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伊之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 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GUANGDONG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 (广东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 说明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路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3.3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1 月 1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 201 4 年 1 2 月 24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 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说明书 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 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 招股说明 书 “ 风险因素 ” 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等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一)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就股份锁定、持 股及减持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 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 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陈敬财、甄荣辉 和梁敬华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佳卓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 露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 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在发生上述应购回情形20个交易日内,其将制定购回计划,并提请公 司予以公告;公告后30日内,其将按购回计划启动回购程序;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佛山理度、顺德伊源、顺德伊川及通过佛山理 度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廖昌清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 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廖昌清应同时遵守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持股承诺。 (四)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现代创建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五)公司股东佛山理度、顺德伊源、顺德伊川及现代创建26名自然人股东就 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 (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董事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 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张涛、廖昌清、高潮的职务变 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4、如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5、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张涛、廖昌清、高潮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 变或导致无效;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的履行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持有公司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唐爱平就股份锁定、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 承诺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就股份锁定及招股书 信息披露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全体独立董事张瑞君、刘桂良、黄汉雄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承诺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该等人员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十)公司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届时将按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孰高原则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生上述回购情形10个交 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将按回购计划启动回购程序; 2、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公司股价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 价的预案》(―本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当在5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 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2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 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公司上市时任 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三)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上述措施可单独 或合并采用。 1、增持措施 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 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价稳定预案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增持股票数量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增持 ① 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 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报送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程序,取得相关批复后再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 控股股东承诺其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 司股份。 ③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 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 有责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 税前薪酬总和。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再 增持公司股份。 ③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 任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因其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 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措施 (1)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公司 回购股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回购股票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按照本预案回购股票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 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 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 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 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规定提 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 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 补偿:控股股东按照本预案规定应增持股票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3、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 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有责 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仍不履行,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每名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低增持金额(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 票金额(如有)。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 的报酬。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 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 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预案制定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佳卓及公司现任有责任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已承诺:(1)已了解并知悉《关于稳定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股价的预案》全部内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关于稳定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会 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文件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司、控股股 东香港佳卓、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若上 述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将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未能按照已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根据 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 控股股东逾期后 30 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 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3 、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 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控股股东香港佳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 、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香港佳卓将向股份公司董 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 、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股份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应向香港 佳卓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香港佳卓对投资者的赔偿; 4 、如股份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 分将全部由香港佳卓予以购回,香港佳卓应在股份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 启动购回程序。