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期)

时间:2015年01月10日 20:30:54 中财网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
1
4


2
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重 要 提 示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0
8

9

5

证监
许可

200
8

110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
8

11

2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申购基金时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至日为
20
1
4

11

26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1
4

9

30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
............
1


................................
................................
................................
................................
..................
2
一、绪

................................
................................
................................
................................
..............
3
二、释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
合同

生效
................................
................................
................................
............................
54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54
八、基金转换
................................
................................
................................
................................
........
61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63
十、基金业绩
................................
................................
................................
................................
........
74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7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75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7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1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

................................
................................
................................
........................
8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4
十八、风险揭示
................................
................................
................................
................................
....
8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89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15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116
二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
119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9
二十六、
备查文件
................................
................................
................................
..............................
12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
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销售
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其他有关规定及《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
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
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其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6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
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超过
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最低募集金额,并且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
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卖出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该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同一
个基金账户下的一个交易账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投资者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设立日期:
1999

4

12



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4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2%

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卓


电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
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

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
资部、
数量投资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委托
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
部、
营销策划及产品开发部
、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会办
公室
、人力资源部、
计划财务部、行政部
、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和国际业
务部
。公司
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

沈阳
、广州和南京
等地设立了

家分
公司
,拥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
公司
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
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

责任、回报、专业、进取


为经营理念,坚持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企业精神,

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组合,
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4

11

26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12

26
日已转型为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4

ETF

1

ETF
联接基金: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

50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QDII
基金: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基金


3
8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
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
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
赎货
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
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益
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
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注:2014年12月15日起
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登攀,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


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以
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
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
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
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
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
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靳天鹏先生,董事,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南省
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月,任
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1997年5月至今,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1997

5
月-
2000

4
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
2000

4
月-
2007

2
月,任职于中国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国家开发银行顾问,高级经济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
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指导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高级研究员。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北京市第一商业局(副
局长),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总
会计师)工作。



宣伟华
女士,独立董事,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法学修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
任。

1986
年-
1993
年,华东政法大学任教;
1993
年-
1994
年,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访
问教授;
1994
年-
1998
年,日本国立神户大学学习;
1999
年-
2000
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负责人;
2001
年始任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合伙人。擅长于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法律
事务。曾代理
过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件,被
CCTV.



证券频道评为

五年风云人物


,并获得过

上海市优秀女律师


称号。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
导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
事,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

1983

1988
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助教;
1989

1994
年,任
武汉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1994

1997
年,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1997
年至今,任武
汉大学教授,先后担任副系主任、系主任
、副院长等行政职务。



王江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

2005
年至今任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
瑞穗金融集团教授。

2007
年-
2010
年,兼任美国金融学会理事;
2010
年至今兼任美国西部
金融学会理事;
1997
年至今兼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研究员;
2007
年至今兼任纳斯达克公
司经济顾问理事会理事;
2009
年至今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院长;
2003
年至
今兼任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监事会:


黄建农先生,监事长,大学本科。曾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苏北路营业部
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
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公司上海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谢红兵先生,监事,双学士学位。

1968
年入伍,历任营教导员、军直属政治处主任;
1992
年转业,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营业处处长兼房地产信
贷部经理,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行长;
1998
年调总行负责筹建基金托管部,任交通银
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2005
年负责筹建银行试点基金公司,任交银
施罗德基金公司董事长;
2008
年任中国交银保险公司(香港)副董
事长。

2010
年退休。



吴朝雷女士,监事,硕士学位。

1988

9
月-
1990

12
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人民
政府妇联主任、团委书记;
1991

10
月-
1998

2
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
科长;
1998

3
月-
2001

6
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
2001

6
月-
2007

8
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
2007

8
月起任民
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经理。

2007

11
月-
2009

12
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0

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大成
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彩晖女士,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1999年-2002年,历任江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2006年,历任江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还任江南宏富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6
年1月-7月任深圳中航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2008年5月,任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7月13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
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
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25日起任大成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1992
年至
1996
年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鷺江营业部总
经理。

1996
年至
2000
年曾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

2001
年至
2004
年曾任香港时富
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
2004

3
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基
金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2013

10
月起任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并兼任股票投资部总监。



2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徐彦先生,硕士,
8
年证券从业经历。

管理学硕士。

曾就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



资管理部,
2007
年加入大成基金研究部,曾
任中游制造行业研究主管,
2011

7

29
日至
2012

10

27
日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2012

10

31
日起任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4

25
日起兼任大成竞争
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

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周建春


2008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31日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股票投资)


公司
股票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
股票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1
名,其他委员
8
名。名单如下:


刘明,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股票投资部总监;汤义峰,数量投资
部总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安田,股票投资
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内需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负责人,景
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2

26
日已转型为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邓涛,研究部总监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
、法律法规
进行基金

投资
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六)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七)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八)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
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
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
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
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
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
)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④风险管理部
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
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
)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
)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
营活动的始终。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
)建立
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

内部
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
)建立严格
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
)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
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
)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
)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
)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
、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
)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
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
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
)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
)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
)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
)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
)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
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
)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
1992

8

18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



注册资本:
404.3479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75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
010
-
63639180


传真:
010
-
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2
、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
司长,中国人民
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
党委书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行长赵欢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综合管
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
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
兼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大资产管理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4

9

3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
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转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
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佳信
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30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444.05
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
QDII
、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
金信托计
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
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
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
)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
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



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
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
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有风险管理处,

过“全员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加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订、完善了四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逐年重检,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
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
(基金清算、基金核算、交易监督)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象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
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
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
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
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
0755
-
83195
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
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1

101



联系人:徐舲


电话:
021
-
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
021
-
63513928/62185233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

010
-
68098778


传真:
010
-
68560312


网址:
www.cebbank.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
010
-
6759608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
010
-
66594909


传真:
010
-
66594942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网址:www.psbc.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077278


传真:
0755
-
83195049


网址:
www.cmbchina.com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电话:
010
-
85109219


传真: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电话:
021
-
38576985


传真:
021
-
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
www.shrcb.com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
010
-
63229482


传真:
010
-
66506163


客服电话:
96198


网址:
www.bjrcb.com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
0755
-
22197874


传真:
0755
-
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961202

4006699999


网址:
www.18ebank.com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服电话:
95508


电话:
020
-
87310888


网址:
www.gdb.com.cn



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432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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