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富收益: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号)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1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国收益混合”或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3月16日证监基金字[2005]36号文批准设 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 言 .................................................... 4 二、 释 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24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30 六、 基金的募集 ............................................... 50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1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2 九、 基金的投资 ............................................... 60 十、 基金的业绩 ............................................... 71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73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4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0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2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十七、 风险揭示 ................................................. 92 十八、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4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本《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发售公告 指《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管理规则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 规则》。凡与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托管人、各 销售机构、投资者及相关运营机构均应遵守该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 行”) 基金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 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 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管理规则》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 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 其他符合条件的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生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或发售 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日常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2005年7月 1日开始办理 日常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2005年8月 1日开始办理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 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 金向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有基金(转出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 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央行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 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 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C-6栋二层 设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2亿元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电话:021-3855 5555 联系人:沈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 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 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CFA。阮博文先 生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执行副总裁,并负责特定和另类投资团队,同时 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阮先生担任Franklin Resources, Inc.的管理人员,亦是该公司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他也是Fiduciary Trust Company International(“Fiduciary Trust”)的董 事会成员,于1992年加入Fiduciary Trust 担任基金经理8年,之后成为执行 副总裁,负责Fiduciary Trust的全球权益类部门,并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 担任Fiduciary Trust的总裁。他于2002年又担任Franklin Templeton Institutional的总裁,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全球业务发展团队的机构业务,其 职责还包括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和投资固定缴款业务,以及 负责Franklin Templeton Portfolio Advisors通过投资顾问和咨询人员为个人 和机构客户提供专户管理。在2008年,他开始担任目前于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 集团的职务。 董事张雅锋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厅副处 长、处长,广西凭祥市委副书记、广西商业大厦副总经理、广西南方商业集团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办发行部主任、中国证监 会南宁特派办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筹备组组长、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硕士学位以及法学博士学位。现 任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以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代表,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麦敬恩先生还 担任多个富兰克林邓普顿公司董事,其中包括:Templeton Investment Counsel, LLC,Franklin Templeton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卢森堡),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香港),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新加坡),Franklin Templeton Holding Limited(毛里求斯),Franklin Templeton Services Limited(爱尔兰)以及Franklin Templeton Asset Strategies, Inc.(美国)。麦敬 恩先生于1986年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并担任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巴哈马)执行副总裁。在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之 前,麦敬恩先生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资深律师。 董事何春梅女士,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 五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国际业务部、 证券部、财务部副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经 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壮族自治区 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胡德忠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师。历任广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广西 证券(2011年10月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凯石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事业总部总经理、公 司常务副总裁兼经纪业务事业总部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事业 总部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常务副总裁,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张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澳纽银行集团(悉尼)企业银行主任、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银行家信托有限公司(英国)联席 董事、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意志银行(香港)副总裁。现任富 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及董事。 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 柳州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广西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财办主任,广西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广西财政厅总会计师、副厅长(享受正厅级 待遇)。 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MBA商学硕士。历任台湾亚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及第一大股东(后与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H&Q(Hambrecht & Quist Group)汉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越南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董事、邓普顿新兴市场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邓普顿开发中国投资信托基金(卢森堡)董事、台股指 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菲律宾信安银行董事、富兰克林邓普顿国际基金董事、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亚置业集团(中国)董事长、亚洲环球 证券公司(香港)董事长、菲律宾信安银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中国 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普陀区政协委员。历任深圳特区 证券公司交易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深圳上证总经理,国泰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远集团总经济师,国都证券公司总经济师。现任 三亚财经论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董事毕国强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加拿大约克大学舒力克 (Schulich)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工学学士。历 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项目经理、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Trimark Investments)分析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调研员、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经济学学士。历任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服务代表,Asiabondportal.com营销助理,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项 目经理,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及产品发展部副董事, 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产品发展部总监,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产品负责人。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富 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亚洲区产品策略部董事。 监事刘俊红女士,硕士研究生,律师。历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合规总监、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海良时期货 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董事长、董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 监。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 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 务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 融工程部总经理、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监事戴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会计硕士, FRM、CFA。历任重庆工程 建设总公司预算管理部助理工程师、韩国三星集团上海代表处建设项目投资经 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备组成员、风险管理部总监、职工监事。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 控与信息技术总监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毕国强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加拿大约克大学舒力克 (Schulich)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工学学士。历 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项目经理、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Trimark Investments)分析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调研员、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张晓东先生,美国多米尼克学院国际经济政治分析硕士。历任中国 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助教、中欧管理研究生项目(现改为中欧国际管理学院) 助教/中方院长助理,无锡虹美电器集团销售/项目经理,美国纽堡太平洋投资管 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阳光国际管理公司董事, 中信资本市场控股公司董事(非 董事会成员),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首席基金经理,管理 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基金及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 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中央财经大学 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 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 经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和国富研究精选股票基金。 副总经理李彪先生,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历任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讲师、 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处处长、证券机构监管处处长、稽查处 处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助理、督察长。现任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胡昕彦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科科员, 汇丰数据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基金部高级专员,2004年加入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行 政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期后事项说明: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自2014年12月22日起,张晓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详情请参见2014年12月23日刊登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4) 督察长 督察长储丽莉女士,中共党员,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硕士。历任上海 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投资经营部副总经理、李宁体育(上海) 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5 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 司法律顾问、高级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自2006 年起,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兼董事会秘书、高级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 2、本基金基金经理基本情况 (1)现任基金经理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 研究员,并曾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现任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 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徐荔蓉先生,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 士。