如股份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 全部由香港佳卓在股份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赔偿。 (三)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以下称―本人‖)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的约束措施 1 、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 、如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 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公司同时有权相应扣减其 应向控股股东香港佳卓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 张涛、廖昌清、高潮、余壮志、沈锋利、陆敏承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该等人员将向公司董事会 上缴该等收益; 2 、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未按其作出的承诺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该等人员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 给投资者,作为其对投资者的赔偿。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于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对此,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 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一)积极落实公司战略,努力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对既定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实,保持在业内的传统优势,积极研发新 产品,开拓新客户,以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降低由本次 发行上市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公司将精心组 织、合理统筹,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达产,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进一步 提升公司业绩。为把握模压成型装备的市场机遇,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发行上市 募投项目进行了部分投资,并实现部分投产,有效缩短了募投项目的达产时间。 (三)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巩 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 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盈 利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有效控制成 本费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的提升。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完 善了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 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和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 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 利益,公司决定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根据经天健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236,962,306.00 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主要内容 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 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 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 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 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 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 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 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 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7、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 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之―十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对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未来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其他事前无法获知且 事后无法控制的事件的情况下,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盈利能力分析‖。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如下: 1、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 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佛山伊之密出口产品销售按―免、抵、 退‖政策执行。报告期内,三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情况分别为:注塑机为 15% ,压 铸机及橡胶注射机出口退税税率分别为 17% 和 15% 。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12月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2008年至2010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1年8月23日,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144000083), 公司2011年至2013年继续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佛山伊之密于 2011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144000314),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公司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 - 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增值税出口退税 154.47 32.99 531.96 748.77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319.23 注 1,109.67 901.32 970.94 合 计 473.70 1,142.66 1,433.28 1,719.71 同期净利润 5,134.53 8,256 .00 7,622.46 6,602.76 税收优惠占比 9.23% 13.84% 18.80% 26.05% 注: 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319.23 万元系 2014 年 25% 所得税税率与 2013 年 15% 所得 税税率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 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佛山伊之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需要重新进行认定、佛山伊之密需要进行复审。2014年1-9月,公司及子公司佛 山伊之密暂按2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其子公司佛山伊之密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已通过公示期,尚待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全国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公告认定结果后,授予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如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复审或国家对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调整,将面临所得税优惠及增值税出口 退税优惠变化风险,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九、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5.69%、36.74%、29.16%及15.41%。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71元、0.85元、0.88 元及0.57元,盈利能力较高。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 有较大幅度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 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2014年全年业绩预测 公司 2013 年营业收入为 104,346.56 万元、净利润为 8,256.00 万元;根据公司目 前手持订单情况,预 计 2014 年营业收入为 118,467.66万元,净利润为7,614.24万元, 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预计较 2013 年增长 13.53% , 2014 年净利润较 2013 年下降 7.77% 主要原因系 公司在 2014 年 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计提折旧费用增加引致的管理费用 上升 , 及公司支付新增土地出让金和支付 募投项目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 ” 发 生的长期贷款引致的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 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没 有发生变更,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财务指标和 报表项目 处于正常范围 。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关于股份 锁定、持股意向、 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等的承诺 ................................ ................... 3 二、稳定股价预案 ................................ ................................ ................................ ....... 7 三、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 ................................ ..... 10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 ................................ ................. 11 五、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 . 12 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 ................................ ............................. 13 七、对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的核查结论意见 ................................ ................................ ................................ ......... 16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 ..................... 17 九、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 ............................. 18 十、 2014 年全年业绩预测 ................................ ................................ ........................ 18 第一节 释义 ............................................................................................. 23 第二节 概览 ............................................................................................. 