀宇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传真: 010 - 66275654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网址: www.95599.cn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宋亚苹 公司网站: 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 68858117 公司网址: www.psbc.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 www.cib.com.cn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传真: 010 - 58560666 网址: www.cmbc.com.cn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 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联 系人:唐苑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 010 - 68098778 传真: 010 - 68560661 客服电话: 95595 (全国) 网址: www.cebbank.com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静筠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 联系人:郑鹏 网站: www.hxb.com.cn ; 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96523 ,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1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 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 95527 传真: 0571 - 87659188 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20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21 联系人:刘兴龙 网址 : www.mintaibank.com 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 95558 网站: http://bank.ecitic.com 2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客服电话: 40088 - 96400 公司网址: www.njcb.com.cn 23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2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 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方伟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58 - 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2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 www.drcbank.com ( 2 )代销券商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888 联系电话: 010 - 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 010 - 60833799 传真: 010 - 60833739 网址: www.citics.com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 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6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大道港 中旅大厦 4 、 18 、 24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 0755 - 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网址: www.htsc.com.cn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0)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 - 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热线: 4008 - 601 - 555 网址: www.dwzq.com.cn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1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 021 - 68634518 传真: 021 - 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551 网址: www.xcsc.com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