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国富 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和国富研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由张晓东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3 月6日至2007年3月由张英辉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3月至2007 年11月由张惟闵先生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由黄林 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毕国强先生(总经理、董事);张晓东先 生(公司副总经理、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首席基金经理);徐荔蓉先 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刁晖宇先生(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量化与指数投资总 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职工监事);戴刚先生(风控与信息技术总 监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权益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 储丽莉女士(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期后事项说明:自2014年12月22日起,张晓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按照业务管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 资目标、理念、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本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本基金管理人及所管理的基金规范运作,促进基金管理人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管理人稳健、持续发展, 保证基金管理人战略规划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密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控制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 展的机制,使基金管理人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 响。 (1)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同时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以 及基金管理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 风格。 (3)内部控制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服务,以有利 于形成合理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 (4)内部控制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保障基金管理人资产及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基金管理人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施,实现基 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确保基金、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控制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管理人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基金管理人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 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制定内部控制制 度。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 理人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基 金管理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思想,自觉 培养风险管理意识;全体员工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基金管理人全体员工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管 理人各项规章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和防范系统。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总体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政策,对基金管理人内外部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具体措施包括: (1)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业务分析、 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 (2)建立定期的各种账证、账表核对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和 事后监督制度;建立风险测评模型和预测预报系统。 (3)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 制。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以便恰当处理任何新的或过去未加控制的风险。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基金管理人各部门和个人 在执行每一项业务时都要经过授权,每一项业务的处理都与其批准条件相符合。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 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授权标准和程序,对授权的管理层次、范围、内容、标准及 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基金管理人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 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基金管理人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 内容和时效。 (4)基金管理人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 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建立授权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制度,通过必要的检查程序确保授权能有效地 执行,其途径包括凭证和文件检查、现场观察。 基金管理人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有效的内部控 制系统需要有效的交流渠道,确保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坚持各项政策和程序,行 使他们的职责,并确保其他的相关信息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体系,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 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基金管理人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 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 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人事控制等。 (1)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开放式基金业务控制、 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市场开发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市场开发的各项业务建立明确的职责 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内部牵制, 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制定基金销售的标准化流程,选用先进的电子销售系 统,以不断提高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制定统一的客户资 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实施对客户的审查制度,对客户情 况及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范新的电子交易 方式下的各种风险;本公司制作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应符合《销售管理办法》和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基金代 销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事先均需经公司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 公司负责基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 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 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将注重 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 适的基金投资人。 为此公司已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并定期 更新,对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同时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 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建立了严密的研究 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了投资分 析例会制度,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 要求;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建立了投资决策 审批制度。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 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制定了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标准 化流程并注意流程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监控,并有书面凭证;建立了完善的交 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2)资金管理控制 资金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资金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基金 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基金资金分开并互为封闭,不相互转款、拆借、垫付,不混 合使用;坚持了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资金的筹 措和使用严格按国家及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并注意其安全性和流动性;建立资金的预算审核控制。基金管理人定期编制 资金的预算计划,以便在一定期限内对资金统筹安排。资金预算应突出重点,确 保重要业务的开展,兼顾一般,压缩非业务性资金支出。 (3)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采取了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 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确保基金管理人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 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账务组织和 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基金管理人建立了 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了 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 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已经过业务、运营、监察 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5)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内容与格式准则和编报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募说明书(含定期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作业流程,各部门各 司其职,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6)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督察长,全权负责基金管理人的监察 稽核工作。督察长的任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任职条件,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基金管理人章程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相关会议,调阅 基金管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对于在稽核监察中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 进行审议;督察长独立出具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及其他报告,直接报送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时抄送总经理。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 即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7)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合理的员工报酬体系,合理确 定员工报酬水平。过低的报酬会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运行效益,而过高的报酬 会损害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所以确定工资制度时坚持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养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人员选聘政 策和方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 制定了员工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方案,充分调动了其积极性。 (8)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 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包括:严格规范和界定禁止员工从事的活动,并要 求员工严格遵守;完善电脑监控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防 止利用基金资产对敲作价等操纵市场的行为,尤其注意观察大额买卖股票的现 象;设置投资限制表,按照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有关监管规定明确限制买卖的 股票,对限制表中的股票严禁购买,监察稽核部门根据限制表监控基金投资;对 员工行为进行监察,防止出现与个人操守不符,和与证券管理机构关于基金从业 人员限制性规定不符的行为;对员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内幕交易的 发生。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 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 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 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 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 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 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 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 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后 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 和021-3878 9555 联系人: 王蓉婕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查樱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3636155 传真:010-6363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1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6)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 联系人:胡莹 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7923214 客服电话:96592 公司网址:www.urcb.com 1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电话: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1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21-38162212 业务联系人:夏中苏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邓寒冰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3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公司网址:www.cfzq.com 3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21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3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徐翔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4)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3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731-8445148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人电话:021-68634518-850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3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 栋41层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 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杜航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电话:0791-86768763 联系人:余雅娜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46273 传真:0551-62272108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或95578、安徽省内客服电话: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4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4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全国)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8113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9)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7877 公司网址:www.shhxzq.com 5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4) 上海好买财富管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5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5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5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和讯理财客网址: licaike.hexun.com 5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5511 联系人:胡昕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兵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 1670 经办律师:宣伟华 屠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单峰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4月11日至5月26日,募集的净销售额为 671,504,027.15 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54,053.36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1,39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671,504,027.15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54,053.36 份,两项合计共671,658,080.51份基 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生效。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未完) ![]() |