27 一、发行人简介 ................................ ................................ ................................ ......... 2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 ............. 28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 ......... 28 四、募集资金运用 ................................ ................................ ................................ ..... 2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3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 ..................... 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 33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 ..... 3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4 一、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的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 ......................... 34 二、公司股权分散以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 ..... 34 三、流动性风险 ................................ ................................ ................................ ......... 34 四、资产抵押风险 ................................ ................................ ................................ ..... 35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 ................. 35 六、市场竞争的风险 ................................ ................................ ................................ . 35 七、出口业务风险 ................................ ................................ ................................ ..... 35 八、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 ................................ ..... 36 九、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 ......................... 36 十、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 ................................ ......................... 36 十一、产能扩大后的销售风险 ................................ ................................ ................. 37 十二、客户相对分散导致的客户开拓风险 ................................ ............................. 37 十三、进口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风险 ................................ ................................ ..... 37 十四、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 ................................ ................. 37 十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 ................. 38 十六、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 ................................ ................................ ................. 39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 ......................... 39 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4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 ............. 4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41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 ............................. 47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 ..................... 48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60 七、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 ................................ ............................. 69 八、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 71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 ................................ . 71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 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71 十一、境外股东住所地、境外股 东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向中国投资和技术转 让的相关法律、法规 ................................ ................................ ................................ . 81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 8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 ............... 104 三、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 ....... 127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 ........... 141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 ............... 146 六、发行人技术情况 ................................ ................................ ............................... 157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 ....................... 164 八、未来发展与规划 ................................ ................................ ............................... 16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9 一、同业竞争情况 ................................ ................................ ................................ ... 169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17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8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18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 19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权情况 ................................ ................................ ................................ ................... 19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195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 ................................ ................................ ............... 196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 197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各委员会等机构和 人员 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 ........................... 19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9 一、审计意见 ................................ ................................ ................................ ........... 209 二、会计报表 ................................ ................................ ................................ ........... 209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 ............... 213 四、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适用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 ................................ ... 227 五、分部信息 ................................ ................................ ................................ ........... 238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 238 七、非经常性损益 ................................ ................................ ................................ ... 239 八、主要财务指标 ................................ ................................ ................................ ... 240 九、盈利能力分析 ................................ ................................ ................................ ... 243 十、财务状况分析 ................................ ................................ ................................ ... 284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 ................................ ............................... 314 十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17 十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 ........... 323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 ................... 3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 ............................... 32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 ... 34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2 一、重大合同 ................................ ................................ ................................ ........... 342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 ........... 347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 ....................... 347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48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 348 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声明 ................................ ................................ ........... 34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 ............................... 350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 ........................... 351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 ........................... 352 六、验资机构声明 ................................ ................................ ................................ ... 353 第十三节 附件 ......................................................................................... 354 一、附件 ................................ ................................ ................................ ................... 354 二、附件查阅地点、时间 ................................ ................................ ....................... 354 第一节 释义 在 招股说明书 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伊之密、公司、本 公司、股份公司、 发行人 指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伊之密有限 指 顺德市伊之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佛山伊之密精密机械有 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行业、本行业 指 模压成型专用设备行业,系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行业 香港佳卓 指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佛山理度 指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顺德伊源 指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顺德伊川 指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现代创建 指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伊之密国际控股 指 伊之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香港伊之密 指 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度伊之密 指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INDIA) TECHNICAL CENTE R PRIVATE LIMITED[ 伊之密精密机械(印度)技 术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 HPM 北美 指 HPM 北美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Biv 公司 指 Bivouac Engineering&Service Co., ( Bivouac 工程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 HPM 北美全资子公司 苏州伊之密 指 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伊之密注压 指 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伊之密模压 指 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伊哥 指 佛 山市顺德区容桂伊哥体育运动策划有限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 佛山伊之密 指 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伊之密包装 指 广东伊之密高速包装系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力喜科技 指 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伟信之唯一股东 香港伟信 指 伟信发展有限公司,力喜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香港佳卓 股东之一 伊力威科技 指 佛山市伊力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香港高讯之唯一股东 香港高讯 指 高讯投资有限公司,伊力威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香港佳卓 股东之一 安力电器 指 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 司,公司关联方之一 伟力电器 指 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之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天健所、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近三年及一期、 报告期 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 1 - 9 月 近三年及一期期 末、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模压成型工艺 指 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加热及混合装置将材料由固态转变为熔 融态,再以一定的速度和压力充填进入锁紧的模具中,经 冷却定型后将制品顶出脱模的工艺过程。一个成型周期的 基本工艺过程为:合模 → 注射 → 保压(增压) → 冷却 → 加 料 → 开模 → 顶出,一些特殊的模具和制品需增加模具入芯、 出芯、开关射嘴等其他工艺过程。 高分子材料模压注 射成型设备 指 采用模压成型工艺,将高分子材料成型为制品的设备,主 要包括注塑机和橡胶注射机。 注塑机 指 塑料注射成型机,是一种专用的塑料成型机械,它利用塑 料的热塑性,经加热融化后,加以高压力使其快速流入模 腔,经一段时间的保压和冷却,脱模后成为各种形状的塑 料制品。 橡胶机 指 橡胶注射机,是橡塑机械装备中的一种模压成型装备,以 橡胶材料为原料,用注射成型 工艺生产橡胶制品的设备。 轻合金模压成型 设备 指 也称 压铸机,是在压力作用下把熔融金属液压射到模具中 冷却成型,开模后得到固体金属铸件的工业铸造机械设备 。 近净成形技术 指 零件成形后,仅需少量加工或不再加工,就可用作机械构 件的成形技术。它是建立在新材料、新能源、机电一体化、 精密模具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数值分析和模 拟技术等多学科高新技术成果基础上,改造了传统的毛坯 成形技术,使之由粗糙成形变为优质、高效、高精度、轻 量化、低成本的成形技术。它使得成形的机械构件具有精 确的外形、高的尺寸精度、形位精度 和好的表面粗糙度。 该项技术包括近净形铸造成形、精确塑性成形、精确连接、 精密热处理改性、表面改性、高精度模具等专业领域,并 且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以及各项新技术成果的综合 集成技术。 锁模力 指 也称 “ 合模力 ” ,在机器合模的最后阶段,通过高压合模动 作,模板对模具形成的锁紧力。 伺服 指 由 servo 音译,也称 “ 伺服系统 ” ,是能够实现输出变量精确 跟随或复现输入变量的控制系统。机械行业中的伺服系统 指精密机械设备高端领域中被控的电机执行频繁变化的位 置、力矩或速度指令,精确地控制机械系统运动的位移、 速度、出力或角 度。 闭环 指 也称 反馈控制系统 ,是将系统输出量的测量值与所期望的 给定值相比较,由此产生一个 偏差 信号,利用此偏差 信号 进行调 节控制,使输出值尽量接近于期望值。 干循环时间 指 也称干周期时间, 指机器完成全行程合模及开模所需的最 短时间。 熔胶 指 将塑料原料经过输送、加热,逐渐熔融塑化的工艺过程。 液压系统 指 注塑机、压铸机及橡胶注射机的 “ 血液 ” 循环系统,是为上 述三种设备的各种执行机构(工作油缸及液压马达)提供 压力和速度控制的液压回路及控制元件的总称。 电气系统 指 整机动作及检测执行控制的总称。 机械结构 指 模压成型机器的合模机构、注射机构、顶出机构、机架及 机门等机械部件及组件。 3C 指 电脑产品( Comput er )、通讯产品( Communication )、消费 电子产品( Consumer electronics )的总称。 CAD 指 计算机辅助设计( Computer Aided Design ) CAE 指 计算机辅助工程(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 ) CAM 指 计算机辅助制造(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 ) ERP 指 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 PLM 指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roduct Life Management ) “5S” 现场管理 指 起源于日本的一种比较优秀的现场管理方法。 “5S” 是指整 理( SEIRI )、整顿( SETION )、清扫( SEISO )、清洁 ( SEIKETSU )、素养( SHITSUKE )。 现场力 指 相对于 “ 现场管理 ” 的一种管理理念,它是经营一线 执行任 务 的能力,是一线员工自动自发的力量,也是一线执行人 员对细微问题的感受力和 执行力。 福费廷 指 Forfaiting ,一种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 融资方式;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 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 务,叫做包买票据,音译为福费廷。 特别说明: 1 、本 招股说明书 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 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 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 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 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YIZUMI PRECISION MACHINERY CO.,LTD.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广东佛山市顺德高新区( 容桂)科苑三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敬财 (二)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顺德市伊之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7日。经广东省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资字(2011)165号文批准,伊之密 有限于2011年6月 28日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敬财。 (三)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一直专注于模压成型专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 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到维修服务等全方位的个性化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分子材料模压注射成型设备和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其中高 分子材料模压注射成型设备包括注塑机和橡胶注射机,轻合金模压成型设备指压铸 机。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用电器、汽车、3C产品、医疗器械、包装及航空航天等领 域,是工业制造领域的重要工作母机。 公司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的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的―精密高效和成 形设备‖及―高性能镁、铝、钛合金材料中的大型复杂构件成型技术‖。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发行前,香港佳卓持有公司 45%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佳卓系 2 008 年 7 月 14 日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编号 1256445 ,注册 资本为 10,000 港元,法定代表人为甄荣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E79012*(*) ),住所为 2/F WING YEE COMMERCIAL BUILDING 5 WING KUT STREET CENTRL HK,经营范围为贸易。香港佳卓的股权结构为:甄荣辉持股 44.44% ,香港伟信持股 27.78% ,香港高讯持股 27.78% 。香港伟信为国内自然人陈敬 财(身份证号码为 44062319651221**** )个人投资 的力喜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高讯为国内自然人梁敬华(身份证号码为 44062319580420**** )个人投资的伊力威 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甄荣辉间接持有公司 20% 股份,陈敬财间接持有公司 12.50% 股 份,梁敬华间接持有公司 12.50% 股份,上述三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45% 的股权。 香港佳卓于2009年10月24日成为伊之密国际控股的控股股东,间接控制伊之(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